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中信金属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153,847股,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59.23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41.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41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98865_A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根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70,536.14 | 56,327.23 | 12,011.33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1,498.27 | 17,167.63 | 1,389.89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7,958.59 | 245,922.89 | 248,607.03 |
| 合计 | 399,993.00 | 319,417.74 | 262,008.25 |
注: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需要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对“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026年4月 | 2029年4月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6年4月 | 2029年4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受国际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化及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大宗商品贸易市场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公司业务需求发生较大变化。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深入研判市场脉搏,主动优化产品结构,以实现业务组合的多元化与稳健化。基于上述业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公司于上市后依托上海作为大宗商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及临港新片区的优良营商环境,在上海临港设立贸易平台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着力拓展有色金属业务,并增设其为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统筹推动募投项目落地。同时,为保障项目长期稳健推进,公司对原计划中的网络节点建设投入开展了细致考察和审慎分析。公司认为,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审慎评估、动态优化、高效使用”的资金管理原则,决定对投入节奏实施动态优化与审慎把控,对募投项目的实施策略进行主动且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匹配公司当前实际需求。
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慎研究,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9年4月。但项目后续实施过
程中仍可能面临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出现项目延期、变更、终止等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速及相关技术持续迭代,特别是近两年人工智能(AI)等前沿科技爆发式增长与快速落地,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企业传统的工作方式与管理模式。在此背景下,公司为匹配未来业务运营与管理升级需要,对信息化建设方案进行了多轮深入论证与前瞻性规划,该过程涉及系统架构重构、数据互联互通及安全合规等多重因素的统筹考量。为确保募投项目能有效支撑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并切实发挥业务效能,公司秉持审慎原则,大幅增加了在项目规划与可行性论证阶段的资源投入。经综合考量后,决定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周期顺延至2029年4月。
(三)募投项目后续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市场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王晓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 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