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061证券简称:中信金属公告编号:
2026-011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153,847股,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59.23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41.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41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98865_A01号)。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29,759.23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0.0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0,341.49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319,417.74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13,286.34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48,721.91 |
| 暂时补流金额 | 0.00 |
| 现金管理金额 | 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累计) | 0.39 |
| 其他-具体说明 | 0.0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5,149.75 |
| 其他-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79.99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62,638.84 |
注:公司往期募集资金投入包含付款手续费0.39万元,现按该表格式单独列示手续费,导致往期投入金额调减0.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公司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筹集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3年4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金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与公司共同实施“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25年5月28日,信金公司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 8110701013202537373 | 46,197.35 | 使用中 |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 8110701013502537374 | 16,426.55 | 使用中 |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 8110701012702537375 | 0.00 | 已注销 |
| 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110201013301905158 | 14.94 | 使用中 |
| 合计 | 62,638.84 | |||
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按照监管协议及公司制度正常履行。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中信金属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金属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信金属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3年4月3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721.91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2,008.2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采购销售服 | 生产 | 不适用 | 70,536.14 | 56,327.23 | 56,327.23 | 12,005.48 | 12,011.33 | -44,315.90 | 21.32% | 2029 | 不适 | 不适 | 否 |
| 务网络建设项目 | 建设 | 年4月 | 用 | 用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21,498.27 | 17,167.63 | 17,167.63 | 1,015.08 | 1,389.89 | -15,777.74 | 8.10% | 2029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不适用 | 307,958.59 | 245,922.89 | 245,922.89 | 35,701.34 | 248,607.03 | 2,684.14 | 101.09%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99,993.00 | 319,417.74 | 319,417.74 | 48,721.91 | 262,008.25 | -57,409.50 | 82.0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近年来,受国际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化及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大宗商品贸易市场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公司业务需求发生较大变化。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深入研判市场脉搏,主动优化产品结构,以实现业务组合的多元化与稳健化。基于上述业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公司于上市后依托上海作为大宗商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及临港新片区的优良营商环境,在上海临港设立贸易平台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着力拓展有色金属业务,并增设其为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统筹推动募投项目落地。同时,为保障项目长期稳健推进,公司对原计划中的网络节点建设投入开展了细致考察和审慎分析。公司认为,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审慎评估、动态优化、高效使用”的资金管理原则,决定对投入节奏实施动态优化与审慎把控,对募投项目的实施策略进行主动且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匹配公司当前实际需求。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慎研究,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9年4月。但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出现项目延期、变更、终止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信息化建设项目。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速及相关技术持续迭代,特别是近两年人工智能(AI)等前沿科技爆发式增长与快速落地,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企业传统的工作方式与管理模式。在此背景下,公司为匹配未来业务运营与管理升级需要,对信息化建设方案进行了多轮深入论证与前瞻性规划,该过程涉及系统架构重构、数据互联互通及安全合规等多重因素的统筹考量。为确保募投项目能有效支撑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并切实发挥业务效能,公司秉持审慎原则,大幅增加了在项目规划与可行性论证阶段的资源投入。经综合考量后,决定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周期顺延至2029年4月。 | ||||||||||||
| 项目可行性 | 不适用 | ||||||||||||
| 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信金公司作为实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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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