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601328)_公司公告_交通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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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行”)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遵循 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并审议各 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交行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交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附件:1.张向东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李晓慧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3.马骏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4.王天泽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5.肖伟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6.石磊独立董事(已退任)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附件1

张向东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0 年8 月起任交行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 非执行董事,中国建设银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主席(期间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 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巡视员、副司长,人民银行海口 中心支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副局长。曾兼 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1990 年于中国人民 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年内,交行董事会召开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8 次, 书面传签会议1 次),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97 项,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董事 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8 次,审议议案及审阅报 告160 项。

1.年内,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8 次,书面委托参加1 次。 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提前认真研究资料,并在与交行管理层 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同时,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选聘高管、重 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年内,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7 次会议, 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39 项。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上述全部会议。委员会按季度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议 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并表管理、反洗钱、关联交易、 合规风险管理以及在美分支机构风险评估报告等,对全面风 险管控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修制《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规管理办法》《集中度风险与大 额风险暴露管理政策》等多项制度,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在委员会上,我代表委员会提出关注零售信贷不良率 较快上升、不良贷款和逾期贷款“剪刀差”扩大等问题,以 及持续加强对境外行和子公司的集团统一风险管理和穿透 管理,推动集团风险偏好和各项管理举措向下向内传导等意

见建议。交行高度关注专委会和董事们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形成定期督办机制、推动落实。

3.年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 告41 项,我全勤参加了上述会议。委员会持续监督交行内 部控制体系,对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与外审 及交行管理层定期沟通的基础上,审阅定期财务报告;加强 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审议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 划,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内外部审计工作 进行评价;定期听取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 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我提 出关注中收业务占比下降,发挥好海外行和子公司作用、提 升盈利贡献等意见建议。

1.年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 通过其他方式勤勉履职。一是在每次定期业绩发布前,参加 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会,了解交行财务、业务经营及 内控管理等情况。二是落实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参加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 三是参加4 次股东会议,了解中小股东关切。四是赴交行深 圳市分行、湖南省分行、贵州省分行、云南省分行等开展调 研,深入了解经营单位发展情况,并与其他董事一起撰写相 关调研报告,向管理层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2.年内,本人努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参加了香港公司 治理公会举办的相关培训、交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内容涉

及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实务、反洗 钱等,提升履职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交行注重保障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积极协助本人参加会议、调研和培训等工作, 不定期提供参阅报告和其他有关信息,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本人全年履职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关于风 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时长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高度关注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两地证券交易 所规定,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交行提升关 联交易管理水平。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与交银金租 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等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符合公 允性、合规性要求。此外,交行还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交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 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内,交行按照两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按时披露业绩 报告。本人认为,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 人发表独立意见,对报告内容及披露表示同意。

年内,交行连续第二年推出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

分红率继续保持在30%以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 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 程中,中小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表达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就上述议案,本人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 并表示同意。

2025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审议议案过程中,

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审慎决策,注重维护交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调研、参加培训,助力董事会更好发挥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

2026 年,本人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更好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特别是围绕交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内外部审计作用 的有效发挥等,为交行高质量发展贡献个人力量。

独立董事:张向东

附件2 李晓慧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0 年11 月起任交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还 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港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 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 国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专业标准部、沧州会计师事务所、沧狮会计师事务所、河北 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2001 年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 济学博士学位。

年内,交行董事会召开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8 次, 书面传签会议1 次),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97 项,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董事 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8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 审阅报告160 项。

1.年内,本人亲自参加全部董事会会议。在议案审议过 程中,提前认真研究资料,并在与其他董事、交行管理层充 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选聘高管、重大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本人担任交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年内审计委员会 召开5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41 项。本人作为主任 委员,主持召开上述全部会议。委员会持续监督交行内部控 制体系,对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与外审及交 行管理层定期沟通的基础上,审阅定期财务报告;加强对内 外部审计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审议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 评价;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 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我代

表委员会就全年经营管理重点、数字资产入表、信息基础设 施建设、审计工作机制与人才培养等关键领域提出意见建议。 交行高度关注专委会和董事们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形成定 期督办机制、推动落实。

3.本人担任人事薪酬委员会委员。年内人事薪酬委员会 召开6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18 项,我全勤参加了 上述会议。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换届方案,确保新一届董事会 以及专委会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行发展所 需;审核拟任副行长、业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监督 局负责人资格,确保相关人选胜任岗位;制订《2025 年度非 中管高管经营业绩指标》、修订《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 管理办法》《非中管高管考核分配办法》等多项制度,完善 激励约束机制;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 薪酬方案》。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我提出加强高管人员“协 同联动”考核、完善新形势下的激励约束机制等建议。

