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_公司公告_龙江交通: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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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601188证券简称:龙江交通公告编号:临2025-06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

担保对象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任职的主体□其他______________
本次担保金额64,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4,00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该担保事项是因公司收购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高集团”)的子公司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运公司”)承继而来的既有担保事项,且公司此前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因此不在前期预计额度内。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担保对象2被担保人名称青冈县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其股东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与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同受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控制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4,598.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598.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该担保事项是因公司收购控股股东龙高集团的子公司水运公司承继而来的既有担保事项,且公司此前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因此不在前期预计额度内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68,598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94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完成了对控股股东龙高集团子公司水运公司的收购,水运公司由公司的关联方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承继了水运公司既有的2项担保事项,分别为:

1.融资租赁情况2019年12月2日,交投集团与水运公司共同作为承租人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下简称: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目标物为松花江干流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租赁物购买价格12亿元,该融资租赁租金由集团偿还,租赁期限和租前期共不超

过10年,2029年11月20日到期。截至2025年11月末,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交投集团尚未偿还的本金为6.40亿元。

2.贷款担保情况2019年4月26日,水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签订了金额共计19,3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交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八达路桥的子公司青冈县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冈拓达”)提供贷款担保(分别为3,400万和15,900万两笔贷款),保证方式为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9年,自2019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8日。截至2025年11月末,2025年11月末,贷款担保的余额为4598万元。

(二)反担保基本情况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的规定,交投集团、龙高集团、八达路桥以其持有资产对水运公司融资租赁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反担保。截至2025年11月末,与融资租赁合同、担保相关的交投集团、青冈拓达尚应支付本金合计为6.86亿元。根据黑龙江平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担保与反担保资产包相关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平安评报字〔2025〕6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反担保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28亿元,超额覆盖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还款金额。

(三)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

因公司收购水运公司100%股权而承继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历史履约记录良好,且以其持有资产对水运公司融资租赁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反担保资产价值足额覆盖担保金额,风险可控。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海龙先生、尚云龙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的表决意见均为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1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云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MA1BF5266L
成立时间2019年1月18日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注册资本417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交通信息化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检测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经营,通信管道光缆租赁,广告牌租赁,制作、发布、代理广告,土地整治服务,土地储备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住宿服务,通用仓储,贸易经纪与代理,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燃气、充电销售,矿产开发和经营,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食品生产经营,计算机图文设计,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

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交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的股东
关联人股权结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交投集团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亿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980.662,975.44
负债总额1,768.241,765.26
资产净额1,212.421,210.18
营业收入65.43224.25
净利润2.293.03

(二)被担保人2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青冈县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23MA1B57W841
成立时间2018年6月1日
注册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
注册资本3134.09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的股东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青冈拓达为交投集团子公司八达路桥的控股子公司,因此青冈拓达为龙江交通关联方。
关联人股权结构1.八达路桥持有青冈拓达51%股权,交投集团持有八达路桥100%股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交投集团100%股权;2.青冈新拓路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青冈拓达49%股权,青冈县猛犸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青冈新拓路桥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青冈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青冈县猛犸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9,657.9610,751.41
负债总额6,210.907,304.27
资产净额3,447.063,447.14
营业收入0230.08
净利润-0.0843.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协议主要内容水运公司持有的松花江干流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为交投集团向工银金租的借款提供抵押。2019年12月2日,交投集团与水运公司共同作为承租人与工银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有关情况
承租人交投集团、水运公司
出租人工银金租
租赁物松花江干流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
租赁物购买价格12亿元
留购价款1元
概算起租日2019年11月20日
租赁期限和租前期不超过10年
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
租赁利率(不含增值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45.85个基点
反担保形式交投集团、龙高集团以其持有的资产对交投集团借款提供了反担保(抵押),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反担保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可以超额覆盖融资租赁金额。

交投集团与水运公司就还款与资产权属签署了融资租赁还款协议书,该融资租赁金额被交投集团使用,租金由集团偿还,租赁期限和租前期共不超过10年,2029年11月20日到期,到期后资产归水运公司所有。截至2025年11月末,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的交投集团尚未偿还的本金为6.40亿元。

(二)贷款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水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与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为青冈拓达编号231021901100000491和编号231021901100000492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贷款金额分别为3,400万元和15,900万元,合计19,300万元,贷款期限为9年,自2019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8日。按贷款合同规定,该贷款每年须归还两次本金。截至目前,青冈拓达已按时归还11次贷款本金合计14,702万元,还有4,598万元贷款本金未到还款期,未到期的贷款本金预计归还时间如下:

预计还款时间

预计还款时间预计还款金额(万元)
2026年5月20日1,125
2026年11月20日1,125
2027年5月20日1,150
2027年11月20日1,150
2028年4月28日48
合计4,598

交投集团、八达路桥以其持有的资产对水运公司贷款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反担保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可以超额覆盖担保事项还款金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均发生于公司收购水运公司股权之前,皆为满足当时交投集团及权属企业推进实施项目资金筹措需求而开展的相关担保工作,所有担保主体在担保协议签署后均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未出现任何逾期还款事项。基于交投集团统一资金使用规划,交投集团建议在股权转让后继续履行相关担保,同时,交投集团、龙高集团、八达路桥以其持有资产对水运公司融资租赁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反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根据黑龙江平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反担保资产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2.28亿元,可以超额覆盖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还款金额,保障了公司利益,符合相关

监管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黑龙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海龙先生、尚云龙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完成了对水运公司的收购,水运公司由公司的关联方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水运公司共有两项担保事项,截止2025年11月末,担保余额合计68,598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12.3%。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属于公司新增的关联担保。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交投集团、龙高集团、八达路桥以其持有资产对水运公司融资租赁及对贷款担保事项进行反担保,根据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反担保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2.28亿元,可以超额覆盖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还款金额。

同意水运公司继续履行与关联方交投集团的融资租赁事项,以及为关联方青冈拓达提供贷款担保事项。反担保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总额(万元)

担保总额(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万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68,59814.94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000
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68,59814.940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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