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_公司公告_长城汽车:关于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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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长期激励基金人民币8,000万元。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标准

根据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长期激励基金计提金额由董事会参照公司净利润预计达成情况,在不超过《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约定的上限范围内进行提取,提取上限约定如下:

假定En为公司当年度净利润,En-1为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不同达成情况下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上限为:

业绩完成情况En≤En-1En>En-1
提取上限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1%不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

上述净利润指当年激励基金计提前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度计提长期激励基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

三、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分配方案和用途本次2025年度计提的长期激励基金将用于激励对象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长期激励基金用于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部分长期激励基金用于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股票,或按照《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

四、本次计提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公司提取的2025年度长期激励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激励基金提取后用于员工激励,有利于激发技术、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将产生正向作用,由此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薪酬委员会审核意见我们认为,本次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符合《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对公司整体业绩及长期战略实现有重要作用的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实现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长期激励基金。

六、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经查阅《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长期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可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长期激励基金进行计提。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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