1.年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 通过其他方式勤勉履职。一是在每次定期业绩发布前,参加 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会,了解交行财务、业务经营及 内控管理等情况。二是落实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参加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 三是参加5 次股东会议,了解中小股东关切。四是赴交行湖 北省分行、安徽省分行、淮南分行、苏州分行、无锡分行等开 展调研,深入了解经营单位经营发展情况,并与其他董事一

起撰写《关于资源配置能力建设的调查研究报告》《关于客户 经营能力建设的调查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向管理层提出有 建设性的建议。

2.年内,本人努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参加了香港公司 治理公会举办的相关培训、交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内容涉 及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实务、反洗 钱等,提升履职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交行注重保障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积极协助本人参加会议、调研和培训等工作, 不定期提供各类参阅报告和其他有关信息,保证了独立董事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本人全年履职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关于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时长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两地证券交易所规定,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的监督,促进交行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与交银金租 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等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符合公 允性、合规性要求。此外,交行还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交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 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本人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交行 制度规定。

年内,交行连续第二年推出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中小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表 达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就上述议案, 本人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年内,交行于6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合计1,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1,199.41 亿元。交行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存放和 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5 年末募集资金净额全部使用完毕, 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与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不相符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2025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议案审议和表决 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建言献策,注重维护交行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动开展调研、参加培训,助力董事会提 升治理决策科学化水平。

2026 年,本人将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更 好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特别是围绕 强化内控体系的有效性监督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为交行 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独立董事:李晓慧

附件3

马骏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2 年8 月起任交行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绿色金 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还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一 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席,香港绿色金融 协会主席,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主席。曾任人民银行货 币政策委员会委员,G20 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清华 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人民银行研 究局首席经济学家,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世 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等职务。 本人1994 年于美国乔治城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本人未在交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职务,与交行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年内,交行董事会召开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8 次, 书面传签会议1 次),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97 项,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董事 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8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 审阅报告160 项。

1.年内,本人亲自参加全部董事会会议。在议案审议过 程中,提前认真研究资料,并在与交行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 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选聘高管、重大关联交易等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上,我对《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的披露提出增加相关行业总体碳强度数据、细化资产组合转 型目标等优化建议。交行高度关注专委会和董事们提出的重 要意见建议,形成定期督办机制、推动落实。

2.本人担任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年内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7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 审阅报告39 项。委员会按季度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 议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并表管理、反洗钱、关联交易、 合规风险管理以及在美分支机构风险评估报告等,对全面风 险管控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修制《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规管理办法》《集中度风险与大 额风险暴露管理政策》等多项制度,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

3.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年内战略委员会召开6 次 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45 项。委员会有效发挥战略引 领作用,定期对全行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推动 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战略落地;优化治理结构和 制度建设,推动监事会改革工作,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 规则;加强资本规划和管理,推动1,200 亿元定向增发工作 圆满完成。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我提出加强对国际政治经济 形势的分析研判,关注新形势下的新风险,同时顺势而为, 积极把握中国企业“出海”带来的机遇;加快绿色金融发展, 充分重视转型金融潜力,加快资源投入和布局等意见建议。

1.年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 通过其他方式勤勉履职。一是在每次定期业绩发布前,参加 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会,了解交行财务、业务经营及 内控管理等情况。二是落实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参加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亲自出席3 次,委托出席1 次),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三是参加2 次股东会议,了解 中小股东关切。四是指导交行编制《2024 年度环境信息披露 报告》,推动交行在碳计量、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资产组合 减碳目标等方面处于国内银行业先进水平。

2.年内,本人努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参加了交行组织

的反洗钱培训。在履职过程中,交行注重保障独立董事的知 情权,积极协助本人参加会议和培训等工作,不定期提供各 类参阅报告和其他有关信息,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

本人全年履职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 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两地证券交易 所规定,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交行提升关 联交易管理水平。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与交银金租 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等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符合公 允性、合规性要求。此外,交行还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交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 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

过程中,本人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年内,交行连续第二年推出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中小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表 达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就上述议案, 本人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2025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交行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讨论事项,能够积极发表客

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结合专业经验,为交行绿色金融提出多 项意见建议。

2026 年,本人将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特 别是发挥个人专业专长,聚焦ESG发展、做好“绿色金融” 大文章、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为交行积极建言献 策,助力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马骏

附件4

王天泽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 年10 月起担任交行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德 焜天昱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席合伙人、中国发 展战略学研究会数字经济战略委员会委员、新奥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德勤中国首席商务官、风险咨询主管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成员,德勤亚太区风险咨询管理委员会 成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鉴证副主管合伙人、合 伙人,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合伙人等职务。1988 年于 香港大学获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本人未在交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职务,与交行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年内,交行董事会召开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8 次, 书面传签会议1 次),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97 项,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董事 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8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 审阅报告160 项。

