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_公司公告_兴业银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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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华振)为本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的要求,本公司对毕马威华振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 年8 月18 日在北京 成立,2012 年7 月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12 年7 月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2 年8 月1 日正式运营。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2 座办公楼8 层。首席合伙人 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330 人。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毕马威华振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财务报表服务业务约 定书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守则,对本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相关的审核,并出 具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 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提供2025 年度审 计服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与独立,表现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按时完成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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