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728 公司简称: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柯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英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建权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前期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2024年起,公司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75%以上。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股东现金回报等实际情况,建议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股息人民币0.090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507,138,6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约83.09亿元,股息来源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2025年中期已派发的股息每股人民币0.1812元(含税),2025年公司全年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72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约248.90亿元,占2025年度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7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该等前瞻性陈述受制于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因而可能造成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与该等前瞻性陈述所暗示的任何未来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存有重大不同。此外,公司将不会更新这些前瞻性陈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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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经济、政策环境适应风险、科技创新领域风险、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战新及未来产业的新兴业务风险、国际业务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75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中国电信/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广东广晟 | 指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财务公司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天翼资本 | 指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中国铁塔 | 指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 国盾量子 | 指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云/云计算 | 指 | 是一种将池化的集群计算能力通过互联网向外部用户提供弹性、按需服务的互联网技术 |
| 算力 | 指 | 计算机设备或计算/数据中心处理信息的能力,是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配合共同执行某种计算需求的能力 |
| 物联网 | 指 | 各种感知设备基于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利用蜂窝移动网络、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等完成信息的传输、协同和处理,从而实现物与物通信、物与人通信的网络 |
| 人工智能/AI | 指 | 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技术科学 |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
| H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在中国境外发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并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
| 2C/2H/2B/2G | 指 | To Customer/To Home/To Business/To Government,面向个人/面向家庭/面向企业/面向政府 |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 5G-A | 指 | 5G-Advanced,基于5G网络的演进和增强版本 |
| 6G | 指 | 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 |
| AIDC | 指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智算数据中心 |
| ARPU | 指 | 每用户月度平均收入 |
| FLOPS | 指 | 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每秒所执行的浮点运算次数,常被用来估算电脑的执行效能 |
| FTTR | 指 | Fiber to The Room,光纤到房间 |
| MaaS | 指 | Model as a Service,模型即服务 |
| PON | 指 | Passive Optical Network,无源光网络 |
| PQC | 指 | Post Quantum Cryptography,后量子密码,是能够抵抗量子计算机攻击的密码技术和相应算法 |
| QKD | 指 | Quantum Key Distribution,利用量子的不可分割、不可复制、测不准等物理特性,远程安全分发密钥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国电信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INA TELECOM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柯瑞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李英辉 | 徐飞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 电话 | 010-58501508 | 010-58501508 |
| 传真 | 010-58501531 | 010-58501531 |
| 电子信箱 | ir@chinatelecom-h.com | ir@chinatelecom-h.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33 |
| 公司网址 | www.chinatelecom-h.com |
| 电子信箱 | ir@chinatelecom-h.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电信 | 601728 | 不适用 |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中国电信 | 00728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况琳、谭亚红 |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 办公地址 | 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523,924,731,368.75 | 523,568,920,041.49 | 0.1 | 507,842,674,997.40 |
| 利润总额 | 42,680,162,827.72 | 42,172,282,980.40 | 1.2 | 39,204,481,668.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184,733,428.28 | 33,012,069,907.90 | 0.5 | 30,445,686,138.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328,706,460.18 | 30,742,441,368.42 | 1.9 | 29,552,831,309.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18,913,220.91 | 145,268,134,285.83 | (14.3) | 138,623,058,755.73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60,827,722,454.64 | 452,389,720,102.38 | 1.9 | 442,926,215,438.27 |
| 总资产 | 870,643,642,518.74 | 866,625,200,722.04 | 0.5 | 835,813,904,890.7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6 | 0.5 | 0.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6 | 0.5 | 0.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4 | 1.9 | 0.3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 | 7.3 | 减少0.1个百分点 | 6.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 | 6.8 | 0 | 6.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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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34,508,815,336.06 | 134,912,921,369.20 | 124,848,239,618.79 | 129,654,755,044.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864,251,916.54 | 14,152,792,270.79 | 7,756,277,170.07 | 2,411,412,070.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797,537,494.15 | 12,923,181,984.93 | 6,976,465,965.55 | 2,631,521,015.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25,979,030.31 | 36,208,238,315.51 | 40,277,364,810.78 | 37,207,331,064.3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99,271,301.77) | (2,492,105,626.10) | (4,370,947,958.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16,732,183.92 | 1,610,945,295.02 | 1,186,154,928.1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61,518,527.81 | (28,718,772.13) | 32,651,375.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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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893,621.04 | 65,541,573.80 | 216,007,522.8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1,403,982,564.65 | 636,502,220.80 | 406,547,127.45 |
| 债务重组损益 | 3,636.99 | -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642,394,188.63 | (1,048,189,111.36) | (917,870,250.05)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6,006,532.28 | 3,596,124,614.18 | 2,333,909,259.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627,008,580.05 | 2,324,571,777.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5,301,939.93) | (682,523,232.05) | (344,351,921.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931,045.52) | (14,957,002.73) | 26,182,968.20 |
| 合计 | 1,856,026,968.10 | 2,269,628,539.48 | 892,854,829.7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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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1,709,263,926.70 | 11,709,263,926.70 | 363,342,999.89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298,983,314.92 | 298,983,314.92 | 217,514.7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14,565,577.99 | 1,579,382,838.23 | 564,817,260.24 | 4,407,054.4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3,002,093.46 | 922,819,716.40 | 559,817,622.94 | 306,350,393.88 |
| 合计 | 1,377,567,671.45 | 14,510,449,796.25 | 13,132,882,124.80 | 674,317,963.03 |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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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积极把握“AI+”消费升级新趋势,持续推进发展模式创新升级,面对市场新业态、新场景,不断丰富高质量产品供给,扎实推动基础业务与产数业务双轮驱动融合发展。面向个人客户,持续推进连接体验升级,聚焦直播、赛事等细分市场需求,加大5G-A精准覆盖与规模商用,丰富5G-A套餐权益内涵,全力打造新一代通信服务体验。持续推进个人应用升级,依托智能体加大产品创新重塑力度,升级AI通话智能体,打造多款AI手机终端,升级音乐智能体,推出天翼智铃等生成式音视频彩铃服务,发布云智手机等AI应用,打造个人生活智能体,持续迭代AI云电脑、AI云盘等产品,赋能用户开启AI生活“智惠”新篇章。持续推进全域泛在的“天地一体”通信服务,加快卫星连接用户规模拓展,加大可覆盖区域卫星业务海外推广力度,推动卫星服务普及。面向家庭客户,持续推进千兆光网服务升级,加快千兆普及和万兆建设,融合超千兆、算力等能力,打造“FTTR+X”等产品,推动家庭宽带到家庭AI全光网的迭代升级。持续推进智家应用AI升级,通过打造家庭智能体,提供安全守护、健康管理、出行规划、文化互动等全场景智能体服务,推出“天翼智屏”智能交互终端,卡位家庭AI入口。持续推进融入AI的平台发展模式升级,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和视联网等平台融AI能力升级,打造个人、家庭与社区联动的AI场景,积极创新发展新模式,拓展市场新空间。面向政企客户,持续推进算力全面发展,不断夯实基础网络,打造入算、算间、算内协同的算力互联网络,打造一云多芯、一云多态、一云多算的云底座和云智一体的全栈能力,截至目前自有及接入智算总规模达到91EFLOPS;持续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依托“息壤”算网一体服务平台,成功打造超110个行业大模型和350个行业智能体,服务客户超过3.7万家,深入推进央企“AI+”行动,打造国资央企AI+行动示范基地,牵头打造国资央企算力池以及国资央企领域可信数据空间,央企人工智能渗透率达到85%;持续提升行业平台能力供给,重点打造“星辰”系列平台产品,赋能工业、教育、医疗、政务等客户数字化转型升级,16个平台进入行业TOP5;持续增强5G定制网全场景服务能力,面向制造、核电、港口、轨交、低空、校园、车企等行业客户打造10大场景化专网解决方案。
面向国际用户,持续推动国际业务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全球云网基础设施与生态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境内外一体化协同,强化云、AI视联网、物联网、卫星、量子、安全等战新业务海外场景适配和推广,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2025年,国际业务收入达人民币192.6亿元,同比增长14.1%。
有关公司详细业务情况分析请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情况
2025年,面对复杂形势和多重挑战,通信业电信业务量收保持平稳增长,优势领域不断巩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演进,赋能效应日益凸显,顺利完成各项发展目标任务,“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1、电信业提质增效实现稳增长
量收保持稳步增长。2025年,按照上年价格计算的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9.1%,为拉动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收入人民币1.75万亿元,同比增长0.7%。新动能持续增强。行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语音、短信、流量等传统业务收入规模小幅回落,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数据中心等为主的新兴业务收入比重已升至25.7%,同比增长4.7%,成为行业收入增长主要动力。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效。2025年,通信业研发经费占电信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
4.6%,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4.5%),有效支撑关键领域创新持续取得突破。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量全球占比达42%,5G-A(5G-Advanced)网络规模部署加速推进,在低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经济、工业互联网等商用场景相继落地,6G系统架构与关键技术验证取得阶段性成果,人工智能与通信技术融合创新进程不断加快,量子通信技术从前沿研究走向应用落地。
2、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双千兆”网络覆盖持续深化。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关于5G、千兆光网建设目标,实现县县通千兆、所有乡镇及95%以上行政村通5G。截至2025年底,我国5G基站数达483.8万个,平均每万人拥有5G基站34.4个,高于“十四五”规划发展主要目标8.4个;千兆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数达3,162万个,达“十四五”规划发展主要目标的2.6倍。加快推动5G-A、万兆网络试点部署,5G RedCap基站数达206.4万个,5G-A覆盖超330个城市,首批168个小区、工厂和园区的万兆光网试点部署顺利开展。算力网络协同发展成效明显。截至2025年底,全国光缆网络稳步延伸,总长度达7,499万公里,本年新建光缆线路
211.3万公里。算力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对外提供服务的数据中心机架数达93.8万架,可调度智能算力规模超94.4EFlops(每秒万亿亿次浮点运算,FP16)。网络传输能力实现代际跃升,400G全光省际骨干网发展持续深化,服务能力已从骨干传输延伸至高品质政企服务等领域。技术前沿实现突破,全球首次400G/800G融合组网现网试点成功。
3、用户规模与质态同步跃升
5G移动电话用户占比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规模达18.27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130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快速向5G迁移,5G移动电话用户数达12.04亿户,本年净增达1.9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占比65.9%,达全球平均水平2.1倍。千兆等高品质网络用户快速提升。截至2025年底,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规模达到6.91亿户,其中家庭宽带接入用户5.83亿户,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117.9部/百户。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用户达2.38亿户,在固定宽带接入用户中占比达到34.5%,较上年末提高3.6个百分点。光纤到房间(FTTR)用户规模快速扩张,截至2025年底已达5,939万户,家庭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推动家庭业务从基础连接向“FTTR+X”融合应用加快演进,拓展家庭数字化服务新场景。2025年固定宽带用户总接入带宽达34.6万Tbps,同比增长12.7%,家庭户均签约带宽已达到553.4Mbps/户,较上年末提高
41.6Mbps/户。移动物联网终端占移动终端连接数比重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我国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达28.88亿户,同比增长8.7%,本年净增2.32亿户,占移动终端连接数比重达到61.3%,“物超人”结构性特征持续巩固。移动物联网终端广泛应用于公共服务、车联网、智慧零售、智慧家居等领域,规模分别达11.64亿、5.29亿、3.65亿和3.23亿户,其中车联网、公共服务领域增势突出,用户规模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拉动发展的主要动力。
4、行业数字化向深向实发展
移动数据流量消费保持活跃。随着5G特色应用加快完善,智慧家庭生态加速构建,“AI+”产品、云电脑、云游戏、VR等新业务创新发展,移动数据流量实现提速增长。2025年,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同比增长17.3%,其中5G移动数据流量同比增长37.6%;全年移动互联网月户均流量(DOU)达20.74GB/户·月,12月当月DOU达23.04GB/户,均达到历史新高。移动物联网终端接入流量保持快速增长,同比增长42.7%。行业融合应用纵深拓展。5G、千兆光网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已广泛融入国民经济91个大类;工业互联网已实现41个工业大类全覆盖,成为推动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的关键引擎。网络设施底座持续夯实,5G行业虚拟专网累计建成7.5万个,本年新增1.9万个。创新应用实现规模化落地,工业领域数字化进程加快,“5G+工业互联网”项目数超2.3万个,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连接数超1亿台,赋能效应日益凸显。“无人矿山”“黑灯工厂”“智慧港口”等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兴起,展现出数实经济深度融合的强大活力。注:以上数据来自工信部《2025年通信业统计公报解读:通信业运行平稳 新动能加快培育》。
(二)新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多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对行业的发展和合规运营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5年1月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扩围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扩围通知》总体考虑是增加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优化实施机制,放大撬动效应,深入推进“四大行动”。《扩围通知》围绕加力推进设备更新、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加强组织实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五大方面提出27条措施,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等领域,同时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等数码产品给予补贴,从而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拉动投资增长、促进产业升级、支撑绿色转型。2025年2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保护审计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信息保护审计办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的开展、合规审计机构的选择、合规审计的频次、个人信息处理者和专业机构在合规审计中的义务等作出细化规定,旨在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提供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提升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合法合规水平,保护个人信息权益。2025年3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识办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关键点,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规范内容制作、传播各环节标识行为,以合理成本提高安全性,促进人工智能在文本对话、内容制作、辅助设计等各应用场景加快落地,同时减轻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滥用危害,防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等风险行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2025年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终端卫星管理规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终端卫星管理规定》明确了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设备管理、数据安全、信息处置等核心义务,要求境内服务仅可连接在境内合法运营的卫星通信系统,境内用户数据需在境内地面设施处理,同时强化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防控与违法信息处置责任,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健康发展。2025年8月21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人工智能+”行动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人工智能+”行动意见》要求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涌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2025年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卫星通信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卫星通信指导意见》围绕有序扩大市场开放、持续拓展应用场景、培育壮大产业生态、优化电信资源供给、加强卫星通信监管、提升协同推进合力等六大方面提出十九条措施。支持电信运营商通过与卫星企业共建、共享等模式,深入挖掘天通、北斗等高轨卫星应用潜力,推动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加快推广应用,为广大地面移动通信用户提供基于卫星的话音、短消息业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依托低轨卫星互联网,在话音、短消息业务基础上拓展高速数据服务,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天地融合发展。2025年12月25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遵循增值税法的规定,与现行增值税制度相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征管需要明确具体规定,对增值税税制要素、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等作出规定,确保增值税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可操作,保障公平竞争,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将认真落实新出台、新修订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同时也积极跟踪研究即将出台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保证相关业务运营行为合法合规,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中国电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履行建设网络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和维护网信安全的责任,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趋势,全面拥抱人工智能,推动企业战略从“云改数转”向“云改数转智惠”升级,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1. 经营发展稳中有进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当前,通信行业进入了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公司主动把握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强化价值创造,不断优化收入结构,扎实推进降本增效,有力推动企业经营发展向新向优。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39亿元,其中服务收入为人民币4,854亿元,同比增长
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2亿元,同比增长0.5%。扣非净利润为人民币313亿元,同比增长1.9%。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6元。资本开支为人民币804亿元。
公司持续推动创新引领的基础和产数业务双轮驱动融合发展。2025年,基础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3,305亿元,同比增长0.7%,移动用户达到4.39亿户,5G网络用户渗透率达到68.8%,宽带用户达到2.01亿户,千兆用户渗透率达到31.6%。产业数字化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473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资源型收入
达到人民币630亿元,同比增长1.1%。战新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天翼云收入达到人民币1,207亿元,公有云IaaS市场份额升至国内第二,IaaS+PaaS市场份额居国内前三
;AIDC收入达到人民币345亿元,安全收入达到人民币166亿元,智能收入
达到人民币123亿元;视联网收入同比增长31.2%,量子收入同比增长65.4%,卫星收入同比增长
30.7%。
公司在充分考虑盈利、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后,董事会决定向年度股东会建议,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本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75%,每股派发末期股息人民币0.0908元(含税),连同2025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1812元(含税),2025年全年派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720元(含税)。
2. 积极推进企业战略升级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深刻改变经济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公司深刻认识到人工智能带来的颠覆性变革,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进企业战略升级,构建完成并持续深化“五位一体”智能云体系,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全力打造“三型”企业
。
2.1 持续深化“五位一体”智能云体系,全面深入推进“AI+”行动
公司以第一科技“息壤”为核心,发挥云网融合优势,加快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完成并持续深化“算力、平台、数据、模型、应用”一体化的智能云体系。在IaaS层,实现从基础算力底座向AI原生算力底座全面升级,依托“通智超量”一体弹性计算、AI统一数据存储及AI高性能云网络,实现云智一体的算存网协同效能大幅提升,形成高并发、高吞吐、高算效的AI token规模化生产能力。在PaaS层,打造Triless
平台架构,实现资源、框架、工具三重解耦,截至目前自有及接入智算总规模达到91EFLOPS,突破多级缓存、异构计算、模型路由优化等技术,为各类大模型提供工具服务。在DaaS层,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流通工具链,推进自有、开源和第三方数据集深度融合,汇聚超10万亿token的通用大模型语料数据和覆盖超14个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总量超500TB。在MaaS层,持续强化央企首个“全模态、全尺寸、全国产”的星辰大模型体系,在语义、语音、视觉与多模态等领域形成行业领先优势。在SaaS层,打造标准化AI产品体系,推出适配多场景需求的行业大模型与智能体服务,让AI更加灵活触达、便捷可用,持续赋能经济社会数智化转型发展。
公司全面深入推进“AI+”行动。持续将AI融入自身生产经营的核心环节,构建包含智能客服、智能营销、智能运营、智能研发、智能管理五大领域的AI应用场景图谱,累计上线应用超250个,用AI变革企业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运营效率。智能客服领域,智能客服占比较2024年底提升5.2pp;智能营销领域,自有厅AI能力100%覆盖,“智小微”智能体赋能小微ICT月均收入提升21%;智能运营领域,打造900余个云网数字员工,网络故障处置效率提高30%,云网运营自智水平达到L4级;智能研发领域,实现AI代码生成占比达40%,研发效率提升20%;智能管理领域,推进AI赋能法律、采供等场景,实现业务流程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推动AI走进千家万户、赋能千行百业,积极构建以“星小辰”自研智能体为驱动的个人及家庭AI应用统一入口,加快原有产品融AI升级,打造新型AI原生产品,创新AI终端,AI应用价值贡献同比提升22%,AI加载率同比提升5.3pp;打造超110个行业大模型和超350个行业智能体,形成覆盖工业、政
资源型收入包括AIDC、组网专线、物联网、5G定制网等收入
数据来源:IDC《中国公有云服务市场(2025第三季度)跟踪》
智能收入包括面向客户提供的人工智能、智算服务等收入
“三型”企业: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