(二)本人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年内,本人全勤参加董事会会议9 次。在议案审议过 程中,提前认真研究资料,并在与其他董事、交行管理层充 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选聘高管、重大 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年内,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7 次会议, 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39 项,我全勤参加了上述会议。委员 会按季度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议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 政策,并表管理、反洗钱、关联交易、合规风险管理以及在 美分支机构风险评估报告等,对全面风险管控的有效性进行 监督评估;修制《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合规管理办法》《集中度风险与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政策》 等多项制度,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委员会上,我 提出利用数字化工具,借助数据和模型,更灵敏地动态识别 风险;加强和丰富风险计量数字化的方法和手段等意见建议。 交行高度关注专委会和董事们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形成定 期督办机制、推动落实。

3.年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 告41 项,我全勤参加了上述会议。委员会持续监督交行内 部控制体系,对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与外审 及交行管理层定期沟通的基础上,审阅定期财务报告;加强 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审议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 划,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内外部审计工作 进行评价;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报 告,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在审议议案过程中, 我提出在发展新的领域、新的场景时,充分关注资产质量变 化情况;持续关注个贷、信用卡的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等意见 建议。

1.年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 通过其他方式勤勉履职。一是在每次定期业绩发布前,参加 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会,了解交行财务、业务经营及 内控管理等情况。二是落实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参加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 三是参加5 次股东会议,了解中小股东关切。四是赴交行湖 南省分行、贵州省分行、云南省分行、苏州分行、无锡分行 等开展调研,深入了解经营单位经营发展情况,并与其他董 事一起撰写相关调研报告,向管理层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2.年内,本人努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参加了香港公司 治理公会举办的相关培训、交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内容涉 及强化持续专业发展、反洗钱等,提升履职能力。在履职过

程中,交行注重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协助本人参加 会议、调研和培训等工作,不定期提供各类参阅报告和其他 有关信息,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本人全年履职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两地证券交易所规定,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的监督,促进交行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与交银金租 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等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符合公 允性、合规性要求。此外,交行还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交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 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年内,交行连续第二年推出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 分红率继续保持在30%以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 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 程中,中小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表达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就上述议案,本人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 并表示同意。

2025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审议议案过程中, 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审慎决策,注重维护交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主动开展调研、参加培训,助力董事会更好发挥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

2026 年,本人将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更 好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特别是围绕 交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内外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等方面,为交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王天泽

附件5

肖伟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 年9 月起任交行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 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行财务管理部总经 理,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北京市分行财务总监,总行资产负 债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曾任中国内部审计 协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 秘书长。1994 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年内,交行董事会召开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8 次, 书面传签会议1 次),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97 项,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董事

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8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 审阅报告160 项。

(二)本人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年内,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9 次(其中现场会议8 次, 书面传签会议1 次)。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提前认真研究资 料,并在与交行管理层和其他董事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审 慎表决。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 配方案、提名董事、选聘高管、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2.年内,人事薪酬委员会召开6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5 次,书面传签会议1 次),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18 项。本 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上述全部会议。委员会审议了董 事会换届方案,确保新一届董事会以及专委会构成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行发展所需;审议了聘任或续聘副 行长、聘任业务总监、审计监督局长等议案,对高管人员勤 勉高效履职提出要求;制订《2025 年度非中管高管经营业绩 指标》、修订《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非中 管高管考核分配办法》等多项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在 委员会上,我代表委员会围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工作 提出了以下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责任认定 和追究等政策制度的宣导,让广大干部员工知法、敬法。同

时,在实际操作中,把握好容错纠错边界,营造鼓励创新、 激励担当的工作氛围。交行高度关注专委会和董事们提出的 重要意见建议,形成定期督办机制、推动落实。

3.本人在1 月1 日至9月25 日(第十届董事会完成换届), 担任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期内,交行召开 5 次专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33 项,我全勤参加了 上述会议。委员会按季度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审议年度 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并表管理、反洗钱、关联交易、合规 风险管理以及在美分支机构风险评估报告等,对全面风险管 控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修制《合规管理办法》《集中度 风险与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政策》等多项制度,强化全面风险 管理制度建设。在委员会上,我提出要从全国性和地区性多 角度分析个贷风险上升的背后原因,总结普遍性趋势,并向 国际先进银行学习管控经验和做法等意见建议。

