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姜省路,作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自2025 年10 月28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 使职权,主动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动态,积极出席公司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 议,认真参与重大事项审议并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任 职期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姜省路,1971 年出生,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于2025 年 10 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 委员会委员,山东蓝色经 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SINOSTAR PEC HOLDINGS LIMITED(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C9Q)独 立董事,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啤酒股份有 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00;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168)独立非执行董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66)独立董事,海利尔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639)独立董事,青 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83) 独立董事,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94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866)外部监事,山东琴 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本人拥有律师执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在法律及股权投资方面拥有超过30 年的工作经验。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的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自2025 年10 月28 日任职以来,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1 次,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1 次),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 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审议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独立董事
况
出席本
投反
姓名
出席股
以通讯
委托出席
亲自出
方式参
次数 缺席次数
年董事
对票
东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姜省路 2 2 1 0 0 0 0
注: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举行股东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于2025 年10 月28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2025 年10 月28 日任职以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与ESG 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成员,并出席了年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 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分析和研究相关资料, 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议案审议过程中,详细听取 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 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 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会后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 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
推动各项决议有效落实。
自本人于2025 年10 月任职以来,公司召开1 次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召开1 次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 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重大投资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召开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况。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就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内控体系建 设等重大事项与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进行了充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 互动平台中小股东 的提问,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充分听取 其意见建议,致力于公司治理规范透明与投资者关系良性发展。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10 月28 日-12 月31 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 少于6.5 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保持
密切联系,通过现场会议、与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座谈、 与中介机构和中小股东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投融资情况,就公司所面 临的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风险管理及内部 控制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流沟通,结合行业趋势与监管要求,就 公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 与专业咨询职能。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为 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相关会议召开前按规 定提供会议议案等材料,通过面对面、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方式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议案所涉情况,主动征求与本人专 业相关的意见,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建议,对于本人关注的问 题给予及时反馈和落实。
公司每月向独立董事报送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授权决 策事项、行业动态、监管资讯等信息,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 便于本人及时了解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和市场动态;组织独立董事 参加境内外监管规则培训,及时提示有关风险,促进独立董事掌 握最新监管要求,增强履职能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业务发展需要,且按照市场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 平合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 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对2025 年任职期间的关联交易议案投 了赞成票。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任职以来,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 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 息进行了审阅监督,本人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 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 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各 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任职以来,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任职以来,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任职以来,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任职以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任职以来,公司不存在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
自2025 年10 月28 日任职以来,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独立 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
协助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职,深化与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 险管控、治理优化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不断提升治理 水平和经营质量,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 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姜省路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