Triless是指“三个无关”,即资源无关、框架无关、工具无关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务等15类行业AI应用标准范式,服务超3.7万家行业客户,打造国资央企“AI+”行动示范基地,牵头建设国资央企领域可信数据空间和算力池,央企AI渗透率达85%。构筑智能内生的云网运营和客户服务体系,在云网运营方面,加速从传统云网向AI原生演进,实现向“智能驱动、动态编排”的全面升级,加快底层资源的统一纳管、能力API化,由AI根据业务意图实时编排算力与连接,将资源供给从被动配置转变为主动适配,保障服务确定性的同时提升效率与效益;在客户服务方面,以AI重塑客户服务流程,从“线下为主”迈向“线上智能服务”,服务主体从人逐步转向智能体,传统的线下、人工、标准化界面,正在向线上化、自主化、智能化进行切换,通过智能体主动理解意图、解决问题,实现效率和体验同步提升。春节期间,公司推广智铃业务,市场反响热烈,AI制作用户超400万户、token日均消耗增长14倍。智能云体系为业务高并发、大规模运行提供了安全稳定、弹性充沛的资源和运营保障,有力推动企业从传统流量经营向token价值经营的模式转型。3月以来,公司依托智能云体系,发挥渠道和交付队伍优势,通过云电脑、云主机、天翼智盒等实现一键安全快速部署OpenClaw,拉动云电脑新增超6万台、token日均消耗增长10倍。
2.2全力打造“三型”企业,转型升级成效持续显现
公司深入推进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建设,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进展,助力企业转型和战略升级迈出坚实步伐。以客户为中心,深入推进服务型企业建设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token服务为经营主线,围绕建设领先AI服务商目标,整合科技、人才、渠道等要素的系统集成能力,提供一体化、数智化、属地化的AI服务,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健全“客户说了算”服务机制,打造“用心、放心、称心”服务,满足用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面向个人和家庭客户,更大力度推进客户价值经营,以客户经营智能体为抓手,持续提升客户需求洞察和精准配餐的数字化水平;通过构建更加精准、多维的客户画像,强化5G、FTTR、权益业务的精细化运营,有效稳定客户价值。更大力度推进产品AI升级,精准把握客户“AI+消费”升级新趋势,依托智能体加大产品创新重塑力度,卡位AI入口。强化AI通话智能体能力供给,打造多款AI定制手机;通过家庭智能体,提供安全、健康、通信、娱乐、智控的全场景家庭智慧生活服务,推出“天翼智屏”智能交互终端;运用自研多模态大模型升级音乐智能体,推出“天翼智铃”生成式音视频彩铃服务,重塑传统产品形态。更大力度推进全域泛在的“天地一体”通信服务,加快卫星连接用户规模拓展,加大可覆盖区域卫星业务海外推广力度,推动卫星服务普及,手机直连卫星用户超820万,汽车直连卫星超10万辆。更大力度推进“平台+AI”的发展模式升级,不断深化智慧社区、数字乡村、视联网等数字平台的AI升级,围绕生产、生活、社会治理,打造个人、家庭与社区联动的AI场景,积极创新发展新模式,拓展市场新空间。面向政企客户,持续深化AI与数字经济、数字民生、数字政务融合,星辰系列平台实现全面AI场景化升级,赋能千行百业数智化转型。在数字经济领域,“工业智能2.0”打造50余个场景智能体,通过“小模型检测、大模型决策、采控一体执行、孪生预测”的AI落地范式,在产线换产、柔性生产、智能排产等场景中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全新推出“翼智企2.0”,通过AI技术的创新应用和生态聚合,实现基础设施、AI应用与数据运营升级,助力中小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实现转型跃升。在数字民生领域,星辰智慧教育平台强化智能学情分析,打造赋能家校社协同的智能体矩阵,实现智教、智学、智管、智研,覆盖超160个地市;星辰智慧医疗平台重构区域医疗、智慧医院双产品线,聚焦智慧辅诊、检查报告解读等场景提供AI赋能,在超120个地市落地。在数字政务领域,依托星辰智慧政务平台与星辰智慧城市平台,打造“AI+”新范式,赋能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城市运行等核心场景,助力客户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科学决策与高效治理,在250多个地市应用。深耕量子通信、量子计算与量子精密测量领域,加快全栈式量子产品落地,量子通信用户规模突破680万户,服务政务、金融、能源等领域行业客户超5,000家;实现量子计算真机部署、云平台应用、量子信息教育三大应用场景产品化,为高校提供量子算力与学科教研支持;加速量子精密测量技术从“工程化”到“市场化”进程,在地质勘探等典型场景中部署应用。前瞻布局低空经济新赛道,打造全新升级的AI+“1+1+4+N”
低空经济能力体系,形成千余个应用场景,面向低空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安全防护和智能作业等场景提供一
1+1+4+N:1个综合服务底座、1张低空智联网、4大平台协同保障、N类场景应用牵引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站式解决方案,产品已在160余座城市落地,全面提升低空运行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安全化水平,助力低空经济“飞得安全、飞得高效”。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建设科技领军企业公司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集中力量攻关“息壤”第一科技,聚焦四大根技术,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费用
达到人民币156亿元,同比增长7.3%,科技创新成效显著。云及云网融合方向,服务器操作系统CTyunOS通过国家安全可靠测评;构建“多元异构、软硬协同、算网融合”的云边端协同推理网络,突破全域算力感知、算电协同、异构推理、边缘加速等技术,实现自主可控、就近接入的token生产及传输。网络方向,5G核心专利连续3年获中国专利奖银奖;6G方面,牵头低空感知、IoT·NTN等多个3GPP标准立项,以及高轨视频语义通信、中轨NR·NTN、多模态通感融合等多项技术攻关试验,发布全域智惠网络技术体系;光网络方面,创造单波800G/1.2T实时系统单跨无中继传输世界新纪录。人工智能方向,持续开展星辰大模型技术攻关,突破拟真人自然对话、人与摄像头智能交互、语义复杂任务处理等技术难点,获得世界人工智能大会“2025卓越人工智能引领者奖(SAIL奖)”;创新构建智传网技术体系,入选NeurIPS 2025等人工智能领域顶级国际会议,发布生成式视频压缩技术,实现在弱网环境下视频画面连贯、零卡顿、低延迟传输。量子/安全方向,发布全球首个融合QKD
和PQC
的分布式密码体系,建成具备“量子计算优越性”能力的“天衍-287”超导量子计算机,性能处于世界先进行列;发布国内首个开源的大模型基础安全护栏,打造业界领先的安全数据集“阡陌数聚”。科技创新硬实力屡获认可,科技影响力持续提升,“星辰”大模型体系入选“2025年度央企十大国之重器”,天翼物联网平台入选“2025年度央企十大超级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造卓越产品,推进战新业务规模拓展,助力企业经营质效提升,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夯实关键能力,全面发力安全型企业建设公司始终将安全发展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扎实提升治理能力,着力打造技术底座,持续优化服务保障,筑牢网络和信息安全防线。坚持安全建设与安全运营并重,安全智能体在内部广泛落地应用,安全事件自动检出率超97%,全网防护覆盖率提升16pp,运营效能提升37pp。高度重视AI安全治理,围绕环境、数据、模型、内容、应用持续完善AI安全治理框架,发布业内首部《AI智能体安全治理白皮书》,持续升级全方位人工智能动态防护体系。打造卓越安全产品、一流安全服务和行业级安全集成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可靠的安全保障,构建以云堤抗D、云脉零信任、安全大脑、云镜主机安全等为核心的产品矩阵,加快安全融智,“星辰·见微”大模型全面覆盖各类安全运营场景,广泛赋能政务、能源、金融等行业;云堤安全托管服务(MSSP)加速智能化升级与多品类拓展,累计服务客户突破8,000家;推出国内首款运营商级智能体安全解决方案——天翼智安,以全流程管控、实时防御、行为溯源能力助力用户构建OpenClaw类智能体安全解决方案。深度融合视联、物联与AI能力,打造面向城市运行、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场景的综合安全治理解决方案,推动安全能力在云、网、边、端、用各环节的深度集成,形成可复制、可扩展、可定制的行业级安全集成范式。
2.3升级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筑牢人工智能发展的坚实底座公司深化“网是基础、云为核心、网随云动、云网一体、智惠共生”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适应AI时代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公司锚定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存、运、AIDC、电一体化布局和升级。算力方面,在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节点建设国内首个商用超节点集群,北京、江苏等热点区域建立省级推理池,推动算力资源高效协同,自有智算能力达46EFLOPS;存力方面,构建2+31+X
的存力布局,在广东、湖南开展分级存力试点,显著降低数据长期存储成本;运力方面,构建入算/算间/算内智能协同、敏捷高效的算力互联网络,开展干线光缆焕新升级,八大枢纽间互访时延降低至12毫秒以内,深化云网一体的新型城域网建设,全面应用SRv6、切片等技术打造弹性敏捷的入算能力;AIDC方面,紧密围绕“东数西算”战略优化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适度超前储备机楼、电力、能耗等资源,按照“两高两活”
建设标准,打造高效、绿色、智能的算力底座,机架功率规模超
研发费用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口径
QKD:Quantum Key Distribution,利用量子的不可分割、不可复制、测不准等物理特性,远程安全分发密钥
PQC:Post Quantum Cryptography,后量子密码,是能够抵抗量子计算机攻击的密码技术和相应算法
2+31+X:2个全国存力中心(内蒙古、贵州)、31个省级存力节点和X个边缘存力节点
两高两活:高密度、高IT产出率、灵活扩展、灵活建设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2GW,高功率机架总功率同比增加超35%,积极开展海外AIDC布局;电力方面,深化算电协同发展,推进供电架构升级,探索新型供电模式,率先打造4个全国性标杆,在上海建成全球首个“海风直联”海底数据中心,海上风电场直供绿电占总电量比例超95%。公司持续推进空天地一体、国际国内一体的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演进升级。打造千兆光网10G PON端口超1,000万个,城镇千兆住宅覆盖率超97%。积极推进新一代高轨移动通信卫星及高轨高通量卫星立项建设,开放共享天通业务,启动北斗短信商用试验。构建“一轴两翼三网四中心”国际网络体系,推进昆明、海口全业务出入口局建设,主导建成近五年首条登陆中国大陆的亚洲直达(ADC)
国际海缆,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方向业务拓展。打造高中低频协同、5G/4G融合的共享网络,持续为全球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5G中高频基站超154万站,低频基站超100万站,5G网络实现全国乡镇及以上区域连续覆盖,重点场景深度覆盖水平和用户感知稳步提升。持续推进5G-A网络能力升级,已在300多个城市规模部署5G-A载波聚合超11万站和Redcap超65万站。
2.4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实现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在“中央企业绿色发展评价”中位居前列,在“新绿杯”、“青山杯”等多项全国性赛事中获奖总数居行业第一。对内全面推进云网基础设施绿色转型升级,国家绿色算力设施数量累计达43个,保持行业领先;专项开展“机楼绿色焕新”与“基站绿色升级”,累计完成超800栋机楼和超5万个基站绿色改造,年减碳超45万吨;持续扩大AI节能应用规模,累计纳管5G/4G基站扇区超600万个、各类机房超9,000个,年减碳超54万吨;稳步推进用能结构转型,本年度应用绿色电力达42亿度,同比增加56%;携手中国联通深化5G/4G共建共享,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双方合计年减碳超1,300万吨。对外强化绿色赋能,聚焦生态环保、污染治理及效能提升等领域,打造多元化的绿色产品和解决方案,加快拓展环保云、绿色照明、绿色工业等重点产品市场规模,赋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助力打造零碳园区标杆,完成超150万端公共场所设备智能化升级,累计实现节电超1.3亿度、减碳超7万吨,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动能。
3.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加强人才建设,提升治企能力
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快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市场化转型,高效整合内外部资源,不断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推进深层次改革,激发各类要素活力
公司适应战略升级要求,不断推动组织流程和机制变革,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持续推动“五位一体”智能云服务体系能力升级,加快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息壤”技术总师制和联合攻关机制,聚力加快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深化省专/专专
协同的产品管理机制改革,健全自研产品内部开源共享、省专问需响应机制,不断提升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强化资源整合,组建跨领域专业团队,高效支撑央国企“AI+”等重点项目快速落地,持续推动以云中台为枢纽的主流程优化向区县公司穿透,不断提升交付运营能力。深化考核激励和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治企能力,充分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和动力。以AI提效、改革增效,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率,全面提升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大力度“投资于人”,打造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公司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工程,围绕企业战略布局方向和科技创新关键领域,持续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由5名领军人才、超千名首席专家/高级专家、超万名技术专家组成的科技人才雁阵格局更加健全。出台一系列支持原创型、探索型科技创新的突破性政策,围绕顶尖人才打造年轻化、高水平科研团队,研发人员人工成本同比增长7.8%,人才聚集效应和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人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作用显著提升。持续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深化全员赋能培养,员工凝聚力日益巩固、创新活力充分释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
扩大高水平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公司持续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构建共创、共治、共享的产业生态。持续强化产学研合作,协同组织推进中央企业量子人才科创空间,不断壮大量子通信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水平大学成功申报多项国家级科技项目。不断加强资本运作,中国电信AI公司、天翼视联公司完成首轮增资引
ADC:
Asia Direct Cable
省专/专专:省公司与专业公司之间、专业公司与专业公司之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战,发展潜力和估值规模受到市场认可;聚焦“AI+”核心赛道,参投摩尔线程、沐曦股份等多家AI企业。魔乐社区成为国内最大国产化算力AI开源社区,赋能开发者创新AI应用,促进AI生态繁荣。全球云网宽带产业协会(WBBA)会员超220家,覆盖5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国际合作和“一带一路”数字新基建的重要桥梁。数智科技生态大会、云生态大会、人工智能生态论坛等合作平台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与各行业伙伴共筑技术共研、资源共享、价值共创的繁荣生态。
4.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获得资本市场广泛认可
公司圆满完成神舟二十一号载人飞船发射、十五运会等重要活动的通信保障,运用卫星通信、低空平台等高效助力抗震救灾、抗洪抢险。开展乡村振兴和普遍服务,打造数字乡村49万个,弥合数字鸿沟。提升爱心翼站公益服务能力,覆盖8万家城乡营业厅,加强面向环卫工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关爱服务。运用科技能力织密反诈“防护网”,天翼智能防诈、天翼防骚扰服务惠及广大用户。组织开展“天翼云息壤杯”高校AI大赛,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算力、数据和平台,助力AI人才培养。
公司始终坚持高水平公司治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持续构建科学系统的合规管理体系,股东会、董事会规范运作、高效决策,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业绩发布会、投资者沟通会和路演等形式,积极拓展与投资者、分析师及媒体的沟通平台,全方位展示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成效,持续提升市场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的表现获得境内外资本市场的高度评价,在《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2025年度亚洲卓越企业奖项”评选中,连续第六年荣获“亚洲最佳企业社会责任”大奖,在《金融亚洲》举办的“2025年度亚洲最佳管理公司评选”中连续第三年荣获“中国最佳电信服务公司”,在《TheAsset》举办的“2025年度企业可持续发展领导力大奖”中荣获“企业大奖”金奖,在2025年中国证券“金紫荆奖”评选中,获得“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和“卓越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两项大奖,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和“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5.未来展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五年来,公司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战略,走出了从传统电信运营商向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转型新路,经营业绩和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转型方向得到充分验证,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云网能力全面提升,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十四五”期间,公司基础业务稳健增长,产数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天翼云作为国家云全面建成,全面进入智能云发展新阶段,服务收入实现良好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5.4%,净利润增速高于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9.7%。公司不断壮大发展新动能,持续积累竞争新优势,为“十五五”时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成为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人工智能+”全方位深化拓展,智能经济新形态加快形成,催生出广阔而蓬勃的市场空间。公司将抢抓发展战略机遇,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智惠战略,持续深化“五位一体”智能云体系,以打造领先的AI服务商为目标,以token服务为经营主线,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高质量数智化的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升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提升治企能力,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勇担当、作表率!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定履行建设网络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和维护网信安全的责任,以打造领先的AI服务商为目标,全面拥抱人工智能,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智惠战略,全面提升治企能力,深入推进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建设,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科技实力和创新效能显著增强,加速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公司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四大根技术,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云及云网融合方向,攻关“息壤”第一科技,实现全栈技术自主可控,构建“多元异构、软硬协同、算网融合”的云边端协同推理网络;天翼云服务器操作系统CTyunOS通过国家安全可靠测评。网络方向,基于新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光纤高速大容量全光传输、50G PON多代共存融合演进等技术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完成业界首个高轨卫星标清视频语义通信试验;5G核心专利连续3年获中国专利奖银奖。人工智能方向,持续开展星辰大模型技术攻关,荣获2025卓越人工智能引领者奖(SAIL奖);创新构建智传网技术体系,发布生成式视频压缩技术。量子/安全方向,发布全球首个融合QKD和PQC的分布式密码体系,建成具备“量子计算优越性”能力的“天衍-287”超导量子计算机,发布国内首个开源的大模型基础安全护栏,打造业界领先的安全数据集“阡陌数聚”。科技创新硬实力屡获认可,“星辰”大模型体系入选“2025年度央企十大国之重器”,天翼物联网平台入选“2025年度央企十大超级工程”。
智能云体系建设不断夯实,推进AI走进千家万户、赋能千行百业。公司构建完成并持续深化“算力、平台、数据、模型、应用”一体化的智能云体系,在IaaS层,大幅提升云智一体的算存网协同效能,形成高并发、高吞吐、高算效的AI token规模化生产能力。在PaaS层,打造Triless平台架构,实现资源、框架、工具三重解耦,突破多项关键技术,为各类大模型提供工具服务。在DaaS层,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流通工具链,推进自有、开源和第三方数据集深度融合,汇聚超10万亿token的通用大模型语料数据和覆盖超14个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总量超500TB。在MaaS层,持续强化央企首个“全模态、全尺寸、全国产”的星辰大模型体系,在语义、语音、视觉与多模态等领域形成行业领先优势。在SaaS层,打造标准化AI产品体系,推出适配多场景需求的行业大模型与智能体服务,让AI更加灵活触达、便捷可用。面向个人及家庭场景,加快推动AI手机、天翼智屏、天翼智看等智能终端规模普及,焕新升级天翼云电脑、天翼智能防诈等应用,探索AI眼镜、人形机器人等创新产品,打造“星小辰”智能体作为跨终端的统一智能体入口,为用户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服务体验。面向行业场景,打造领先的行业智能体、工具和解决方案,深入推进央企“AI+”行动,升级中小企业翼智企等平台能力,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与新型工业化、数字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场景深度融合。
新型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持续演进升级,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公司深化“网是基础、云为核心、网随云动、云网一体、智惠共生”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适应AI时代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基础网络方面,打造千兆光网10G PON端口超1,000万个,主导建成近五年首条登陆中国大陆的亚洲直达(ADC)国际海缆,5G中高频基站超154万站,在300多个城市规模部署5G-A载波聚合超11万站和Redcap超65万站。算力方面,在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节点建设国内首个商用超节点集群,在热点区域建立省级推理池,推动算力资源高效协同,自有智算能力达46EFLOPS;存力方面,构建2+31+X的存力布局,开展分级存力试点,显著降低数据长期存储成本;运力方面,构建入算/算间/算内智能协同、敏捷高效的算力互联网络,开展干线光缆焕新升级,深化云网一体的新型城域网建设,全面应用SRv6、切片等技术打造弹性敏捷的入算能力;AIDC方面,在国家枢纽节点适度超前储备资源,打造高效、绿色、智能的算力底座,机架功率规模超3.2GW,积极开展海外AIDC布局;电力方面,深化算电协同发展,推进供电架构升级,探索新型供电模式,率先打造4个全国性标杆,在上海建成全球首个“海风直联”海底数据中心,海上风电场直供绿电占总电量比例超95%。
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夯实,构建全方位人工智能防护体系。公司持续筑牢基础设施安全底座,升级网络攻击防护平台“云堤”和安全托管服务平台,构建覆盖云、网、边、端的主动防御体系。发布业内首部《AI智能体安全治理白皮书》,持续升级全方位人工智能动态防护体系。基于量子安全基础设施,持续迭代覆盖全域的量子产品,加速“量子+”应用规模推广。系统构建面向AI大模型及应用的安全防线,提升大模型基础护栏、攻防靶场、安全扫描器等关键能力,全面提高数据安全、内容安全、指令安全、敏感信息识别等水平,形成输入可防、过程可监、输出可控的模型与智能体安全体系,保障AI应用合规、安全、稳定运行。推出国内首款运营商级智能体安全解决方案——天翼智安,以全流程管控、实时防御、行为溯源能力助力用户构建OpenClaw类智能体安全解决方案。加强AI治理,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与规则制定,不断健全中国电信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与产业各方协同合作,共同研判、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可靠、可控。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动顺应市场和行业变化,精准把握“AI+消费”升级趋势,秉承“客户为上、触点为先、产品为根、服务为本、品牌为纲”的经营理念,以“AI+行动”为抓手,持续强化高质量产品和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务供给,扎实推动基础业务与产数业务双轮驱动融合发展。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39亿元,其中服务收入为人民币4,854亿元,同比增长0.7%。
面向个人客户,持续推进连接体验升级,聚焦直播、赛事等新场景新业态,加速5G-A网络精准部署与规模商用,丰富5G-A套餐权益内涵,全力打造更快速、更稳定、更智能的新一代通信服务体验。持续推进个人应用AI升级,强化AI通话智能体能力供给,打造多款AI手机终端;运用自研多模态大模型升级音乐智能体,推出“天翼智铃”生成式音视频彩铃服务,提供智能搜索、文生音乐、文生视频、图生视频等内容创作能力;创新发布云智手机等AI原生应用,打造个人生活智能体,迭代升级AI云电脑、AI云盘等AI产品,赋能用户开启AI生活“智惠”新篇章。持续推进全域泛在的“天地一体”通信服务,打造安全可靠、应急兜底的综合通信能力,不断深化AI能力与卫星业务融合,加快卫星连接用户规模拓展,加大可覆盖区域卫星业务海外推广力度,推动卫星服务普及。2025年,公司移动通信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045亿元,同比增长1.0%,移动用户数净增1,413万户,用户规模达到4.4亿户,移动用户ARPU达到人民币45.1元。
面向家庭客户,持续推进千兆光网服务升级,加快千兆普及和万兆建设,融合超千兆、算力等核心能力,创新打造“FTTR+X”等智能产品,推动家庭宽带到家庭AI全光网的迭代升级。持续推进智家应用AI升级,以“美好家”品牌为引领,通过打造家庭智能体,提供安全守护、健康管理、出行规划、文化互动等全场景智能服务,推出“天翼智屏”智能交互终端,卡位家庭AI入口,满足用户对更智能、更安全、更便捷的美好“智惠”生活期待。持续推进“平台+AI”的发展模式升级,积极推进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和视联网等平台融AI能力升级,围绕生产、生活及社会治理等重点场景,加快填充小区慧眼、15分钟生活圈、家校村安全守护等差异化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个人、家庭与社区联动的AI场景,积极创新发展模式,拓展市场新空间。2025年,公司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260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智慧家庭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38亿元,同比增长7.6%,宽带用户数净增368万户,达到2.0亿户,宽带综合ARPU达到人民币47.1元。
面向政企客户,持续推进算力服务规模发展,不断升级行业领先的“息壤”算网一体服务平台,打造入算、算间、算内协同的算力互联网络,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专属服务和安全可靠、智能敏捷、绿色低碳的算力服务,截至目前公司自有及接入智算总规模达到91EFLOPS。持续推进行业大模型服务规模发展,研发超110个行业大模型和350个行业智能体,服务行业客户超3.7万家。神农一号大模型服务超5万家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治理大模型覆盖超1万网格,应急大模型覆盖176地市;行程规划智能体帮助用户行程规划效率提升10%,智能座舱智能体语义解析准确率超98%。持续推进行业数字平台规模发展,打造星辰系列平台,全面赋能多领域数字化转型。星辰政务平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及AI技术,打造高效协同、智能决策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累计服务31省、200+地市、3,000+各级政府;星辰智慧城市平台通过AI与大数据实现智能化管理与服务,覆盖城市运管服、全域旅游、数字乡村、安全生产风险监控预警等场景,服务31省、250+地市;星辰工业互联网平台基于工业互联网底座融合多技术,覆盖产线智能化改造、数字工厂、工厂多系统多产线协同等场景,服务28省,某机械厂检测效率提升500%、缺陷检出率99.9%;星辰智慧医疗以全民数智健康底座和AI+云原生架构为支撑,提供覆盖区域医疗、智慧医院两大领域的一体化服务平台,覆盖23省、120+地市;星辰智慧教育平台强化智能学情分析,打造赋能家校社协同的智能体矩阵,实现智教、智学、智管、智研,覆盖31省、160+地市。持续推进5G行业应用规模发展,自研34项产品涵盖终端、网关、无线基站、核心网、平台等5大品类,满足客户端到端深度、灵活定制需求,打造10大场景化专网方案,将自研AI能力融入端、边、云等环节;创新空地一体、毫米波通感融合方案,已在江苏、上海、安徽等长三角地区热点区域实现300米以下高度低空覆盖,助力低空场景应用。2025年,公司产数业务实现稳健发展,收入达到人民币1,473亿元,同比增长0.5%。
面向国际客户,持续强化国际业务产品服务创新,聚焦中资出海、外资来华等客户需求,推进OTN、SD-WAN等基础连接产品升级,加快云、AI视联网、物联网、卫星、量子、安全等战略新兴业务出海。中国电信成为运营商云服务领先者。持续强化全球生态合作,推出并发布OneGrowth全球合作计划,积极亮相GITEX 2025、AfricaCom等国际展会拓展生态,运营体系与市场拓展能力显著增强。2025年,国际业务收入达人民币192.6亿元,同比增长14.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523,924,731,368.75 | 523,568,920,041.49 | 0.1 |
| 营业成本 | 371,561,570,703.75 | 373,498,406,766.68 | (0.5) |
| 销售费用 | 53,896,763,648.31 | 55,481,759,969.62 | (2.9) |
| 管理费用 | 36,412,734,062.23 | 37,126,520,407.39 | (1.9) |
| 财务费用 | 388,476,126.50 | 227,879,509.99 | 70.5 |
| 研发费用 | 15,594,212,398.79 | 14,526,872,770.77 | 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18,913,220.91 | 145,268,134,285.83 | (1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840,425,977.73) | (101,294,153,374.59) | (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86,733,681.50) | (42,902,004,366.64) | 10.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39.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1%,主要原因是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消费新需求,加快战新要素与产品服务深度融合,公司持续推动创新引领的基础和产数业务双轮驱动融合发展。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营业成本为人民币3,715.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5%,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AI赋能强化成本精细化管理,提升资源使用效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为人民币539.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强化线上线下协同,加快AI智能营销转型,提升销售费用使用效率。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管理费用为人民币364.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推进降本增效,AI赋能管理效率提升。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财务费用为人民币3.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5%,主要原因是公司主动优化资金结构,将银行存款置换为收益相对更高的低风险结构性存款,收益在投资收益中核算,进而造成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所下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为人民币155.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3%,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快建设科技型企业,聚焦网络、云及云网融合、人工智能、量子/安全方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1,245.2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3%,主要原因是产业数字化业务回款期较长,相应应收款增幅较高,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撑产业链发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
978.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主要原因是公司精准投资,资本开支的现金流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
473.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偿还借款等带息负债流出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电信业 | 523,924,731,368.75 | 371,561,570,703.75 | 29.1 | 0.1 | (0.5)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电信服务 | 523,924,731,368.75 | 371,561,570,703.75 | 29.1 | 0.1 | (0.5)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全国范围内 | 523,924,731,368.75 | 371,561,570,703.75 | 29.1 | 0.1 | (0.5)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全业务运营销售模式 | 523,924,731,368.75 | 371,561,570,703.75 | 29.1 | 0.1 | (0.5)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本公司以融合方式经营通信业务,管理层将本公司视为一个整体而非以业务之种类或地区角度进行业绩评估,因此,本公司只有一个经营分部。本公司业务大部分于中国境内开展。
