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_公司公告_绿色动力: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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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6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3.45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22年3月3日已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627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5上半年实际使用金额2,055.6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5,172.29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11,745.40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441.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转债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1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03860310566-2025年4月已注销
2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944032010001238974-2022年已注销
3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944035010001238989-2025年4月已注销
4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22614295050-2025年4月已注销
5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17444410104-2025年4月已注销
6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1101560017926480000-2025年4月已注销
合计-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2,055.6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5,172.2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在2022年全部完成,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5、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使用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441.05万元)共11,745.4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办理销户手续。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附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附表: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募集资金总额(注1)234,476.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55.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5,172.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注4)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5)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登封项目不适用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002021年12月611.63
恩施项目不适用40,000.0035,866.3035,866.301.3335,832.64-33.6699.912022年9月2487.06
朔州项目不适用44,000.0034,321.5634,321.561,209.4932,339.12-1,982.4494.222023年3月-218.18
武汉二期项目不适用48,000.0058,184.1558,184.15658.6457,464.22-719.9398.762023年6月3,225.44
葫芦岛发电项目不适用32,000.0035,627.9935,627.99186.2129,059.67-6,568.3281.562023年5月511.79
偿还银行贷不适用55,476.6455,476.6455,476.64-55,476.64-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

合计234,476.64234,476.64234,476.642,055.68225,172.29-9,304.35--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报告期内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61,136.79万元,并已于2022年度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441.05万元)11,745.40万元,节余形成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费用管理,持续优化采购方式,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节约了项目开支。2、部分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存在分期付款条件,尚未支付的剩余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还需一定周期支付。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办理销户手续。

注1:“募集资金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依据确定。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4:“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募集资金款项支付进度。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各募投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后计算得出。上表中的“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各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该净利润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中的净利润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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