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_公司公告_林洋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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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6人,副董事长陆丹青女士因回避表决以及海外出差原因未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尹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公司新业务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经营团队的开拓性、能动性,发挥核心人物和高管团队的作用,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智维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认购对象为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育阳投资为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成立的持股平台,宸阳投资和展阳投资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林洋智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

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拟分别增资1,594.16万元、

637.67万元、1,062.78万元和1,062.78万元,共计增资4,357.38万元,增加林洋智维注册资本1,289.31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4.2511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林洋智维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289.31万元,公

司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79.5%,林洋智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67)。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陆丹青女士因回避表决以及海外出差原因未出席,陆永新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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