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电信业 | 折旧及摊销 | 99,189,363,263.64 | 26.7 | 96,248,954,550.31 | 25.8 | 3.1 | 说明见下 |
| 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费 | 103,727,982,359.39 | 27.9 | 106,760,048,524.66 | 28.6 | (2.8) | ||
| 人工成本 | 58,177,507,685.22 | 15.7 | 57,878,255,393.66 | 15.5 | 0.5 | ||
| 出售商品支出 | 36,719,489,281.51 | 9.9 | 39,709,973,137.74 | 10.6 | (7.5) | ||
| 网络资源使用及相关费用 | 31,389,947,776.69 | 8.4 | 32,362,642,444.58 | 8.7 | (3.0)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电信服务 | 折旧及摊销 | 99,189,363,263.64 | 26.7 | 96,248,954,550.31 | 25.8 | 3.1 | 说明见下 |
| 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费 | 103,727,982,359.39 | 27.9 | 106,760,048,524.66 | 28.6 | (2.8) | ||
| 人工成本 | 58,177,507,685.22 | 15.7 | 57,878,255,393.66 | 15.5 | 0.5 | ||
| 出售商品支出 | 36,719,489,281.51 | 9.9 | 39,709,973,137.74 | 10.6 | (7.5) | ||
| 网络资源使用及相关费用 | 31,389,947,776.69 | 8.4 | 32,362,642,444.58 | 8.7 | (3.0)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折旧及摊销、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撑费、人工成本、出售商品支出、网络资源使用及相关费用属合理增减。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公司已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44,669.5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241,219.5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198,306.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7.8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8,381,736.4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73%。
B.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C.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D.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贸易业务开展情况 | 本期营业收入 | 上期营业收入 | 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贸易业务 | 1,282,064.15 | 1,370,386.17 | (6.5) |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53,896,763,648.31 | 55,481,759,969.62 | (2.9) |
| 管理费用 | 36,412,734,062.23 | 37,126,520,407.39 | (1.9) |
| 研发费用 | 15,594,212,398.79 | 14,526,872,770.77 | 7.3 |
| 财务费用 | 388,476,126.50 | 227,879,509.99 | 70.5 |
注:费用变动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中的变动原因说明。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594,212,398.79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009,656,181.97 |
| 研发投入合计 | 18,603,868,580.76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6.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7,164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97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442 |
| 硕士研究生 | 15,353 |
| 本科 | 29,924 |
| 专科 | 1,341 |
| 高中及以下 | 104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7,053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129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407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575 |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网络、云及云网融合、人工智能、量子/安全四大技术,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科技领军企业。全年研发投入人民币186.04亿元,强度达3.6%,较去年提升0.2p.p.;研发人员占比16.97%,较去年提升
1.39p.p.;发明专利新授权2,863件,同比增长14.8%;完成国际标准结项73项,同比增长6%。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18,913,220.91 | 145,268,134,285.83 | (1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840,425,977.73) | (101,294,153,374.59) | (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86,733,681.50) | (42,902,004,366.64) | 10.5 |
注:现金流变动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中的变动原因说明。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长期应收款 | 819,651,835.36 | 0.09 | 1,441,632,229.01 | 0.17 | (43.14) | 公司积极开展长期应收款项清收,回款增加。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79,382,838.23 | 0.18 | 1,014,565,577.99 | 0.12 | 55.67 | 公司围绕主责主业开展战略性权益投资布局,新增与核心业务高度协同的优质标的权益投资配置。 |
| 应付票据 | 9,525,013,581.58 | 1.09 | 15,206,315,720.27 | 1.75 | (37.36) | 公司切实履行央企责任,在款项支付环节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提升支付效率。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8,561,652,626.6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目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3,818,603,547.54 | 法定准备金等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为本集团之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所拥有联营和合营公司的权益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其中所拥有联营和合营公司的权益账面金额为人民币452.80亿元,较年初增长2.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5.79亿元,较年初增长55.7%。公司本年无新增重大股权投资,报告期内持有于香港上市的中国铁塔普通股股份约360,871万股,约占中国铁塔总股份的20.5%。2025年公司确认中国铁塔股权投资收益为人民币24.77亿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公司秉持稳健精准投资策略,持续优化投资布局与结构,加快推进适应AI时代的新型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累计完成资本开支人民币804亿元,其中算力基础设施面向长远,加强资源保障,投资人民币202亿元;网络基础设施深化共建共享,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景精准建设,投资人民币407亿元;综合信息服务和基础配套投资人民币195亿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股票 | 921,570,604.54 | 281,174,380.14 | 32,874,815.92 | 0.00 | 171,951,396.80 | 0.00 | 0.00 | 1,407,571,197.40 |
| 私募基金 | 200,978,277.39 | (633,681.38) | 0.00 | 0.00 | 0.00 | 12,545,917.25 | 0.00 | 187,798,678.76 |
| 其他 | 255,018,789.52 | 130,761,408.39 | 25,606,823.54 | 0.00 | 95,268,014,839.77 | 83,030,713,577.76 | 266,391,636.63 | 12,915,079,920.09 |
| 合计 | 1,377,567,671.45 | 411,302,107.15 | 58,481,639.46 | 0.00 | 95,439,966,236.57 | 83,043,259,495.01 | 266,391,636.63 | 14,510,449,796.2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股票 | 600221 | 海航控股 | 2,367,136.31 | 债务重组 | 2,499,460.70 | 161,729.81 | - | - | - | - | 2,661,190.5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0640 | 国脉文化 | 225,612,770.08 | 自有 | 391,917,795.84 | - | 20,350,840.32 | - | - | 295,415.42 | 412,268,636.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002238 | 天威视讯 | 69,966,335.00 | 自有 | 508,087,008.00 | - | 6,327,360.00 | - | - | 3,163,680.00 | 514,414,368.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9626.HK | 哔哩哔哩 | 95,790,016.00 | 自有 | 19,066,340.00 | - | 6,196,615.60 | - | - | - | 25,262,955.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88795 | 摩尔线程 | 71,951,487.96 | 自有 | - | 109,420,030.14 | - | 71,951,487.96 | - | - | 181,371,518.1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股票 | 688802 | 沐曦股份 | 99,999,908.84 | 自有 | - | 171,592,620.19 | - | 99,999,908.84 | - | - | 271,592,529.0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565,687,654.19 | / | 921,570,604.54 | 281,174,380.14 | 32,874,815.92 | 171,951,396.80 | - | 3,459,095.42 | 1,407,571,197.40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共持有6支上市股票,初始成本为人民币56,569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40,757万元。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3支(海航控股、国脉文化和天威视讯),国脉文化、天威视讯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初始成本为人民币29,558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92,668万元,本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人民币2,668万元;因海航债务重组获得海航控股股票,按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初始成本为人民币237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66万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有3支(哔哩哔哩、摩尔线程和沐曦股份),哔哩哔哩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初始成本为人民币9,579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526万元,本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为人民币620万元;摩尔线程、沐曦股份按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初始成本为人民币17,195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5,296万元。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翼资本于2019年参与投资深圳润信新观象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人民币22.04亿元,主要投资于TMT(通讯、技术、传媒)、大健康、先进制造领域等。中国电信认缴人民币1.00亿元,已全部实缴。本期基金分红收回投资成本人民币343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翼资本于2019年参与投资北京晨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人民币10.00亿元,主要投资领域聚焦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核心技术和应用。中国电信认缴人民币1.00亿元,已全部实缴。本期基金分红收回投资成本人民币912万元。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5%,其股本为人民币176.01亿元,2025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3,365.7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39.08亿元,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30亿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本期无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收购 | 未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当前,信息通信业发展迎来新的战略机遇,人工智能成为影响“十五五”时期行业发展的关键变量,人工智能在重塑产业格局、带来关键机遇的同时也提出重大挑战,信息通信业应主动准确分析研判,积极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一是世界百年变局的加速演进。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大循环存在卡点堵点,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重点领域还有风险隐患。
二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无人机、具身智能、6G等领域技术加速迭代、融合应用,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量子通信从导入期迈向成长期,量子计算进入“实用化临界点”早期突破阶段;无人机等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在城市空运、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加快商业应用,推动低空经济加快发展;具身智能加快融入生产、应急场景,并逐步向泛家庭场景拓展,成为智能服务关键组成;6G研发从技术储备进入标准卡位的关键阶段。
三是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空间广阔。生产、生活、治理场景融合,需求向基础设施+平台+数据+产品+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演进。从生产看,大型企业数智化转型进入系统重构的发展阶段,全流程数字化改造全面推进,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小企业数量超6,000万家,但上云率不足40%,具有广阔数字化改造空间;中企出海迈入深水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从生活看,人口的结构性变化推动银发经济快速发展;“AI+教育”行业的市场空间巨大;AI医疗健康解决方案市场规模发展持续突破。从治理看,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扎实推进,智慧城市ICT市场蕴含巨大空间;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超千亿;央国企推动信息化系统的信创改造,激发万亿市场空间;人工智能、车联网、低空等发展带来迫切安全需求;低空经济新增长极加快培育。
四是筑牢安全防线重要性凸显。从企业经营看,要更加注重防范化解新旧动能转换、恶性竞争、供应链合作等各类风险。从网信安全看,要更加注重防范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和骚扰电话等问题。从人工智能安全看,要更加重视人工智能带来的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关注因语料偏见带来的文化价值偏差、因数据投喂模型训练推理带来的敏感信息泄露、因伪对齐带来的模型智能体失控、因生成式深度伪造带来的虚假信息泛滥等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安全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司将准确把握自身历史方位,牢牢抓住新的战略机遇,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智惠战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坚定履行建设网络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和维护网信安全的责任,以打造领先的AI服务商为目标,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智惠战略,全面拥抱人工智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科技创新核心能力,积极推进新型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赋能经济社会的数智化转型大平台,为客户提供智能便捷、绿色安全、品质卓越的数智化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提升治企能力,持续深化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和员工价值建设,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公司将继续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以Token服务为经营主线,全面深化云改数转智惠战略落地。持续强化客户价值经营和优质产品供给,面向2C2H用户,以智能体赋能加快传统产品重塑、AI创新应用打造、AI终端升级,不断拓展基础业务增长新空间;面向2B2G客户,全面深化行业AI赋能,纵深拓展企业、政务等重点市场,不断推进产数业务规模与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强化线上触点服务能力,推动线上服务易用、好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和用户感知。持续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品牌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经济、政策环境适应风险
当前,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公司内部推动云改数转智惠战略升级,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新旧动能转换任务仍然艰巨。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宏观环境分析研判,更好地把握形势和市场变化,增强改革与政策的协同效应,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企业加速向服务型、科技型、安全型企业转型。
科技创新领域风险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催生大量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大模型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人工智能、算力服务、云业务成为主要发展方向,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公司科技创新力度和自研成果的开放性及转化效率有待持续提升。公司将聚焦云和云网融合、网络、人工智能、量子/安全四大关键领域,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战新业务和未来产业进一步加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的布局,提升研发效能,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人才强企工程,打造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
网络和数据安全问题呈现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网络攻击门槛大幅降低、规模大幅提升,新技术、新场景带来的安全风险增大,混合多云环境的动态特性使安全监控变得更加复杂,数据依法合规使用、防止数据泄露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公司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需要持续提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极限场景的风险防范,提高网络核心技术自主掌控能力。进一步深化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完善反诈治理组织和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战新及未来产业的新兴业务风险
战新及未来产业的新兴业务存在技术更迭快、政策变化频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特点,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新兴业务研发和落地应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司将深入洞察客户需求,进一步加大生态合作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场景化解决方案打造,强化差异化、标准化产品和服务推广,推动战新及未来产业的新兴业务快速发展。
国际业务经营风险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大国博弈更加激烈复杂,业务和投资驻在国/地区政策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国际业务拓展不确定性增加。公司在境外产品服务、政企产品开发和运营能力、销售渠道拓展方面仍有一定不足。公司将密切跟踪国际形势变化,关注相关国家/地区政策、规则变化,积极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境外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做好国际业务经营风险评估和常态化跟踪监测,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治理标准,秉持稳健、优良、高效的企业治理理念,持续完善治理机制、规范运作流程、健全内控制度,并通过有效的治理与披露措施,确保公司运营符合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履职有效;坚持精益管理与稳健经营,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持续优化内部监控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稳步运营提供坚实保障。通过系统性的治理建设,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基本制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等相关监管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运作规范、有效。2025年,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与上市地监管规则的更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系统性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的修订,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同步废止;删除类别股东相关条款,并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更新公司章程中的若干条款与经营范围表述。公司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上交所A级评价。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通过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有效的授权审批和问责机制、明确的目标政策和程序、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健全的财务会计系统、持续的运营表现分析和监察等,为公司的稳健运营提供重要保障。
2025年,公司累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5次,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披露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公司治理的整体架构采取单层结构制:股东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负责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各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规范公司内部收集、整理、总结和报告重要信息及编制对外披露文件的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职责和行为规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公司主动按季度披露移动、5G网络用户及有线宽带用户数等指标,加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同时,公司也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管理,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与股东、投资者及资本市场各方保持积极沟通,并提供市场所需的信息和服务。公司管理层及独立董事通过年度及中期业绩发布会、投资者简介会、路演等多种形式,持续向市场传递公司战略与经营发展,回应投资者关切。2025年,公司高质量召开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以线上方式召开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参加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数智科技生态大会,协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多家控股上市公司开展集中路演。在投资者关系公众号开设专题,聚焦战略升级和天翼云、AI等战新业务,积极宣传企业科创成果与战新布局,增强市场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和长期投资信心。日常,公司以“现场与线上”的方式,积极参与全球主流投行及券商举办的投资者会议,保持与机构投资者的常态化交流。同时,公司设有投资者咨询热线,为股东、投资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2025年,公司在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方面的持续努力得到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获得多项嘉许,包括在《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2025年度亚洲卓越企业奖项”评选中,连续第六年荣获“亚洲最佳企业社会责任”大奖,在《金融亚洲》举办的“2025年度亚洲最佳管理公司评选”中连续第三年荣获“中国最佳电信服务公司”,在《The Asset》举办的“2025年度企业可持续发展领导力大奖”中荣获“企业大奖”金奖,在2025年中国证券“金紫荆奖”评选中,获得“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和“卓越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两项大奖,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和“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相对于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等各方面具有独立性。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未出现超越本公司股东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侵占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 持股 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柯瑞文 | 执行董事、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男 | 62 | 2012-05-30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75.11 | 否 |
| 刘桂清 | 执行董事 | 男 | 59 | 2019-08-19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73.26 | 否 |
| 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2025-05-16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
| 唐珂 | 执行副总裁 | 男 | 51 | 2021-11-29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68.24 | 否 |
| 执行董事 | 2022-03-22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
| 李英辉 | 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5 | 2022-04-26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67.57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2-09-05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
| 执行董事 | 2023-01-06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
| 刘颖 | 执行副总裁 | 女 | 52 | 2025-03-25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57.17 | 否 |
| 黄智勇 | 执行副总裁 | 男 | 54 | 2025-05-16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45.08 | 否 |
| 吕永钟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7 | 2025-05-21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0.00 | 是 |
| 吴嘉宁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3-01-06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49.68 | 否 |
| 陈东琪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3-01-06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0.00 | 否 |
| 吕薇 | 独立董事 | 女 | 69 | 2023-05-23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0.00 | 否 |
| 李惠光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5-12-16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0.61 | 否 |
| 关丽莘 | 职工董事 | 女 | 54 | 2025-12-25 |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 0 | 0 | 0 | / | 0.00 | 否 |
| 梁宝俊(离任) | 执行董事 | 男 | 56 | 2024-08-21 | 2025-02-10 | 0 | 0 | 0 | / | 5.13 | 否 |
| 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2024-07-12 | ||||||||||
| 李峻 (离任) | 执行董事 | 男 | 50 | 2023-05-23 | 2025-01-22 | 0 | 0 | 0 | / | 0.00 | 否 |
| 陈胜光 (离任) | 非执行董事 | 男 | 62 | 2017-05-23 | 2025-05-21 | 1,000 | 30,000 | 29,000 | 二级市场增持 | 0.00 | 是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杨志威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2018-10-26 | 2025-12-16 | 0 | 0 | 0 | / | 31.09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1,000 | 30,000 | 29,000 | / | 472.94 | / |
注:
1.报告期内另有结算2024年年度奖金,其中:柯瑞文36.75万元,刘桂清33.88万元,唐珂33.24万元,李英辉32.88万元,刘颖16.44万元。
2.报告期内另有结算2022-2024年任期激励,其中:柯瑞文83.72万元,刘桂清75.35万元,唐珂75.08万元,李英辉70.37万元,刘颖12.42万元。
3.吕永钟先生、陈胜光先生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系在其担任高管的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报酬。
