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2)、《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一、根据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4.4亿元(含)且不低于2.2亿元(含)。回购股份资金
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6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
(二)申报时间:2026年1月31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部门:证券部
(四)联系电话:0951-5100532
(五)邮箱:jzfdxxpl@jzfdjt.com
(六)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