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出席监事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刘德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上述报告所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