4.杨志威先生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系在其担任高管的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及其香港上市公司获取报酬。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柯瑞文 | 柯先生于2012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柯先生为高级工程师,工商管理博士。柯先生曾任江西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江西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市场部经理、江西省电信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柯先生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柯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
| 刘桂清 | 刘先生于2019年8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刘先生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刘先生曾任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通信学会副理事长、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董事。刘先生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
| 唐珂 | 唐先生于2022年3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唐先生为高级会计师,经济学硕士。唐先生曾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电信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关村数字经济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及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常务理事等职务。唐先生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副会长及海峡两岸通信交流协会理事长。唐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
| 李英辉 | 李先生于2023年1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李先生为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会计学硕士。李先生曾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于上交所主板及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预算部主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李先生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副会长。李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基础行业从业经验。 |
| 刘颖 | 刘女士于2025年3月加入本公司管理层。刘女士为正高级通信工程师,工学学士。刘女士曾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刘女士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网络安全官,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云网基础设施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理事,中国通信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副理事长。刘女士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
| 黄智勇 | 黄先生于2025年5月加入本公司管理层。黄先生为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黄先生曾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黄先生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中国电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董事。黄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吕永钟 | 吕先生于2025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吕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省盐务局局长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吴嘉宁 | 吴先生于2023年1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吴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澳门执业核数师暨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F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CA)、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FCA)。吴先生于1984年、1999年分别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1984年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1996年起担任合伙人,2000年6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主管合伙人,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担任毕马威中国副主席。吴先生现任于联交所和上交所上市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亦曾任于联交所及上交所上市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联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房多多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陈东琪 | 陈先生于2023年1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陈先生为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7),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1998年以来)。陈先生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常务理事,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陈先生主要研究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
| 吕薇 | 吕女士于2023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吕女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学位。吕女士1984年进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长期从事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创新体系与政策、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科技体制改革、知识产权政策等,参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造业强国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研究与制订。吕女士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创新发展研究部部长,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 |
| 李惠光 | 李先生于2025年12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李先生为特许资讯科技专业人士及特许工程师。李先生现任北京市政协委员、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香港特区创新科技与产业发展委员会当然委员、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及高级总监、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理事会委员、香港品质保证局副主席、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理事会副会长。李先生拥有超过40年的商业及科技管理经验,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副校长(行政)、香港赛马会资讯科技事务执行总监及管理委员会成员、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行政委员会成员、集团资讯总监及旗下两项策略科技发展业务(名气佳网上业务有限公司及名气通电讯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等。李先生现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毕业于美国康奈尔大学,取得运筹学和工业工程学士和硕士学位。 |
| 关丽莘 | 关女士于2025年12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关女士为高级经济师、汉语言文学学士。关女士曾任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职工董事。关女士在电信行业具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 |
| 梁宝俊 (离任) | 梁先生于2024年8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离任。梁先生为工学硕士。梁先生曾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信息化事业部总经理、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首席网络安全官、于上交所上市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副总裁。梁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
| 李峻 (离任) | 李先生于2023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离任。李先生为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学位。李先生曾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网络安全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副主任、规划科技部(科技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晶门半导体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中国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副理事长。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信息产业从业经验。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陈胜光 (离任) | 陈先生于2017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离任。陈先生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并拥有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及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正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及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及总会计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及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之一)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现任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陈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和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
| 杨志威 (离任) | 杨先生于2018年10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离任。杨先生现任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及其香港上市公司的集团监察及风险管理总裁、于联交所主板及于上交所上市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先生于法律、监察及合规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及企业担任企业、商业及证券律师职务。杨先生亦曾任于联交所主板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律顾问、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于2001年至2011年出任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05年至2008年期间兼任于联交所主板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出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个人金融)。杨先生毕业于香港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其后毕业于英国法律学院,并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柯瑞文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04-15 | 至今 |
| 刘桂清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总经理 | 2022-10-01 2025-03-27 | 至今 至今 |
| 唐珂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副总经理 | 2026-01-15 2021-06-23 | 至今 2026-01-15 |
| 李英辉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2-02-22 | 至今 |
| 刘颖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首席网络安全官 | 2024-06-09 2025-04-30 | 至今 至今 |
| 黄智勇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 | 2025-02-25 2025-06-09 2025-04-30 | 至今 至今 至今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吕永钟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06-21 | 至今 |
| 关丽莘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工会常务副主席 职工董事 | 2022-10-14 2025-12-25 | 至今 至今 |
| 梁宝俊 (离任)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董事 | 2024-05-21 2024-05-24 | 2025-01-16 2025-01-16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刘桂清 | 中国铁塔 | 非执行董事 | 2022-01-14 | 2025-12-23 |
| 唐珂 | 中国互联网协会 | 副理事长 | 2021-09 | 至今 |
|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 副会长 | 2021-12 | 至今 | |
| 海峡两岸通信交流协会 | 理事长 | 2023-08 | 至今 | |
| 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 | 常务理事 | 2023-05 | 2025-11-05 | |
| 李英辉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 会员副会长 | 2022-07 | 至今 |
| 刘颖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4-11-22 | 至今 |
|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理事 | 2024-12-24 | 至今 | |
| 云网基础设施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理事长 | 2025-11 | 至今 | |
| 中国通信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 副理事长 | 2025-07 | 至今 | |
| 黄智勇 | 中国电信科学技术委员会 | 常务副主任 | 2025-04 | 至今 |
|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 | 董事 | 2025-10 | 至今 | |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 副理事长 | 2025-09 | 至今 | |
| 吕永钟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副会长 | 2025-04 | 至今 |
| 吴嘉宁 |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4-29 | 至今 |
| 吕薇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 | 研究员 | 2006-04 | 至今 |
| 李惠光 | 北京市政协 | 委员 | 2023-01 | 至今 |
| 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局主席 | 2019-10 | 至今 | |
| 香港特区创新科技与产业发展委员会 | 当然委员 | 2023-03 | 至今 | |
| 香港城市大学 | 客座教授及高级总监 | 2024-10 | 至今 | |
| 香港管理专业协会 | 理事会委员 | 2021-10 | 至今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香港品质保证局 | 理事会委员、副主席 | 2021-11 | 至今 | |
| 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 | 理事会副会长 | 2017-03 | 至今 | |
|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09 | 至今 | |
|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05 | 至今 | |
| 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3-11 | 至今 | |
| 陈胜光 (离任)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副会长 | 2019-04 | 2025-04 |
| 广东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 会长 | 2017-07 | 至今 | |
| 杨志威 (离任) | 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及其香港上市公司 | 集团监察及风险管理总裁 | 2015-07-01 | 至今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10-16 | 至今 | |
| Enchanted Hills Limited | 董事 | 1997-05-14 | 至今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薪酬委员会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方案。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确定,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管理要求,依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责任、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厘定薪酬。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详见本节“(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不适用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刘桂清 | 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刘颖 | 执行副总裁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黄智勇 | 执行副总裁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吕永钟 | 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工作调整 |
| 李惠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需要 |
| 关丽莘 | 职工董事 | 选举 | 工作需要 |
| 梁宝俊 | 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李峻 | 执行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陈胜光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 杨志威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 |
注:
1.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桂清先生为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不再兼任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的公告》(2025-019)。
2.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颖女士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公告》(2025-011)。
3.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黄智勇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公告》(2025-020)。
4.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吕永钟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吕永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5.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惠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惠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自2025年12月16日起,杨志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关丽莘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之日起至本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2025-040)。
7.报告期内,梁宝俊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职务,李峻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陈胜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辞任的公告》(2025-00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2025-00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2025-02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柯瑞文 | 否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 刘桂清 | 否 | 7 | 6 | 3 | 1 | 0 | 否 | 2 |
| 唐珂 | 否 | 7 | 7 | 3 | 0 | 0 | 否 | 0 |
| 李英辉 | 否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 吕永钟 | 否 | 4 | 3 | 1 | 1 | 0 | 否 | 0 |
| 吴嘉宁 | 是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 陈东琪 | 是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 吕薇 | 是 | 7 | 6 | 3 | 1 | 0 | 否 | 2 |
| 李惠光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 关丽莘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 梁宝俊(离任)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 李峻(离任)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 陈胜光(离任)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 杨志威(离任)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核委员会 | 吴嘉宁(主席)、陈东琪、吕薇、李惠光 |
| 薪酬委员会 | 李惠光(主席)、吴嘉宁、陈东琪、吕薇 |
| 提名委员会 | 陈东琪(主席)、吴嘉宁、吕薇、李惠光 |
(二)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03-24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际/国内口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及内控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24年度公司内审工作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汇报》; 8.审议《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无 | 无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2.审议《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表现评价及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调整非审计服务类型的议案》; 14.审议《审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2025-04-25 | 1.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汇报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5-06-30 | 1.审议《公司2025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汇报》; 2.审议《外部审计师对公司2025年中期业绩的审阅工作计划》。 | 无 | 无 |
| 2025-08-13 |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5年上半年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汇报》; 3.审议《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审议《2025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汇报》; 5.审议《2025年ESG工作进展汇报》。 | 无 | 无 |
| 2025-10-21 |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汇报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5-12-24 | 1.审议《关于外部审计师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汇报的议案》; 2.审议《关于外部审计师2025年度内控评估初步结果汇报的议案》; 3.审议《关于外部审计师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汇报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核委员会2026年度会议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 无 | 无 |
(三)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11-21 |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 无 | 无 |
(四)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03-24 |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架构和运作回顾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5-04-25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无 | 无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2025-05-16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5-11-21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无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审核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核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4,568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不适用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77,911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92,841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管理、财务及行政 | 49,490 |
| 销售及营销 | 104,910 |
| 运营及维护 | 76,347 |
| 科研与产品研发 | 47,164 |
| 合计 | 277,911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 711 |
| 硕士研究生 | 39,841 |
| 大学本科 | 169,168 |
| 专科 | 51,748 |
| 高中及以下 | 16,443 |
| 合计 | 277,91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以效益联动促发展、以战略投入促改革”的总体思路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加强正向激励机制建设,推动薪酬资源重点向科技人才、经营单元和基层一线岗位倾斜。规范用好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优先将科技人才尤其是承担科技创新重点任务的科研骨干人才纳入激励范围,设置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目标,激发广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开展人工智能大学习,开发“3阶段8步骤”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方法论课程,赋能超30万人次;聚焦客服、渠道、云网等战略场景打造“人工智能+”系列培训,覆盖超19万人;上线人工智能课程库线上学习专区,吸引超26万人次访问学习,加速AI技术规模化应用。分层分级开展97个专业的技能认证,覆盖超40万人次,重点培养产业数字化、研发、云网方向三支工程师队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在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并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且实施现金分红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可以符合监管规定并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在任意连续的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前期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2024年起,公司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75%以上。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股东现金回报等实际情况,建议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股息人民币0.090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507,138,6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约
