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年3月
目录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2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 5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年3月24日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三、会议主持人:马奕飞董事长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宣读会议议程;
(二)审议以下内容:
| 1 |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2 | 关于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
| 3 |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四)投票表决议案;
(五)监票人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律师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对股东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宣读股东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八)宣布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闭幕。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一)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提案人:沈琦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了有效期为2年,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注册即将到期,为持续提升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资本市场信誉,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提供无偿担保,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二)发行规模:每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三)债券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四)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具体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六)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券、金融机构存量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七)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一)
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九)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提供担保。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开展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品种、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参与此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中介机构;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挂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一)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上市、挂牌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各种公告等,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意见(如有)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五)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开展有关的事宜。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请审议。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提案人:沈琦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拟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一次申报、分期发行”(储架申报)的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本次项目储架申报总规模预计不超过10亿元,总期数预计不超过2期,单期专项计划预计不超过5年,将结合入池资产情况以及现金流预测结果,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专项计划的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主要要素如下,具体根据实际设立情况为准:
1、原始权益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基础资产:金通租赁持有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3、产品规模:储架申报总规模预计不超过10亿元,总期数预计不超过2期。最终实际申报规模及各期实际发行规模,将结合入池资产情况,根据现金流预测结果动态调整。
4、发行期限:单期专项计划预计不超过5年,将结合入池资产情况以及现金流预测结果,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5、产品分层:产品将分成优先级和次级,次级规模占比预计约为总规模5%,由原始权益人及其指定关联方持有。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期市场情况决定。
7、增信安排:宁波能源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税费及优先级本息提供差额支付承诺,金通租赁其他股东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开控股”)、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筒称“开发区热电”)按照各自持有的金通租赁的股权比例(40%、10%)对该资产专项计划提供保证反担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以持有的4%金通租赁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作为担保人,对差额支付承诺进行担保。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项目所募集资金用途不受限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投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9、拟挂牌上市地点:专项计划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0、还本付息安排:优先级每季度付息,过手摊还本金(本金没有固定的兑付计划,根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回流的实际情况,在兑付日将收到的现金流全部进行分配)。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
(二)决定聘请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并签署本次专项计划相关服务协议;
(三)决定聘请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签署本次专项计划相关合作协议;
(四)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挂牌转让事宜;
(五)决定金通租赁作为本次专项计划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若有)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在不超过10亿元(可根据现金流预测结果动态调整)的规模和不超过5年(可根据需要动态调整)的期限内开展专项计划;
(六)如监管部门对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储架申报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期数预计不超过2期,单期期限预计不超过5年,宁波能源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税费及优先级本息履行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有关的事宜。本次项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请审议。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三)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人:沈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提高融资效率、节约融资成本,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拟为公司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该期限仅指担保合同签订截止日)。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反担保期限不超过开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本次反担保为关联担保。目前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2-11-12 | |||
| 注册资本 | 561,352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史庭军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9133020014407480X5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 |||||
| 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 | |||||
| 股权结构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91.09%股份,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91%股份。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
| 总资产 | 16,826,161.92 | 净资产 | 6,974,814.09 | |||
| 负债合计 | 9,851,347.83 | 资产负债率 | 58.55% | |||
| 营业收入 | 8,205,862.68 | 净利润 | 401,622.98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
| 总资产 | 14,281,669.70 | 净资产 | 6,318,326.75 | |||
| 负债合计 | 7,963,342.94 | 资产负债率 | 55.76% |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三)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7,462,068.66 | 净利润 | 464,336.90 |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债务融资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开投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开投集团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
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请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