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601086)_公司公告_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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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2

601086证券简称:国芳集团公告编号:

2025-056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日上午10:00在公司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张辉阳、张辉、孟丽、杨建兴、洪艳蓉、李成言、李宗义七人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李源、柳吉弟二人现场参加,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意提名张辉阳先生、张辉女士、孟丽女士、杨建兴先生、李源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意提名李成言先生、李宗义先生、陈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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