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601016)_公司公告_节能风电: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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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9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6,473,3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1,634,705,313.01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6,473,3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26,568,651.75元(含税),占公司2025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0,589,875.54元的35.93%,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决定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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