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7日、2021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2025年各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兴证资管鑫众春秋航空
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21,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6%,成交总金额30,407,033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58.3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
月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春秋航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进行相应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