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监管要求,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书茂、徐立友、黄绮汶的任职经历、持股 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三名独立董 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 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