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股份(601233)_公司公告_桐昆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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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人因退休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涉及的合计4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552,4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04,779,773元变更为人民币2,400,227,363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404,779,773股变更为2,400,227,363股。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9:00-17:00

3.联系人:费妙奇、宋海荣

4.联系电话:(0573)8818090988182269

5.联系邮箱:freedomshr@126.com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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