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 马耀添先生、徐徐女士、郭永清先生、卓志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耀添先生、徐徐女士、郭永清先生、 卓志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