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石股份(601112)_公司公告_振石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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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4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强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强

电话:0573-88181081

电子邮箱:ir@zhenshi.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凰湖大道2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附件:简历李强,男,199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9年6月加入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战略部投资经理、科长,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人,2024年1月至今任证券法务部副部长。

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持有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振石股份1号资管计划”)1.39%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振石股份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50%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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