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9/26,由董事会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9月25日~2026年9月24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796.03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9451%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9,595.66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87元/股~7.21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100万股(含)且不超过2,200万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953,265股,占公司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2,958,402,937股的0.5393%,购买的最高价为7.11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2,365,881.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60,316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2,683,578,190股的1.0419%,占2025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2,958,402,937股的0.9451%,购买的最高价为7.21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5,956,628.0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前股本总额与2025年11月30日股本总额的差异为“旗滨转债”在此期间实现转股274,824,747股的原因所致。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认真推进回购股份工作,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