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股票简称:滨化股份公告编号:2026-01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情况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范围、资金总额、股票规模及分配、购买价格、解锁及考核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事项如下:
| 修订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持有人范围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预计不超过437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不超过428人,具体参与人数以实际自愿参加的员工及其参与情况为准。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预计不超过464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不超过455人,具体参与人数以实际自愿参加的员工及其参与情况为准。 | |||||||
| 资金总额 |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833.8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1,833.84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752.6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4,752.64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 |||||||
| 股票规模 |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合计不超过5,582.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71%。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312.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58%;预留授予部分270.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3%,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4.84%。 |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合计不超过5,696.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77%。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496.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67%;预留授予部分200.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0%,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3.51%。 | |||||||
| 份额分配(修订前) |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名单及对应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认购份额上限(万份) | 认购份额上限对应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 ||||
| 1 | 于江 | 董事长 | 3,222.40 | 1,520.00 | 27.23% | ||||
| 2 | 董红波 | 董事、总裁 | |||||||
| 3 | 任元滨 | 副董事长 | |||||||
| 4 | 刘洪安 |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 |||||||
| 5 | 宋树华 | 职工董事 | |||||||
| 6 | 蔡颖辉 | 高级副总裁 | |||||||
| 7 | 孙惠庆 | 副总裁 | |||||||
| 8 | 乔绪升 | 副总裁 | |||||||
| 9 | 孙淑芳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 | 8,039.04 | 3,792.00 | 67.93% | ||||||
| (不超过428人) | |||
|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不超过437人) | 11,261.44 | 5,312.00 | 95.16% |
| 预留授予部分 | 572.40 | 270.00 | 4.84% |
| 合计 | 11,833.84 | 5,582.00 | 100.00% |
份额分配
(修订
后)
| 份额分配(修订后) |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名单及对应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认购份额上限(万份) | 认购份额上限对应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 ||||
| 1 | 于江 | 董事长 | 3,833.20 | 1,480.00 | 25.98% | ||||
| 2 | 董红波 | 副董事长、总裁 | |||||||
| 3 | 刘洪安 |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 |||||||
| 4 | 宋树华 | 职工董事 | |||||||
| 5 | 蔡颖辉 | 高级副总裁 | |||||||
| 6 | 孙惠庆 | 副总裁 | |||||||
| 7 | 乔绪升 | 副总裁 | |||||||
| 8 | 孙淑芳 | 财务总监 | |||||||
| 9 | 孙庆伟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不超过455人) | 10,401.44 | 4,016.00 | 70.51% | ||||||
|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不超过464人) | 14,234.64 | 5,496.00 | 96.49% | ||||||
| 预留授予部分 | 518.00 | 200.00 | 3.51% | ||||||
| 合计 | 14,752.64 | 5,696.00 | 100.00% | ||||||
| 购买回购股份价格 |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12元/股,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的定价规则,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2.07元/股;(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2.12元/股。 |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59元/股,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的定价规则,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2.59元/股;(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2.52元/股。 | |||||||
| 解锁安排 | |||||||||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份额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份额若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
| 票解锁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一致。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份额若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安排具体如下:…… | 票解锁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一致。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份额若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安排具体如下:…… | |||||||||
| 考核安排 | 持有人当期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和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权益,分批次分配至各持有人。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安排1、本员工持股计划对不同类型持有人制定差异化的考核安排:(1)持有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业绩考核包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根据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2)持有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其业绩考核原则上仅包含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直接根据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 ||||||||
| 考核年度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 |||||||||
| 2026年 | 以2025年度为基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 | |||||||||
| 2027年 | 以2025年度为基期,2026-2027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7.5%,或每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2%。 | |||||||||
| 2028年 | 以2025年度为基期,2026-2028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 | |||||||||
| =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P)。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能解锁的相应份额,由公司以持有人对应的原始出资本金收回,对应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3、2026-2027每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202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2027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2。2026-2028每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202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2027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2028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3。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份额若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一致。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份额若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明确分配方案,则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含义与前文相同。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 | 值不低于10%,或每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6%。 | |||
| 考核年度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 ||||
| 2027年 | 以2025年度为基期,2026-2027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7.5%,或每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2%。 | ||||
| 2028年 | 以2025年度为基期,2026-2028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0%,或每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6%。 | ||||
| 4、考核结果的应用(1)持有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若公司在考核期达成当期任意一项业绩指标,则持有人当期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P)。否则,持有人当期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2)持有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持有人当期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P)。持有人因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锁的相应份额,由公司以持有人对应的原始出资本金收回,对应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 |||||||
|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 六、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一)公司的权利1、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3、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公司的义务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其他相应的支持; | ||||||
|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 ||||||||||||||
| 会计处理 | 假设公司于2025年11月将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5,312.00万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召开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4.14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0,730.24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进行摊销,则预计2025年至2028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 假设公司于2026年4月将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5,496.00万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布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5.19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4,289.6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进行摊销,则预计2026年至2029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 ||||||||||||
|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万元)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万元)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
| 10,730.24 | 1,043.22 | 5,722.79 | 2,771.98 | 1,192.25 | 14,289.60 | 6,251.70 | 5,120.44 | 2,441.14 | 476.32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相应作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有助于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