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董事
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昭贤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1-10月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0,561.32万元。预计2026年度公司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2,570.0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关联董事梁昭贤、LeeEdwards(艾德华)、梁惠强、梁翠玲、杨前春、王红强、秦雄、冯熙文回避表决。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将调整董事会结构,设职工代表董事
名;公司董事会席位不变,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名,除职工代表董事外的非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4名。基于上述安排,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以及股东签署<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等事宜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修订了相关治理制度,并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以及股东签署<经修订与重述的股东协议>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商业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实际经营及进一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与WhirlpoolCorporation签署《<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第二修正案》,对经2024年修正案修订后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部分条款及条件进行进一步修订。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LeeEdwards(艾德华)回避表决。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拟签署商业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解决同业竞争、拟签署品牌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的洗衣机(含干衣机)业务有关资产,该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和产品。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格兰仕家用电器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公司拟与格兰仕家用电器签署《品牌许可协议》,格兰仕家用电器拟以全球范围内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将洗衣机业务有关商标许可给公司使用。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梁昭贤、梁惠强、梁翠玲、杨前春、王红强、秦雄、冯熙文回避表决。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解决同业竞争、拟签署品牌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通过《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