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
股分配比例: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6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A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8,306.35万元,公司2025年上半年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1,856.47万元。可用于分配利润计算口径为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减累计亏损弥补额、母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公积金及必要的其他储备金额以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对年度净利润的影响等因素后的金额。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66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159.53万元(含税)。2025年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数额约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可用于分配利润的35%,约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于2025年
月
日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增发股份/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