4.本人在9 月25 日后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内,审计 委员会召开1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7 项,我参加了 该会议。委员会审阅了第三季度报告,听取了第三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等。同时,为有效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权, 委员会全面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1.年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 通过其他方式勤勉履职。一是在每次定期业绩发布前,参加 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会,了解交行财务、业务经营及 内控管理等情况。二是落实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参加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 三是参加4 次股东会议,了解中小股东关切。四是赴交行深 圳市分行、湖南省分行、贵州省分行、云南省分行等开展调 研,深入了解经营单位经营发展情况,并与其他董事一起撰 写相关调研报告,向管理层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2.年内,本人努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参加了香港公司 治理公会举办的相关培训、交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内容涉 及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实务、反洗 钱等,提升履职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交行注重保障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积极协助本人参加会议、调研和培训等工作, 不定期提供各类参阅报告和其他有关信息,保证了独立董事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定。 本人2025 年履职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高度关注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两地 证券交易所规定,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交 行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与交银金租 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等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符合公 允性、合规性要求。此外,交行还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交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 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内,交行按照两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按时披露业绩 报告。本人认为,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 人发表独立意见,对报告内容及披露表示同意。

年内,交行连续第二年推出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中小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表 达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就上述议案, 本人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年内,交行未发生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 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 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 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2025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审议议案过程中, 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审慎决策,注重维护交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主动开展调研、参加培训,助力董事会更好发挥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

2026 年,本人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更好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特别是围绕交行董事高管履职效能提升、激励与约束机制建 设、内外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等,为交行高质量发展贡献 力量。

独立董事:肖伟

附件6

石磊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已退任)

本人于2019 年12 月起任交行独立董事,于2025 年12 月 满6 年退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 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目前还担任杭州美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玖源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3 年于 上海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

年内,交行董事会召开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8 次, 书面传签会议1 次),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97 项,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董事 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28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 审阅报告160 项。

1.年内,本人亲自参加全部董事会会议。在议案审议过 程中,提前认真研究资料,并在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充分沟 通交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选聘高管、重大关联 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年初至9 月末,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 计委员会召开4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35 项,我亲 自出席了其中3 次会议,委托出席1 次会议。委员会持续监 督交行内部控制体系,对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与外审及交行管理层定期沟通的基础上,审阅定期财务报告; 加强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审议内部审计年度工 作计划,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内外部审计 工作进行评价;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报告,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在审议议案过程

中,我提出关注重点子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进一步加强审 计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新能力培训等意见建议。

3.10 月份以来,本人担任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委员。期间,委员会召开2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 6 项,我亲自参加了上述会议。期间,委员会听取全面风险 管理情况,对全面风险管控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修订《董 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场风险 管理办法》,提请董事会审批《本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相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日常关联交易》。在委员会上,我 与交行风险管理部门就风险估计方法模型参数进行了探讨, 提示交行关注五大新金融板块不良率的分布情况,以及相关 重点业务领域的资产质量情况。

4.本人担任人事薪酬委员会委员。年内人事薪酬委员会 召开6 次会议,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18 项,我参加了上述5 次会议,另有1 次为书面委托参会。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换届 方案,确保新一届董事会以及专委会构成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交行发展所需;审核拟任副行长、业务总监等 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监督局负责人资格,确保相关人选胜任 岗位;制订《2025 年度非中管高管经营业绩指标》、修订《薪 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非中管高管考核分配办 法》等多项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审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我 提出建议考虑董事构成的多元化情况,在明确各类董事职责 的基础上,做好履职评估工作等建议。

1.年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 通过其他方式勤勉履职。一是在每次定期业绩发布前,参加 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会,了解交行财务、业务经营及 内控管理等情况。二是落实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参加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亲自出席2 次、委托出席2 次),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三是参加3 次股东会议,了解 中小股东关切。

2.年内,本人努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参加了交行组织 的反洗钱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交行注重保 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协助本人参加会议、调研和培训 等工作,不定期提供各类参阅报告和其他有关信息,保证了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本人全年履职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 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两地证券交易 所规定,加强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交行提升关 联交易管理水平。

年内,交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与交银金租 下设机构重大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等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符合公

允性、合规性要求。此外,交行还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交行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 关关联方开展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内,交行股东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换届方案,并委任 刘瑞霞女士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任德奇先生、 张宝江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续聘殷久勇 先生为副行长,聘任杨涛先生为副行长、唐朔先生为业务总 监。我认为,上述人士具备任职资格,以及交行董事会、管 理层工作所需。

年内,交行连续第二年推出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中小股东可通过各种渠道表 达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就上述议案, 本人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年内,交行未发生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 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 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 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2025 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审议议案过程中, 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审慎决策,注重维护交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主动参加培训,助力董事会更好发挥定战略、作 决策、防风险职能。

因任期届满,2026 年本人将不再担任交行独立董事及相 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在此,衷心感谢董事会、高管层及股东 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祝愿交行行稳致远、再创佳绩,实 现更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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