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601000)_公司公告_唐山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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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000公司简称: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唐山港60100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高磊王智鑫
电话0315-29164090315-2916409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
电子信箱tspgc@china.comtspgc@china.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4,353,802,910.1524,782,801,666.26-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469,093,923.3820,767,717,454.79-1.4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592,856,828.972,977,817,302.09-12.93
利润总额1,207,742,586.911,511,789,789.68-2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789,221.741,103,685,103.27-1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3,299,733.511,073,527,625.42-1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0,721,279.161,358,405,604.13-35.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15.43减少1.2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930.1862-19.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930.1862-1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35.17%,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营业收入及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现金较上年减少所致。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1,35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4.882,659,608,73500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8.97531,528,46000
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91231,463,674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未知2.73162,071,56400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1107,462,089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6497,349,75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5591,800,262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1.0159,800,730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港股通(创新策略)未知0.9556,427,08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7443,934,38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受河北省国资委控制。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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