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 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12 日发出,会议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 人, 实到监事5 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5 票。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建一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4)通过检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所载的本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 政策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本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董事 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并同意 将评价结果向股东会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2025 年度履职评价的结果均为“称职”。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并 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会报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2025 年度履职评价的结果均为“称职”。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赞成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监事本人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职工代表监事孙建一及王志良 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版)〉的 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度集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