83.09亿元,股息来源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2025年中期已派发的股息每股人民币0.1812元(含税),2025年公司全年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72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约248.90亿元,占2025年度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7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72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4,889,941,726.13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184,733,428.28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5.0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4,889,941,726.13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5.0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70,002,961,104.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70,002,961,104.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2,214,163,158.3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17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184,733,428.28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69,850,623,864.03 |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对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股票增值权一是“按贡献分”,坚持价值导向,向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的单位倾斜;二是“按潜力分”,坚持发展导向,向“云改数转”重点领域和“高精尖缺”人才倾斜;三是“凭业绩拿”,坚持业绩导向和科技创新导向,行权数量与公司业绩、科技创新工作成效以及员工个人业绩紧密挂钩,对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进行扣罚。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紧密挂钩。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其分管工作领域的财务表现、客户与市场表现、合规风控、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干部培养等方面。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流程,修订内控手册和权限列表,将内控要求贯穿到各项生产经营中,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开展内控检查并推进问题整改,提升内控有效性。具体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telecom-h.com)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全力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电信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体系,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以提升子企业董事会运行质量为抓手,指导下属各级子企业规范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市场化经营水平。一是建立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分四类治理结构情形编制公司章程模板,指导各级子企业结合治理实践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责权边界,制定完善董事会运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董事会行权方式准确、清晰,避免决策主体错位、缺位、越位,确保董事会规范运行有章可循、依法合规。二是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规范董事会运作,合理确定董事会规模,科学配备董事,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指导各子企业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体系,落实董事会职权,强化董事履职支撑,完善会前、会中、会后管理,规范召开董事会会议。三是积极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形成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制度体系,在各子企业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经理层成员活力,切实提升企业效率。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布审计意见,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形。
上述报告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telecom-h.com)披露的相关文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hinatelecom-h.com)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AI惠启未来》。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 总投入(万元) | 26,291.63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hinatelecom-h.com)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AI惠启未来》。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 总投入(万元) | 25,423.41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帮扶:中国电信深化“产业+就业+消费”的帮扶举措,在“4+2”帮扶县援建盐源县农产品智慧工厂、木里县数字牧场、疏附县5G+智慧纺织工厂、田林县公共品牌建设等18个产业帮扶项目,助力打造新疆疏附县“疆果果”、广西八步区“稻色天香”2个品牌入选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卓越品牌”。在项目实施中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在4个定点帮扶县扶持龙头企业17个,农村合作社19个,建立帮扶车间20个,带动4.2万群众脱贫致富。全集团实施产业帮扶项目357个,扶持龙头企业166个、扶持农村合作社349个。 消费帮扶:中国电信始终将消费帮扶作为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和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主办1次、参加全部8次“央企消费帮扶聚力行动”“兴农周”活动。先后选派超100人次专业电商团队深入帮扶地区,累计开展电商技能培训500余场,培育电商人才8,000余名,帮助农户开设网店1,300余个。开展“农产品进食堂”“迎春购物节”等专场活动近50场,直播带货活动148场,全集团直接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人民币4.02亿元。深化打造翼支付数字消费电商平台,全面对接全国832个脱贫县帮销需求,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人民币4.85亿元。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就业培训:中国电信始终坚持“乡村振兴,人才先行”的发展理念,汇集电信学院、邮电院校、外部师资等培训资源优势,创新构建“线上全覆盖+线下重实操+就业强保障”的三位一体培育体系。录制“乡村振兴名师大讲堂”品牌栏目4期;推出乡村振兴“网上大学”专区,新增精品课程35门,累计上线课程165门。全年培训“三类人才”15.3万人次,直接招聘与帮助转移就业1.2万人次。AI+乡村振兴:中国电信深入实施“AI+乡村振兴”行动,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助力建设智慧乡村。天翼数字乡村服务覆盖行政村超47万个,AI场景应用覆盖行政村超17万个,服务村民超1亿人。在全国50万个班级实现“百兆宽带到班”,自主研发教学视频云平台,覆盖超238个偏远县区、5,708所学校、2万个班级,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为全国620个县提供医疗信息化服务,全国“5G+远程医疗”医院覆盖839所。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中国电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把乡村振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中国电信“12345”乡村振兴工作思路,即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1个目标;聚焦“AI+乡村振兴”行动、“大帮扶”工作体系2个强化;着力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3个提升;促进产业发展、消费帮扶、教育培训、数智乡村4个升级;夯实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资源投入、人才队伍、监督检查5个保障,为农民群众奔向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未来贡献电信力量。2025年,中国电信在全国范围内承担12个县、46个乡镇、1,312个村的帮扶任务,累计派出专、兼职乡村振兴干部3,621人;投入无偿帮扶资金人民币2.94亿元;引进无偿帮扶资金人民币
2.39亿元。补贴第十批普遍服务建设费用约人民币17亿元,“宽带边疆”专项网络建设投入超人民币20亿元。提供平价终端960万台,减免通信费用人民币106亿元,惠及858万户。数字乡村服务行政村超47万个,服务村民超1亿人,AI能力覆盖行政村超17万个。
其中,中国电信继续定点帮扶四川盐源县、木里县,广西田林县,新疆疏附县等4个县,定点帮扶十大主要指标高位突破,再创历史新高。投入无偿帮扶资金人民币1.88亿元;投入有偿帮扶资金人民币4.2亿元;引进无偿帮扶资金人民币1.05亿元;引进有偿帮扶资金人民币4.5亿元;培训三类人才15.3万人次;直接购买农产品人民币4.02亿元;帮助销售农产品人民币4.85亿元,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十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注:本节内容包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环境与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广东广晟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广东广晟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 | 土地等产权瑕疵的兜底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商标授权长期使用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7,377,053,317股首发限售股于2025年2月20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属于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和滚存利润相关安排的承诺 | 2021-08-20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2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况琳 谭亚红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况琳(2年) 谭亚红(1年)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28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过本公司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包括2025年年度审计、2025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2025年度半年度审阅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信息商定程序的专业服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集中服务收入 | 4,168,132,637.35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集中服务支出 | 128,075,622.87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网间互联结算支出 | 94,993,481.33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网间互联结算收入 | 45,377,512.08 | 100 | 现金结算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支出 | 1,033,343,149.64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 72,720,208.12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通信资源租用支出 | 419,027,414.70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IT服务支出 | 7,497,516,485.49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IT服务收入 | 3,455,739,604.24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后勤服务支出 | 4,562,419,921.17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物资采购支出 | 3,678,245,000.79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物资采购收入 | 4,664,660,936.20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工程设计施工服务支出 | 18,349,731,010.53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末梢电信服务支出 | 23,390,798,102.32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收入 | 5,564,259.51 | 100 | 现金结算 |
|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接受劳务 | 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务支出 | 737,147,203.64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19,065,313,108.10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接受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46,302,191,679.57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12,450,575,989.96 | 100 | 现金结算 |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1,433,943,821.79 | 100 | 现金结算 |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存款服务注1 | 148,243,284.43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注2 | 4,011,733,333.34 | 100 | 现金结算 |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电信集团控制 | 提供劳务 |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注2 | 104,814,323.14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铁塔租赁及服务支出 | 15,374,763,119.46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 58,023,123.17 | 100 | 现金结算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股东 | 接受劳务 | 融资租赁服务 | 8,551,303,935.51 | 100 | 现金结算 |
注1:金融服务-存款服务金额为2025年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注2:金融服务-贷款服务金额为2025年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注1 | 期初余额注2 | 本期发生额注2 | 期末余额注2 |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60,000,000,000.00 | 0.45%-3.50% | 41,840,411,526.47 | 1,113,057,373,325.30 | 1,109,515,792,880.58 | 45,381,991,971.19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22,000,000,000.00 | 0.45%-4.00% | 16,444,236,207.24 | 172,996,696,923.73 | 173,045,395,953.69 | 16,395,537,177.28 |
|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上市子公司 | 12,500,000,000.00 | 0.45%-3.50% | 7,753,332,840.98 | 762,048,001,013.20 | 759,955,145,474.91 | 9,846,188,379.27 |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上市子公司 | 1,500,000,000.00 | 1.10%-4.00% | 1,107,039,291.65 | 11,657,993,344.09 | 11,441,145,244.31 | 1,323,887,391.43 |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上市子公司 | 1,000,000,000.00 | 0.45% | 147,860,812.34 | 539,616,086.10 | 539,233,614.01 | 148,243,284.43 |
| 合计 | / | / | / | 67,292,880,678.68 | 2,060,299,680,692.42 | 2,054,496,713,167.50 | 73,095,848,203.60 |
注1:存款利率范围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量存款的实际利率;注2:存款业务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均包含本金与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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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注1 | 期初余额注2 | 本期发生额注2 | 期末余额注2 |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 | 2.01%-3.70% | 14,381,618,016.21 | 16,510,417,394.77 | 18,686,978,888.91 | 12,205,056,522.07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非上市子公司 | 15,000,000,000.00 | 2.30% | 2,001,466,666.67 | 2,552,102,777.79 | 2,052,100,000.01 | 2,501,469,444.45 |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上市子公司 | 800,000,000.00 | 2.80% | 62,380,551.40 | 102,497,579.12 | 65,607,186.81 | 99,270,943.71 |
| 合计 | / | / | / | 16,445,465,234.28 | 19,165,017,751.68 | 20,804,686,075.73 | 14,805,796,910.23 |
注1:贷款利率范围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量贷款的实际利率;注2:贷款业务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均包含本金与应计利息。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附属公司 | 中间业务 | / | 392,532.8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9,421,132.3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0,668,858.7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90,668,858.7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194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下属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担保。上述对外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
(1)2025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下属公司(指公司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拟分别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92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止,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公司、国际公司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分别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公司财务公司与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数智科技”)于2025年3月3日签订《保函协议》,财务公司同意为中电信数智科技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额度内提供担保。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和国际公司拟分别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05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止,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担保人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分别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2025年第四季度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财务公司向中电信数智科技、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提供32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210.58万元;国际公司向中国电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实际提供1笔担保,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11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人民币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类型 | 担保方式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2,998,500.00 | 2025年10月24日至2031年2月28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11,939.09 | 2025年10月31日至2029年6月26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质量保函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98,000.00 | 2025年11月4日至2026年8月31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3,450.00 | 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7,617,440.70 | 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6月30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预付款保函 | |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80,856.73 | 2025年11月11日至2028年9月23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592,928.04 |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30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5年11月21日至2030年11月21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242,100.00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7年10月13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855,458.84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7年1月15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39,810.00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1月20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43,815.00 | 2025年12月18日至2031年1月31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3,525,000.00 | 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17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预付款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323,946.80 | 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3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22,106.1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30,187.9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68,622.5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9,016.0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27,723.0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23,770.0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23,770.0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9,082.35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8,602.5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8,778.3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2,377.00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40,800.00 | 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5月7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420,361.00 | 2025年12月26日至2027年2月3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预付款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7,155,311.88 |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4月14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预付款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436,500.00 |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8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49,850.00 | 2025年12月29日至2032年1月29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713,745.00 | 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14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81,994.00 | 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4月24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预付款保函 | |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1,126,459.41 | 2025年12月3日至2028年7月30日 | 非融资性担保 | 履约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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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度担保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8月15日和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4)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9,066.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194%,全部为公司下属公司向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下属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 | 15,200,000,000.00 | 8,700,000,000.00 | - |
| 合计 | 15,200,000,000.00 | 8,700,000,000.00 | - |
注:委托理财发生额是指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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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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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适用的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至9%。本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将对公司收入和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智惠战略,加快科技型企业建设,全面推进AI+行动,持续打造“算力+平台+数据+模型+应用”的一体化智能云服务,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提质降本增效,持续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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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377,053,317 | 62.70 | -57,377,053,317 | -57,377,053,317 | 0.00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7,377,053,317 | 62.70 | -57,377,053,317 | -57,377,053,317 | 0.00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4,130,085,382 | 37.30 | +57,377,053,317 | +57,377,053,317 | 91,507,138,699 | 100.0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252,675,382 | 22.13 | +57,377,053,317 | +57,377,053,317 | 77,629,728,699 | 84.83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3,877,410,000 | 15.17 | 13,877,410,000 | 15.17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91,507,138,699 | 100.00 | 91,507,138,699 | 100.00 |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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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7,377,053,317股首发限售股已于2025年2月20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57,377,053,317 | 57,377,053,317 | - |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5-02-20 |
| 合计 | 57,377,053,317 | 57,377,053,317 | - | -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请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请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84,496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9,14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 | 58,476,519,174 | 63.90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3,681,409 | 13,823,035,908 | 15.11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4,794,082,653 | 5.24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 | - | 2,137,473,626 | 2.34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90,386,444 | 1,170,437,401 | 1.28 | - | 无 | - | 未知 |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 - | 957,031,543 | 1.05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920,294,182 | 1.01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761,742,240 | 0.83 | - | 无 | - | 其他 |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441,501,000 | 0.48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9,009,624 | 410,990,376 | 0.45 | - | 质押 | 410,990,376 | 未知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58,476,519,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76,519,174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3,823,035,908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3,823,035,908 |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794,082,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4,082,653 | |||||
| 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 | 2,137,473,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7,473,626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170,437,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0,437,401 | |||||
