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601318)_公司公告_中国平安: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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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公司于2015 年2 月5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 公司设立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核 心人员持股计划”),其存续期为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年,存续期届满 之后,可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延长。据此,本公司于2020 年4 月23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将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7 年2 月4 日。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5 年2 月6 日、2020 年4 月2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全文和《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一、延长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

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是公司薪酬激励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了公司基于中长期 业绩的激励约束机制。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自2015 年设立至今,有效加强了核心 人才吸引、激励和保留;在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股东、公司、员工利益一致,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应对日益激烈的核心人才竞争,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本公司 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核 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长 六年至2033 年2 月4 日。

二、监事会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的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均一致认为本次决议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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