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
143.33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7.99亿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7.78亿元
,无未弥补亏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3,119,54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
20.90亿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期间进行分配。2025年中期,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1%。
母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期末未分配利润1,097.78亿元为已计提25.20亿元任意公积金和分配62.08亿元2024年度末期股利后的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0.7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6.01%。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下降1.57个百分点,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并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