|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 957,031,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957,031,543 |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20,294,182 | 人民币普通股 | 920,294,182 | |||||
|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761,742,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1,742,240 | |||||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1,5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501,000 |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410,990,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990,376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20日 |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2022年8月22日已解除锁定。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柯瑞文 |
| 成立日期 | 1995年4月27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电信集团直接持有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51.16%股权,通过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8.23%股权;直接持有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48.99%股权;直接持有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2.50%股权;直接持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信集团承诺:
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电信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电信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电信集团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限。电信集团所持股票在上述持股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电信集团持有公司股票的持股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信集团,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东广晟承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其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其将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公司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其业务发展需要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且其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如其确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3.如计划进行减持操作,应提前将拟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披露其减持意向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其方可具体实施减持操作。
4.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要求实施。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5.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0000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电信”) 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电信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
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中国电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0000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3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39。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中国电信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客户提供移动通信、固网及智慧家庭、产业数字化等电信相关服务(合称“服务收入”)及出售商品等。由于收入相关信息技术系统的复杂性、处理销售不同服务组合而产生大量的业务数据,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服务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存在固有风险。且收入为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具有存在计费系统外手工调整分录等情况的风险。鉴于服务收入存在金额不准确或计入不正确会计期间的风险,我们将中国电信的服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与评价服务收入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利用本所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如下与信
息系统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运行有效性:
- 与计费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包
括系统访问控制、程序变更控制、程序开发控制和计算机运行控制;- 与计费系统中账单生成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以及计费系统与财务系统间接口核对等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 选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检查主要条款,评价
管理层评估合同条款对收入确认的影响的适当性,以评价不同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服务套餐,将套餐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套餐价格与计费系统中的相关配置结果进行核对;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0000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收入确认(续)
关键审计事项(续)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续)
? 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向用户出具的账单,
与销售合同、计费系统中的用户订购记录、应收账款记录、缴费或回款记录等进行核对;
? 选取财务系统中的部分收入记录,与外部的银行收款记录进行比较分析;? 基于计费系统中的数据,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重新计算期末应收账款和用户预存服务费金额,将计算结果与中国电信财务账面记录核对一致;及
? 选取本年度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录,并与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0000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商誉减值评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8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18。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中国电信的商誉主要是由于中国电信于2008年收购相关移动通信业务形成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商誉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99亿元。管理层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或者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减值损失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收入增长率、稳定增长率和税前折现率等关键假设的估计。由于该项商誉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管理层在确定未来现金流现值时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这些判断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且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与评价商誉减值评估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评价与管理层对商誉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运行有效性;
? 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所使用的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及管理层在确定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使用的税前折现率及稳定增长率的合理性;? 基于我们对电信行业的理解,结合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的历史业绩及其他相关外部信息,评价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中使用的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通过将上一年度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所使用的关键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经营结果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评价管理层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使用
的关键假设所编制的敏感性分析,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评价财务报表中关于商誉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
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0000号
四、其他信息
中国电信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电信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电信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国电信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电信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0000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电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电信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10000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6) 就中国电信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况琳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谭亚红
2026年3月24日
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 附注
年
| 12 |
月
日
合并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合并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公司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公司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五(1) | 99,806,451,207.12 | 102,008,936,021.90 | 30,412,534,163.31 | 39,265,000,673.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11,709,263,926.70 | - | 10,105,762,058.05 | - |
| 应收票据 | 2,980,814,515.70 | 3,218,754,580.38 | 2,847,719,091.51 | 2,855,101,633.94 |
应收账款
五
| (3)/ |
十六
| (1) | 50,165,259,624.83 | 39,648,270,450.34 | 39,399,220,780.02 | 32,939,246,276.54 |
预付款项
五
| (4) | 7,616,541,784.44 | 7,355,571,154.95 | 3,280,436,218.24 | 3,399,348,127.85 |
其他应收款
五
| (5)/ |
十六
| (2) | 8,918,493,124.19 | 9,687,942,765.74 | 6,119,879,268.77 | 6,906,166,866.50 | |
| 存货 | 五(6) | 3,431,226,748.82 | 3,267,036,668.35 | 1,607,201,784.03 | 1,712,729,251.03 |
| 合同资产 | 五(7)/十六(3) | 4,122,841,961.54 | 4,730,928,362.93 | 2,986,420,979.52 | 3,281,053,705.4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五(8) | 2,517,083,082.50 | 1,957,236,769.39 | 2,087,611,565.47 | 1,481,298,084.01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9) | 14,867,013,498.09 | 16,250,295,895.74 | 10,194,196,539.55 | 11,799,307,440.40 |
流动资产合计
| 206,134,989,473.93 | 188,124,972,669.72 | 109,040,982,448.47 | 103,639,252,059.16 | ||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五(1)
| 11,210,241,025.46 | 10,299,172,376.10 | 10,469,555,191.25 | 10,269,109,910.35 |
其他债权投资
| 298,983,314.92 | - | - | - |
长期应收款 五(10)
| 819,651,835.36 | 1,441,632,229.01 | 595,606,739.86 | 1,013,113,169.04 |
长期股权投资
五
| (11)/ |
十六
| (4) | 45,279,853,644.63 | 44,177,023,487.91 | 89,803,334,097.28 | 83,718,570,486.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五
| (12) | 1,579,382,838.23 | 1,014,565,577.99 | 1,450,001,657.19 | 922,247,985.76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22,819,716.40 | 363,002,093.46 | 2,661,190.51 | 2,499,460.7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5,389,959.90 | 126,531,700.22 | 104,939,155.37 | 121,465,470.74 | |
| 固定资产 | 五(13) | 415,710,175,632.70 | 426,647,442,301.71 | 383,810,223,215.10 | 394,418,245,101.68 |
在建工程
五
| (14) | 56,481,125,177.55 | 58,800,569,157.08 | 49,339,113,741.82 | 51,109,284,384.41 |
使用权资产
五
| (15) | 36,806,224,298.31 | 46,873,843,797.24 | 35,175,789,175.03 | 45,000,895,447.27 |
无形资产
五
| (16) | 49,710,208,203.10 | 47,678,449,581.04 | 44,156,338,359.68 | 42,903,460,257.02 |
其中:数据资源
| 209,308,349.48 | - | 79,650,931.69 | - | ||
| 开发支出 | 五(17) | 2,527,369,485.78 | 2,818,656,854.14 | 2,391,131,987.55 | 2,463,669,261.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210,422,803.67 | 371,186,439.06 | 207,907,172.64 | 164,817,301.08 |
商誉
五
| (18) | 30,913,932,992.05 | 29,925,025,743.50 | 29,876,983,064.77 | 29,876,983,064.77 |
长期待摊费用
五
| (19) | 1,747,024,925.48 | 1,911,857,583.90 | 1,588,843,944.90 | 1,721,154,194.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
| (20) | 1,001,560,493.49 | 673,484,935.56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
| 五 | 9,324,709,501.45 | 5,748,970,633.46 | 9,696,744,623.19 | 3,911,121,340.9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4,508,653,044.81 | 678,500,228,052.32 | 658,461,266,143.50 | 667,451,819,534.83 | ||
资产总计
| 870,643,642,518.74 | 866,625,200,722.04 | 767,502,248,591.97 | 771,091,071,593.99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何建权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2025年12月31日
合并
2024年12月31日
合并
2025年12月31日公司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
| (22) | 2,448,392,283.09 | 2,834,657,385.97 | 8,801,203,394.21 | 9,627,190,719.30 | |
| 应付票据 | 五(23) | 9,525,013,581.58 | 15,206,315,720.27 | 7,149,158,772.41 | 13,445,527,471.69 |
| 应付账款 | 五(24) | 140,179,247,001.39 | 145,343,781,065.45 | 121,242,471,564.95 | 122,865,742,899.18 |
| 预收款项 | 176,695,997.87 | 184,558,399.01 | 173,567,039.05 | 154,548,752.93 | |
| 合同负债 | 五(25) | 67,112,817,515.84 | 65,185,431,440.37 | 58,710,960,252.13 | 57,792,514,907.12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26) | 20,028,058,017.73 | 18,110,862,306.16 | 18,657,342,446.80 | 16,882,927,028.46 |
| 应交税费 | 五(27) | 5,107,095,302.36 | 5,388,202,197.51 | 3,508,223,773.03 | 4,060,728,260.94 |
其他应付款 五(28)
| 51,043,854,774.38 | 46,663,058,131.46 | 21,422,577,006.37 | 19,789,847,643.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
| (29) | 16,067,835,428.05 | 15,737,583,746.27 | 14,993,650,170.55 | 14,963,409,567.05 |
其他流动负债
五
| (30) | 12,023,929,295.24 | 10,722,720,051.79 | 8,704,307,471.87 | 7,775,019,432.65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3,712,939,197.53 | 325,377,170,444.26 | 263,363,461,891.37 | 267,357,456,682.90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五(31) | 6,109,171,570.73 | 7,458,653,587.53 | 1,825,687,803.55 | 2,755,920,533.37 |
| 租赁负债 | 五(32) | 25,051,396,027.28 | 34,842,275,009.65 | 23,978,989,020.66 | 33,618,886,202.62 |
| 长期应付款 | 252,797,704.02 | 239,012,855.96 | 227,205,052.95 | 182,572,162.93 |
预计负债
| 103,685,774.26 | 78,043,705.07 | 6,958,372.59 | 8,833,243.00 |
递延收益
五
| (33) | 7,270,606,398.51 | 7,355,304,485.73 | 6,901,292,276.90 | 7,135,781,954.1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583,598,066.82 | 615,971,976.32 | 569,846,713.02 | 605,724,150.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
| (20) | 39,294,276,935.99 | 34,106,848,840.27 | 38,794,328,725.11 | 33,751,415,010.5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862,364.94 | 116,565.20 | 116,565.20 | 116,565.2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671,394,842.55 | 84,696,227,025.73 | 72,304,424,529.98 | 78,059,249,822.79 | ||
负债合计
| 402,384,334,040.08 | 410,073,397,469.99 | 335,667,886,421.35 | 345,416,706,505.69 | ||
股东权益
| 股本 | 五(34)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资本公积
五
| (35) | 69,997,372,045.51 | 69,592,070,491.06 | 76,230,989,262.08 | 76,201,447,471.90 |
其他综合收益
五
| (36) | (153,188,002.98) | (64,845,987.57) | 203,921,633.99 | 183,685,052.06 |
盈余公积
五
| (37) | 94,041,688,711.52 | 90,924,297,778.99 | 94,041,688,711.52 | 90,924,297,778.99 | |
| 一般风险准备 | 782,818,515.07 | 661,509,460.39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五(38) | 204,651,892,486.52 | 199,769,549,660.51 | 169,850,623,864.03 | 166,857,796,086.3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60,827,722,454.64 | 452,389,720,102.38 | 431,834,362,170.62 | 425,674,365,088.3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7,431,586,024.02 | 4,162,083,149.67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468,259,308,478.66 | 456,551,803,252.05 | 431,834,362,170.62 | 425,674,365,088.30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870,643,642,518.74 | 866,625,200,722.04 | 767,502,248,591.97 | 771,091,071,593.99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何建权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项目 附注
年度
合并
| 2024 |
年度
合并
| 2025 |
年度
公司
| 2024 |
年度
公司
一、营业收入
五(39)/十六(5)
| 523,924,731,368.75 | 523,568,920,041.49 | 448,178,230,949.47 | 446,486,631,248.05 | ||
| 减:营业成本 | 五(39)/十六(5) | 371,561,570,703.75 | 373,498,406,766.68 | 312,536,373,831.66 | 310,386,689,848.05 |
税金及附加 五(40)
| 2,348,905,187.94 | 2,183,818,716.37 | 2,148,429,585.55 | 1,958,341,841.78 |
销售费用 五(41)
| 53,896,763,648.31 | 55,481,759,969.62 | 52,150,622,377.67 | 53,645,680,860.22 |
管理费用 五(42)
| 36,412,734,062.23 | 37,126,520,407.39 | 32,943,650,594.89 | 33,723,588,048.39 |
研发费用
五
| (43) | 15,594,212,398.79 | 14,526,872,770.77 | 7,736,399,522.57 | 7,943,867,480.34 |
财务费用 五(44)
| 388,476,126.50 | 227,879,509.99 | 947,529,347.23 | 865,012,225.33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53,873,360.88 | 2,391,038,530.74 | 1,627,280,682.51 | 2,195,580,199.92 |
利息收入
| 1,824,872,325.81 | 2,241,995,800.91 | 828,653,010.81 | 1,340,407,641.78 |
加:其他收益 五(45)
| 1,497,811,900.80 | 2,179,624,276.88 | 1,325,282,806.55 | 1,916,399,518.65 | ||
| 投资收益 | 五(46)/十六(6) | 2,982,652,971.90 | 2,625,596,808.41 | 3,094,199,111.82 | 2,799,143,048.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74,135,838.18 | 2,524,978,020.45 | 2,659,186,537.04 | 2,515,691,861.5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五(47)
| 1,053,696,295.78 | (1,076,907,883.49) | 706,093,376.32 | (966,732,593.07) | ||
| 信用减值损失 | 五(48) | (5,698,719,055.54) | (3,758,461,105.05) | (4,482,894,042.09) | (3,448,653,786.72) |
资产减值损失 五(49)
| (535,473,619.04) | (120,081,824.08) | (102,901,588.41) | (34,810,864.27) |
资产处置收益 五(50)
| 2,833,310,538.86 | 2,223,744,647.29 | 2,830,000,064.45 | 2,227,323,948.67 | ||
二、营业利润
| 45,855,348,273.99 | 42,597,176,820.63 | 43,085,005,418.54 | 40,456,120,215.32 |
加:营业外收入 五(51)
| 4,540,455,044.98 | 4,016,679,835.20 | 4,460,430,841.04 | 3,926,920,751.04 |
减:营业外支出 五(52)
| 7,715,640,491.25 | 4,441,573,675.43 | 7,648,813,306.93 | 4,399,765,815.73 | ||
| 三、利润总额 | 42,680,162,827.72 | 42,172,282,980.40 | 39,896,622,952.65 | 39,983,275,150.63 |
减:所得税费用
五
| (53) | 9,457,372,623.00 | 9,197,258,280.56 | 8,722,713,627.38 | 8,360,311,438.23 | |
四、净利润
| 33,222,790,204.72 | 32,975,024,699.84 | 31,173,909,325.27 | 31,622,963,712.4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33,222,790,204.72 | 32,975,024,699.84 | 31,173,909,325.27 | 31,622,963,712.40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184,733,428.28 | 33,012,069,907.90 | 31,173,909,325.27 | 31,622,963,712.40 | ||
| 2、少数股东损益 | 38,056,776.44 | (37,045,208.06)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五(36)
| (88,342,578.34) | (207,076,105.41) | 20,236,581.93 | (344,053,311.8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8,342,015.41) | (207,067,739.72) | 20,236,581.93 | (344,053,311.8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531,154.93 | (337,035,358.13) | 20,008,650.24 | (344,343,562.56) |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0,531,154.93 | (337,035,358.13) | 20,008,650.24 | (344,343,562.56)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8,873,170.34) | 129,967,618.41 | 227,931.69 | 290,250.6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7,931.69 | 290,250.69 | 227,931.69 | 290,250.69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23,108.21) | - | - | - | ||
| 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38,277,993.82) | 129,677,367.72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2.93) | (8,365.69)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134,447,626.38 | 32,767,948,594.43 | 31,194,145,907.20 | 31,278,910,400.5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 33,096,391,412.87 | 32,805,002,168.18 | 31,194,145,907.20 | 31,278,910,400.53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38,056,213.51 | (37,053,573.75) | - | - | |
七、每股收益
| 其中:基本每股收益 | 五(54) | 0.36 | 0.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 五(54)
| 0.36 | 0.36 |
不适用 不适用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何建权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项目 附注
年度
合并
| 2024 |
年度
合并
| 2025 |
年度
公司
| 2024 |
年度
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5,210,680,233.78 | 535,430,881,733.17 | 457,126,733,298.92 | 452,931,669,898.87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5,793,771.41 | 318,499,769.54 | 27,364,911.74 | 20,901,528.2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5)(a)
| 8,401,707,071.78 | 9,535,662,145.02 | 7,406,677,529.41 | 8,465,458,807.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4,018,181,076.97 | 545,285,043,647.73 | 464,560,775,740.07 | 461,418,030,234.5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9,577,734,662.58) | (217,572,964,038.89) | (181,375,742,952.13) | (161,044,738,993.9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6,186,339,765.55) | (93,404,754,342.76) | (85,404,621,120.93) | (83,606,016,218.7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615,724,990.02) | (13,415,621,037.93) | (13,353,814,822.42) | (11,209,420,554.6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5)(b)
| (68,119,468,437.91) | (75,623,569,942.32) | (67,432,850,360.95) | (70,362,597,650.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499,267,856.06) | (400,016,909,361.90) | (347,567,029,256.43) | (326,222,773,417.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56)(a)
