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26-00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2,100,074,226.4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示: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
(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低于5000 万元。”
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中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规定: “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 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优先考虑进行现金分红,但存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负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主要由于2016 年度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导致2025 年末公司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和2025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均为负数。因此,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无法进行股利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