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601326)_公司公告_秦港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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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力)

各位股东:

作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刘力,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97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研究员,商务部综合司综合处处长,国家发改委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重庆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发改委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副主任,国务院研究室信息司副司长,国务院研究室言实出版社常务副总经理,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3

月任先声药业有限公司战略顾问,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刘力99001

2025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险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刘力223322

2025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5年

2025年3月28日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对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8月28日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对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以上全部会议。

上述各项会议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就提请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了表决权。

2、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所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作出建议、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3、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和部门协助履职。公司积极主动地提供与经营活动及重大事项相关的各类信息,确保本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掌握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稳定的联系。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本人通过公司于2025年度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对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能够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发展。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2025年6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选

举张小强先生、聂玉中先生、高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张楠先生、刘巳莽先生、肖湘女士、刘文鹏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赵金广先生、朱清香女士、刘力先生、周庆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会议选举李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小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聂玉中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聂玉中先生为本公司总裁;聘任孙景刚先生、毛德伟先生、李桑龙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聘任卜周庆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高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人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5、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587,4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4,930,020.00元。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监管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认真审阅公司公告、财务报表、会议记录等各项文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运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学习,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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