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600987)_公司公告_航民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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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3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2025年度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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