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_公司公告_金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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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投资”)计划自2026 年1 月30 日起12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增持情况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接到金田投资通知,金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0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 增持金额1,007.751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目前尚 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 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423,284,500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24.49%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金田投资 423,284,500 24.49% 金田投资系公司控股股 东,受楼城控制;楼城

系楼国强之子,楼静静

系楼国强之女。上述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有关一致行动

关系的情形。

楼国强 322,115,500 18.63%

楼城 28,450,093 1.65%

第一组

楼静静 28,250,000 1.63%

合计 802,100,093 46.40%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6 年1 月30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6 年1 月30 日~2027 年1 月29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A 股: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2026 年3 月26 日~2026 年3 月26 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及数量

金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050,000 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A 股,1,007.7513 万元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A 股,0.06%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A 股,1,007.7513 万元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A 股,1,050,000 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A 股,0.06%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金田投资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后 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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