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年度,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审慎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成员及主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由郭杰斌(主席)、周平、盛学军、唐萍(女)4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项,听取报告3项,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2023年度审计结果及相关事项沟通报告,并就2023年度审计概况、审计结果、重点审计领域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会议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会委员同意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2023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等6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与会委员就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会委员对《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会委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会委员对聘匡云龙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核查,一致同意聘匡云龙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会委员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核,一致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在充分了解外聘审计机构整合审计工作后,2024年3月2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安永华明从事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了整合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整合审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收费合理。2024年5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 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通过专题会议等方式持续沟通交流。对整合审计计划、整合审计重点、初审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结果等与安永华明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掌握审计进度,详细了解公司管理层的应对措施,了解安永华明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推进。
(二)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持续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务指导。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大额资金运作、采购业务及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管控,以及审计整改成效与成果运用,确保重点领域风险可防可控,支撑公司风险防范体系能力提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1. 2024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安永华明在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关联方交易及披露等事项交换意见。
2. 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业绩预告,认真审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业绩预告谨慎,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安永华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完成审查公司财务报告质量、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导内审等工作,并利用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2025年,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积极配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沟通交流,强化与内审机构支持作用的发挥,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保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郭杰斌、周平、盛学军、唐萍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