| 124,518,913,220.91 | 145,268,134,285.83 | 116,993,746,483.64 | 135,195,256,816.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3,070,546,330.26 | 51,860,370.30 | 80,681,873,735.98 | 8,053,425,288.9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47,695,009.89 | 2,138,094,892.57 | 2,082,766,379.22 | 2,223,595,726.8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90,862,177.80 | 1,411,426,807.67 | 1,938,102,660.10 | 1,370,903,169.5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5)(c)
| 33,962,082,277.45 | 33,064,565,157.47 | 5,800,000,000.00 | 20,2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471,185,795.40 | 36,665,947,228.01 | 90,502,742,775.30 | 31,847,924,185.3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73,148,181,381.58) | (90,271,344,177.92) | (67,409,515,835.24) | (78,906,790,617.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525,496,236.57) | (1,958,839,110.25) | (96,222,036,909.51) | (13,256,5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5)(d)
| (50,637,934,154.98) | (45,729,917,314.43) | (3,330,000,000.00) | (28,50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311,611,773.13) | (137,960,100,602.60) | (166,961,552,744.75) | (120,663,290,617.14)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840,425,977.73) | (101,294,153,374.59) | (76,458,809,969.45) | (88,815,366,431.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58,667,406.00 | 48,000,000.00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的现金 | 858,667,406.00 | 48,000,000.00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922,331,148.43 | 6,613,401,253.16 | 11,107,320,000.00 | 9,982,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5)(e)
| 2,062,062,754.20 | 950,738,192.59 | 19,192,1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43,061,308.63 | 7,612,139,445.75 | 11,126,512,100.00 | 9,982,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888,095,347.53) | (8,647,325,363.85) | (15,556,002,680.35) | (23,965,684,771.2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551,342,447.88) | (24,181,430,910.18) | (25,327,637,541.12) | (24,086,599,200.53)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利、利润
| (68,897,279.71) | (88,956,448.35)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55)(f)
| (18,790,357,194.72) | (17,685,387,538.36) | (17,427,564,993.23) | (16,459,004,714.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229,794,990.13) | (50,514,143,812.39) | (58,311,205,214.70) | (64,511,288,686.34) |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86,733,681.50) | (42,902,004,366.64) | (47,184,693,114.70) | (54,529,288,686.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4,753,246.70) | 89,195,094.11 | (39,872,793.30) | 19,786,380.3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增加额
五(56)(c)
| (20,812,999,685.02) | 1,161,171,638.71 | (6,689,629,393.81) | (8,129,611,920.87)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56)(c)
| 82,206,794,438.72 | 81,045,622,800.01 | 34,770,951,201.88 | 42,900,563,122.75 |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56)(c)
| 61,393,794,753.70 | 82,206,794,438.72 | 28,081,321,808.07 | 34,770,951,201.88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何建权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2025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 2024 |
年
月
| 1 |
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69,406,326,584.54 | 142,221,752.15 | 87,762,001,407.75 | 387,978,945.12 | 193,720,548,049.71 | 442,926,215,438.27 | 4,240,597,407.02 | 447,166,812,845.29 | ||
| 2024年度增减变动金额 | - | 185,743,906.52 | (207,067,739.72) | 3,162,296,371.24 | 273,530,515.27 | 6,049,001,610.80 | 9,463,504,664.11 | (78,514,257.35) | 9,384,990,406.7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07,067,739.72) | - | - | 33,012,069,907.90 | 32,805,002,168.18 | (37,053,573.75) | 32,767,948,594.43 |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85,743,906.52 | - | - | - | - | 185,743,906.52 | 48,000,000.00 | 233,743,906.52 | |
| 1、少数股东投入 | - | - | - | - | - | - | -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 2、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五(35) | - | 185,743,906.52 | - | - | - | - | 185,743,906.52 | - | 185,743,906.52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3,162,296,371.24 | 273,530,515.27 | (26,962,311,944.22) | (23,526,485,057.71) | (88,956,448.35) | (23,615,441,506.06)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五(37) | - | - | - | 3,162,296,371.24 | - | (3,162,296,371.24)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273,530,515.27 | (273,530,515.27) | - | -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五(38) | - | - | - | - | - | (23,526,485,057.71) | (23,526,485,057.71) | (88,956,448.35) | (23,615,441,506.06) |
| (四)其他 | - | - | - | - | - | (756,352.88) | (756,352.88) | (504,235.25) | (1,260,588.13) | |
| 2024 |
年
月
| 31 |
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69,592,070,491.06 | (64,845,987.57) | 90,924,297,778.99 | 661,509,460.39 | 199,769,549,660.51 | 452,389,720,102.38 | 4,162,083,149.67 | 456,551,803,252.05 | ||
| 2025 |
年
月
| 1 |
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69,592,070,491.06 | (64,845,987.57) | 90,924,297,778.99 | 661,509,460.39 | 199,769,549,660.51 | 452,389,720,102.38 | 4,162,083,149.67 | 456,551,803,252.05 | ||
| 2025 |
年度增减变动金额
| - | 405,301,554.45 | (88,342,015.41) | 3,117,390,932.53 | 121,309,054.68 | 4,882,342,826.01 | 8,438,002,352.26 | 3,269,502,874.35 | 11,707,505,226.6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88,342,015.41) | - | - | 33,184,733,428.28 | 33,096,391,412.87 | 38,056,213.51 | 33,134,447,626.38 |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五(35) | - | 405,301,554.45 | - | - | - | - | 405,301,554.45 | 3,300,343,940.55 | 3,705,645,495.00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 19,411,000.00 | - | - | - | - | 19,411,000.00 | - | 19,411,000.00 | |
| 2、少数股东投入 | - | 374,779,664.27 | - | - | - | - | 374,779,664.27 | 483,887,741.73 | 858,667,406.00 | |
| 3、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 | 11,110,890.18 | - | - | - | - | 11,110,890.18 | - | 11,110,890.18 | |
| 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六
| (1) | - | - | - | - | - | - | - | 2,816,456,198.82 | 2,816,456,198.82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3,117,390,932.53 | 121,309,054.68 | (28,302,505,567.99) | (25,063,805,580.78) | (68,897,279.71) | (25,132,702,860.49) | |
| 1 |
、提取盈余公积
五
| (37) | - | - | - | 3,117,390,932.53 | - | (3,117,390,932.53) | - | - | - | |
| 2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121,309,054.68 | (121,309,054.68) | - | - | - | ||
| 3 |
、对股东的分配
五
| (38) | - | - | - | - | - | (25,063,805,580.78) | (25,063,805,580.78) | (68,897,279.71) | (25,132,702,860.49) |
(四)其他
| - | - | - | - | - | 114,965.72 | 114,965.72 | - | 114,965.72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69,997,372,045.51 | (153,188,002.98) | 94,041,688,711.52 | 782,818,515.07 | 204,651,892,486.52 | 460,827,722,454.64 | 7,431,586,024.02 | 468,259,308,478.66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何建权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2025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76,015,703,565.38 | 527,738,363.93 | 87,762,001,407.75 | 161,923,613,802.90 | 417,736,195,838.96 |
2024年度增减变动金额
| - | 185,743,906.52 | (344,053,311.87) | 3,162,296,371.24 | 4,934,182,283.45 | 7,938,169,249.3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44,053,311.87) | - | 31,622,963,712.40 | 31,278,910,400.53 |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85,743,906.52 | - | - | - | 185,743,906.52 |
1、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五(35)
| - | 185,743,906.52 | - | - | - | 185,743,906.52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3,162,296,371.24 | (26,688,781,428.95) | (23,526,485,057.71) |
1、提取盈余公积 五(37)
| - | - | - | 3,162,296,371.24 | (3,162,296,371.24) | - |
2、对股东的分配 五(38)
| - | - | - | - | (23,526,485,057.71) | (23,526,485,057.71)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76,201,447,471.90 | 183,685,052.06 | 90,924,297,778.99 | 166,857,796,086.35 | 425,674,365,088.30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91,507,138,699.00 | 76,201,447,471.90 | 183,685,052.06 | 90,924,297,778.99 | 166,857,796,086.35 | 425,674,365,088.30 |
2025年度增减变动金额
| - | 29,541,790.18 | 20,236,581.93 | 3,117,390,932.53 | 2,992,827,777.68 | 6,159,997,082.3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0,236,581.93 | - | 31,173,909,325.27 | 31,194,145,907.20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29,541,790.18 | - | - | - | 29,541,790.18 |
1、股东投入资本
| - | 19,192,100.00 | - | - | - | 19,192,100.00 |
2、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 | 10,349,690.18 | - | - | - | 10,349,690.18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3,117,390,932.53 | (28,181,196,513.31) | (25,063,805,580.78) |
1、提取盈余公积 五(37)
| - | - | - | 3,117,390,932.53 | (3,117,390,932.53) | - |
2、对股东的分配 五(38)
| - | - | - | - | (25,063,805,580.78) | (25,063,805,580.78) |
(四)其他
| - | - | - | - | 114,965.72 | 114,965.72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91,507,138,699.00 76,230,989,262.08 203,921,633.99 94,041,688,711.52 169,850,623,864.03
431,834,362,170.6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柯瑞文 李英辉 何建权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北京市成立,总部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91,507,138,699.00元,每股面值1.00元。
中国电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是领先的大型全业务综合智能信息服务运营商,为个人(To C)、家庭(To H)和政企(To B/G)客户提供综合智能信息服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范围变更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在判断重要性时,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项目的性质(如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和金额(如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等方面予以判断。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2) 持续经营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流动负债超出总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175.7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372.52亿元)。本集团对可获得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如下评估:1)本集团从经营活动中持续取得的净现金流入;2)未动用信贷额度为人民币2,071.11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64.13亿元);及3)考虑到本集团良好的信贷记录,本集团从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其他融资渠道。基于以上考虑,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承诺、预计的资本开支和偿债。因此,本集团及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工具,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交易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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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确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1)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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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
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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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债权投资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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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续)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2)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本集团对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亦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除非该类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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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i)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iv)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不含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租赁款,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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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是否未能在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或利息;
2) 金融工具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及
4)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监管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ii)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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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ii)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续)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
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iii)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
本集团针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债权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其他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的性质、逾期状态、债务人性质,规模和所处行业以及可获取的外部信用评级等。本集团上述金融工具主要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提方法如下:
主要组合类别
账龄计算方法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账龄组合 | 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
企业用户账龄组合
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应收租赁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
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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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iii)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续)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iv)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但根据本集团的催收程序,本集团对于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仍会执行催收活动,并适当考虑法律建议,本集团将收回的已减记的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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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i)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集团所有金融负债均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ii)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iii)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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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e)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 存货
(a)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用于维护有关电信网络的零备件以及用于销售的商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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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存货(续)
(d)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 长期股权投资
(a)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b)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交易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以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i)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ii)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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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ii)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的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2) 投资性房地产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及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a)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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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固定资产(续)
(a) 确认条件(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 |
年折旧率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8-30 | 3 | 3.23-12.13 |
电信线路及设备
| 5-10 | 0-3 | 9.70-20.00 | |||
| 运输工具 | 6-10 | 3 | 9.70-16.17 | ||
| 其他(家具、工具及其他设备) | 3-10 | 0-3 | 9.70-33.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c)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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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无形资产
(a)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技术及系统使用权等其他无形资产。
本集团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本集团的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率如下: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20-70 | - | |||
| 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 直线法 | 2-5 | - |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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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无形资产(续)
(b) 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技术服务费、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及研发测试费等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经过评审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并开始资本化。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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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下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1) 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主要为本集团对以租赁方式租入经营场地或办公场所装修改
良时所支出的费用,按租赁期与受益期孰短,一般在2至10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2) 本集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使用第三方的场地、光缆、管道、设备等资产而预付
的资产使用及服务费用,在合同受益期内平均摊销,一般在2至15年按直线法摊销。
3) 本集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预付其他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一般在受益期内按直
线法摊销。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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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长期资产减值(续)
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在确定其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倘若任何事件出现或情况发生改变显示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则需更加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除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外,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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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主要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及内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及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退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按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
预期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内退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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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预计负债
当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3)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服务收入
2) 出售商品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对于本集团提供的通信服务、通信相关产品及/或其他服务/产品,若客户可以从这些服务或产品中获益,且本集团转让这些服务或产品的承诺是可以单独识别的,则本集团将其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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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移动通信服务、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产业数字化服务及其他服务等,相关收入在服务提供的期间内确认收入。本集团向客户销售设备及终端等商品,在设备或终端交付给客户且与之相关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出售商品收入。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本集团主要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有关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附注三(9)。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向用户提供了积分奖励计划。该奖励计划根据用户的消费额及忠诚度等对其进行奖励。根据奖励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奖励积分,分摊比例按照奖励积分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积分的单独售价根据其公允价值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积分的金额予以递延,计入合同负债,并在积分兑换的商品或服务交付时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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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续)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本集团自行销售的包含终端设备和电信服务的促销套餐,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将交易价格以相对单独售价为基础分摊至各履约义务。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本集团将直接支付给客户的补贴以及支付给第三方代理商与客户合同相关但实际由客户最终享有的补贴认定为应付客户对价,抵减本集团的营业收入。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除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外,本集团收入中包括租赁收入,相应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27)。
