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徐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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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徐立友先生-1974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河南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院长,智能农业动力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河南省低速电动车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徐先生还兼任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理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拖拉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地面机器系统分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相应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凭借在农机、车辆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次数 | |
| 徐立友 | 11 | 11 | 0 | 0 | 6(含类别) |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召集召开均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未发生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徐立友 | 6 | 6 | 2 | 2 | 5 | 5 | 1 | 1 |
注:本人2025年12月16日当选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并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当日至年底期间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2次薪酬委员会,审议了公司企业负责人2024年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席5次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以及涂装线技术改造等多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提高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保持持续和积极沟通。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报
告编制、年度审计安排、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履职期间,本人按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线上培训以及河南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期董监高培训;积极参加公司“十五五”规划战略研讨会、年度投资计划专题汇报会;现场出席第四届“金扁担”农业现代化论坛活动,持续关注公司运营、财务及重大事项进展;现场参加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事前、事中及事后全程支持。会前通过充分沟通、及时汇报重大事项及提供完备会议材料,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会中确保独立董事深入参与讨论,凭借自身专业能力提出建设性意见;会后则通过定期汇报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实到位,形成闭环。此外,公司为全体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为董事决策做好支撑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提高2025年度《销售货物协议》项下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已按要求披露《关于增加销售货物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上限金额的公告》。本人经审慎核查,认为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及出海业务的实际需要,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与管理情况。通过审阅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监督交易是否在批准额度内公允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未发现异常情形。
2.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慎监督。重点关注内容包括:财务信息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在制度建设、执行与监督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经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现状,未发现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了有关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4.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2025年10月,本人对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刘斌先生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和专业背景,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5.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及高管换届工作,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新一届高级管理人选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绩效进行了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先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前述审议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过去一年中,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职,与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立友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