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 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 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秉持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承接监 事会相关职权后,审计委员会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 策。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业咨询机构,并 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 规定。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职工代 表董事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 年2 月21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委员3 人,实际出席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原重组 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 年3 月2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际 出席3 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2.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4.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6.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与外聘审计 师就2024 年度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
2024 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 年4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 以下议案:
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 年8 月28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委员3 人,实际出席3 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
2.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听取了内部 审计部门关于2025 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五)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 年 10 月28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际出
席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外聘审计师就2025 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沟通。
(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 年
12 月5 日至2025 年12 月8 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 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恪守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履 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按时完成 了年报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
(二)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季 报等定期报告,认为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除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更新以外的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 可其可行性,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 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给予专业指导。经评 估,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运行有效。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境内外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5 年,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日常监督与沟 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监 管要求,内部控制健全且执行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协调公司相关职 能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沟通, 确保审计过程中信息传递顺畅、问题及时解决,保障了审计工作
的效率与质量。
(六)承接监事会法定职责
根据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安排,自2025 年10 月28 日起,公 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 行包括财务监督、内部控制评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 等在内的各项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监督机制平稳过渡并有效运行。 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开展 专题沟通等方式,独立、审慎行使监督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监督、审核职责, 有效促进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提升、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以及 审计工作的规范开展。在承接监事会法定职责后,审计委员会进 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运行。
2026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诚履职,勤勉尽责,持 续关注公司财务与内部控制情况,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邹国强、王芙玲、李晓慧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