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惠光)
本人李惠光,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确认函》,
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次。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亲自出席/应参会数) |
| 李惠光 | 1 | 1 | 0 | 0 | 0/0 |
注:2025年12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参加会议。对各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在审议前认真阅读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积
极推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审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任职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时间 | 会议 | 具体情况 |
| 1 | 2025年12 | 2025年第三次独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 |
| 月24日 | 立董事专门会议 | 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2025年度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外,本人也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规范体系建
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3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以供本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沟通。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并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此,本人深表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持续重点关注关联(连)交易、风险管控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连)交易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本人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现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审核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前对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实施相关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尽职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勤勉履责,诚信、独立地参与各个事项的审议,为公司持续经营及合规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在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本人将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忠实、有效、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惠光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