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审计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分别为:
吴溪先生、朱永先生、闫小雷先生、浦伟光先生和郑伟先生。其中,吴溪先生、浦伟光先生、郑伟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吴溪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监管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2025年1月14日 | 听取《关于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
| 2025年2月20日 | 听取《关于2024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初审后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报告》 |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2025年3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5年4月28日 | 审议《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
| 2025年8月27日 | 审议《关于2025年中期审阅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中期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听取《关于2025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的报告》 |
| 2025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听取《关于2025年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的报告》 |
| 2025年12月29日 | 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议案》 |
2025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在董事会及本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 吴溪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 7/7 |
| 朱永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2/2 |
| 闫小雷 |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7/7 |
| 浦伟光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7/7 |
郑伟
| 郑伟 |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7/7 |
| 华淑蕊(曾任) |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5/5 |
注:朱永先生自2025年
月起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华淑蕊女士自2025年
月起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重点聚焦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因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审议程序合规,同意将各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依法披露。
(二)监督年度审计2025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持续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阅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果出具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充分交流,对审计进展进行监督,听取初审情况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监督、评估及续聘外部审计机构2025年,审计委员会基于中国境内、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及专业条文要求,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允表达审计意见,按时出具各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核关联交易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核,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五)监督内部审计及评估内控有效性2025年,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评估职责,通过审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成效,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助力公司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管理流程。
同时,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监管要求,审核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督促经营管理层及时完善内控制度、优化管控流程,持续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六)承接监事会法定监督职责2025年11月,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原监事会法定职责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截至2025年末,审计委员会已完成职责承接的前期衔接工作,明确了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序推进各项监督工作。
四、总体评价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