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601020)_公司公告_华钰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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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4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3 月20

日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3 日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

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拉萨分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最新一期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LPR 利率,借款期限为12 个月(按实际放款日期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法定代表人刘良坤及其配

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融得资金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笔业务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

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免于按

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2 条规定,该笔业务未达到董

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但因业务需要,属于自愿审议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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