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集团财务报告审计师服务质量评价实施细则》,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 “毕马威”)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6 月27 日,本行202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用毕马 威担任本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毕马威会 计师事务所负责本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 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聘期自本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 时起,至本行2025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按照与本行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遵循相关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守则,为本集团(包括境内外银行机构、非 银子公司)提供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 相关专业服务等。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过程中,毕马威与本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近期,本行对毕马威职业道德、审计团队,以及2025 年度 审计准备、审计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审计成果等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2025 年度,毕马威能够按照监管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业务约定书内 容,较好地提供审计及各项专业服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来自 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也未收到股东的负面评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