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本行《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行于2025年11月11日依法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为充分发挥职工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的作用,本行于2025年12月30日将职工董事章红凤纳入审计委员会,原成员沈祥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本行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监管法规和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要求。
二、2025年工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履职,较好地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2025年,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会议5次,共审查议案39项,内容涵盖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
报告、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委员会加强与高级管理层及审计、财务、风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 五届一次会议 | 2025年3月18日 | 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4.《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2024年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7.《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与2025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报告》;8.《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9.《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2024年度全面风险审计报告》;11.《理财业务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12.《审计部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13.《2024年度薪酬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5.《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16.《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17.《制定<审计师提供非鉴证服务的政策>》;18.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汇报。 |
| 五届二次会议 | 2025年4月24日 |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3.《2025年一季度资本状况报告》;4.《审计部2025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思路》。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 五届三次会议 | 2025年8月18日 |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3.《修订<财务管理办法>》;4.《2025年半年度资本状况管理报告》;5.《审计部2025年上半年总结和下半年计划》;6.《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报告》。 |
| 五届四次会议 | 2025年10月22日 |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3.《2025年三季度资本状况管理报告》;4.《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审计报告》;5.《审计部2025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工作思路》。 |
| 五届五次会议 | 2025年12月29日 | 1.《与部分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2.《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3.《2025年度全面风险审计报告》;4.《资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5.《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6.《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7.《审计部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8.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方案的汇报。 |
(二)主要履职情况
1.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的汇报,认真研究讨论审计结果、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建议并发表意见,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开展评估,
重点评估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及具体工作方案,并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主持召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方案汇报会,听取外部审计单位汇报具体工作方案,督促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定期审查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持续推动内外部审计沟通。
3.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持续加强对本行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审查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其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的稳健性和有效性。
三、2026年工作计划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本行《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责,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强化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作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做好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审核工作;
2.做好季度、半年度、年报财务报告信息审核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监督本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其实施;
4.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5.根据监管要求,落实审计部做好相关业务审计工作;
6.督促审计部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7.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
8.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
9.做好董事会授予的其他工作。
审计委员会将切实履行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本行持续规范运作,推进本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