(24) 合同成本
(a) 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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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合同成本(续)
(b)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事项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a)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b)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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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a)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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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
(27) 租赁
(a) 租赁的定义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为便于实务操作,当本集团合理预期对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以组合为基准或以单项租赁为基准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存在重大差异,则按组合基准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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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房屋/场地、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ii)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
激励相关金额;
3)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及
4)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
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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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ii)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该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及
4)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
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
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 根据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
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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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v) 租赁变更
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及
2)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c)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i)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售价。
(ii)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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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c)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ii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v)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就本集团的融资租赁业务而言主要包括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融资租赁模式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v) 可退还押金
本集团收到的须退回的租赁押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公允价值与名义金额的差额视为承租人支付的额外的租赁付款额。
(vi) 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vii)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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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会计估计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a) 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损失
除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以单项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外,本集团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准备的比例以具有类似损失模式的各类应收账款组合中客户的到期偿付历史信息及当前的偿付能力为基础确定。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并采用了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和相关前瞻因子。于报告期内,“基准”、“乐观”及“悲观”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20%及2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价格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等。
于报告期内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损失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该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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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续)
(b) 商誉及长期资产的减值
倘若任何事件或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集团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权资产等在内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不能收回,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商誉至少于每年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当一项资产不能产生独立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时,其可收回金额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来计算。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由于本集团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容易取得,处置对价很难准确地获取,因此在估计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对收入、经营成本及采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估计和判断。本集团利用所有现有的数据对可收回金额作合理的估算,包括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以及收入和经营成本的推算。这些估计的变动可能对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可能导致在未来期间计提更多的减值损失。此外,鉴于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所使用的收入增长率、稳定增长率及税前折现率等的不确定程度较高。
(c)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等,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等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无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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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 8.25%-38% |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3%、9%、6%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 |
、
| 5% | ||||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本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包括三十一省分公司及专业分公司与本公司总部参与汇总纳税。
于报告年度内,本公司根据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汇总的实际利润额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将报告年度内本公司和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50%由总部预缴。
项目
所得税税率
| 本集团于中国内地的业务 | 除下述税收优惠外,25% | |
| 本集团于其他地区的业务 | 8.2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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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2) 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扣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为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6%、9%、1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于报告年度内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分子公司通信终端销售、修理修配等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3) 税收优惠
本公司部分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及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适用税率 |
优惠原因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15% | 15% |
注
| 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15% | 15% |
注
| 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15% | 15% |
注
| 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 | 15% | 15% |
注
| 1 |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15% | 15% | 注2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及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适用税率 | ||||||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优惠原因 | ||||
|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
注
| 1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15% | 15% |
注
| 1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15% | 15% | 注1 | |||
| 中电信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1 | |||
| 新疆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1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注
| 3 | ||||||
| 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20% | 注1 | |||
| 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 兰州乐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 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上海新华电信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15% | 注3 | |||
| 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中 |
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福建讯盟软件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公司名称
适用税率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优惠原因 | ||||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
注
| 3 | ||||||
| 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多彩贵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江苏省公用信息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
| 3 | ||||||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25% |
注
| 3 | ||||||
| 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15% | 注3 | |||
|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5% | 25% | 注3 | |||
| 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 | 15% | 25% | 注3 | |||
| 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 | 25% |
注
| 3 | ||||||
|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0% | 注4 | |||
| 北京天翼智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 | 20% | 注4 | |||
| 信栈(上海)通信有限公司 | 20% | 20% |
注
| 4 | ||||||
| 北京辰茂南粤苑酒店有限公司 | 20% | 20% | 注4 | |||
| 内蒙古算网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 注4 | |||
| 海南数据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 | —— | 注4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注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集团的上述分、子公司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于报告期内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的条件,该税收优惠可延续到2030年12月31日。
注2: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前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海南分公司报告期内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在相应年度按照规定适用于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注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续)
于报告年度内,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按照规定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并适用20%所得税税率。
其他税收优惠:
(a)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三十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本公司部分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上述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b)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算折旧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c) 购置安全生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本公司部分分公司购置并使用了上述优惠目录中的相关设备,按照规定享受了应纳税额的抵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本公司部分分公司发生了相关投入,按照规定享受了应纳税额的抵免。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293,113.90 | 311,980.13 |
银行存款
| 98,566,979,723.79 | 101,256,003,295.62 |
其他货币资金等
| 1,239,178,369.43 | 752,620,746.15 | ||
合计
| 99,806,451,207.12 | 102,008,936,021.90 |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896,753,037.86 | 5,598,496,472.09 |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存款中包括3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3,863,152,027.3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6,235,884,962.50元);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18,603,547.54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43,218,954.09元),主要为本集团之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均不存在资金汇回限制。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购买的一年以上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金额为人民币11,210,241,025.46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299,172,376.10元),列示于债权投资。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709,263,926.70 | - |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自股份制商业银行购买的期限较短的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等。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应收账款 | 64,887,957,756.41 | 50,357,206,327.30 | |
| 减:坏账准备 | (14,722,698,131.58) | (10,708,935,876.96) | |
| 合计 | 50,165,259,624.83 | 39,648,270,450.34 |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一年以内 | 48,207,843,543.05 | 39,485,361,259.96 | |
| 一到二年 | 9,425,022,985.03 | 6,435,007,356.32 | |
| 二到三年 | 4,037,150,183.21 | 2,272,885,616.46 | |
| 三年以上 | 3,217,941,045.12 | 2,163,952,094.56 | |
| 合计 | 64,887,957,756.41 | 50,357,206,327.30 |
(b)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
析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和 |
合同资产余额总额比例(%)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
和合同资产总额
| 5,368,284,674.10 | 331,646,164.89 | (458,984,033.49) | 8.21 |
(c)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无重大因金融资产转
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d) 坏账准备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e)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9,663,758.99 | 0.37 | (233,884,714.99) | 97.5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648,293,997.42 | 99.63 | (14,488,813,416.59) | 22.41 | ||||
| 合计 | 64,887,957,756.41 | 100.00 | (14,722,698,131.58) | 22.69 | ||||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5,483,328.91 | 0.51 | (251,293,428.51) | 98.3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101,722,998.39 | 99.49 | (10,457,642,448.45) | 20.87 | ||||
| 合计 | 50,357,206,327.30 | 100.00 | (10,708,935,876.96) | 21.27 | ||||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
失率
金额
金额
| 整个存续期 |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 1 |
个月以内
| 5,831,074,957.93 | 2% | (116,113,191.94) | 5,979,053,294.68 | 2% | (119,202,322.35) | |||||||
| 1 |
至3个月
| 2,030,671,727.45 | 20% | (402,354,405.03) | 2,120,233,221.10 | 20% | (420,420,144.89) | |||||||
| 4 |
至6个月
| 999,932,963.17 | 60% | (598,585,047.88) | 890,983,010.07 | 60% | (532,174,322.71) | |||||||
| 7 |
至12个月
| 1,280,014,338.95 | 80% | (1,024,009,844.03) | 1,623,599,293.19 | 80% | (1,298,856,896.95) | |||||||
| 12 |
个月以上
| 2,648,652,720.30 | 100% | (2,648,652,720.30) | 2,051,361,141.18 | 100% | (2,051,361,141.18) | |||||||
| 合计 |
| 12,790,346,707.80 | (4,789,715,209.18) | 12,665,229,960.22 | (4,422,014,828.08)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组合 — 企业用户: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6 |
个月以内
| 16,924,043,060.51 | 2% | (385,900,276.26) | 13,415,477,115.67 | 2% | (305,895,282.59) | |||||||
| 7至12个月 | 4,961,644,036.21 | 23% | (1,131,254,840.16) | 4,072,544,015.25 | 23% | (928,540,035.44) | ||||||
| 1年至2年 | 4,787,202,292.99 | 68% | (3,274,446,368.47) | 2,978,147,247.56 | 68% | (2,037,052,717.38) | ||||||
| 2年至3年 | 2,269,652,242.66 | 100% | (2,269,652,242.66) | 1,020,988,141.51 | 100% | (1,020,988,141.51) | ||||||
| 3年以上 | 2,127,518,425.80 | 100% | (2,127,518,425.80) | 1,394,997,305.58 | 100% | (1,394,997,305.58) | ||||||
| 合计 |
| 31,070,060,058.17 | (9,188,772,153.35) | 22,882,153,825.57 | (5,687,473,482.50) |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账龄来评估提供通信业务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通信业务服务涉及不同客户群体的大量小客户,相同的客户群体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因此账龄信息能反映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基于对本集团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及企业用户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进行分析后表明二者之间存在不同的损失模式,因此本集团分别评估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及企业用户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除此之外,本集团其他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不重大。
预期损失率是基于过去一至三年的实际损失经验,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经济状况以及本集团考虑的在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间内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年初余额
| (10,708,935,876.96) | (8,233,886,062.93) | |||
| 本年计提及转回 | (5,004,692,342.29) | (3,577,842,655.44) |
本年核销
| 1,162,987,316.15 | 1,199,472,816.85 | |||
| 其他 | (172,057,228.48) | (96,679,975.44) | ||
年末余额
| (14,722,698,131.58) | (10,708,935,876.9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续)
报告期内,本集团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话和互联网用户款项,单项核销应收账款对本集团而言并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报告期内转回应收账款坏账金额不重大。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如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 (%) |
金额
占总额比例
| (%) | ||||||||
| 一年以内 | 6,622,664,627.21 | 86.95 | 5,989,802,481.72 | 81.43 | ||||
| 一到二年 | 756,931,555.57 | 9.94 | 972,861,696.80 | 13.23 | ||||
| 二到三年 | 172,059,556.47 | 2.26 | 243,028,280.32 | 3.30 | ||||
| 三年以上 | 64,886,045.19 | 0.85 | 149,878,696.11 | 2.04 | ||||
| 合计 | 7,616,541,784.44 | 100.00 | 7,355,571,154.95 | 100.00 |
于202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993,877,157.23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5,768,673.23元),主要为合同执行超过一年的预付购货款等。
(b)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余额
| 占预付款项 |
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481,616,291.71 | 19.3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押金及保证金 | 1,875,681,545.51 | 1,926,438,219.47 |
代收代付款
| 6,397,150,181.51 | 6,766,538,089.77 | |||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38,686,600.04 | 45,884,958.66 |
其他
| 1,803,336,632.99 | 1,690,004,278.20 |
小计
| 10,114,854,960.05 | 10,428,865,546.10 | |||
减:坏账准备
| (1,196,361,835.86) | (740,922,780.36) | |||
合计
| 8,918,493,124.19 | 9,687,942,765.74 |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一年以内 | 6,478,222,764.59 | 7,174,747,655.38 |
一到二年
| 1,916,632,705.50 | 1,480,618,196.25 | |||
| 二到三年 | 562,631,611.11 | 694,421,956.46 |
三年以上
| 1,157,367,878.85 | 1,079,077,738.01 | |||
合计
| 10,114,854,960.05 | 10,428,865,546.10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b)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9,356,790.35 | 3.45 | (349,356,790.35)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65,498,169.70 | 96.55 | (847,005,045.51) | 8.67 | ||||
| 合计 | ||||||||
| 10,114,854,960.05 | 100.00 | (1,196,361,835.86) | 11.83 |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6,448,272.13 | 3.51 | (366,448,272.13)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62,417,273.97 | 96.49 | (374,474,508.23) | 3.72 | ||||
| 合计 | 10,428,865,546.10 | 100.00 | (740,922,780.36) | 7.10 | ||||
(c)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年初余额
| (740,922,780.36) | (611,976,226.50) | |||
本年计提及转回
| (489,722,267.76) | (145,310,154.56) | |||
| 本年核销及其他 | 34,283,212.26 | 16,363,600.70 | ||
年末余额
| (1,196,361,835.86) | (740,922,780.36) |
于报告期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对本集团而言不重大。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年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 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 | 业务往来 | 0-3年及3年以上 | 913,459,305.78 | 9.03 | (4,275,291.13) |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业务往来 |
0-3年及3年以上
| 146,330,583.84 | 1.45 | (124,075,754.24)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巴南区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业务往来 |
1年以内
| 119,264,660.96 | 1.18 | - |
昆明市公安局
业务往来
| 0-3 |
年及
年以上
| 99,679,971.77 | 0.99 | (25,920,738.38) | ||||||||
| 上海市公安局 | 业务往来 | 0-3年及3年以上 | 87,578,240.59 | 0.87 | (1,551,559.09) | |||||
| 合计 | 1,366,312,762.94 | 13.52 | (155,823,342.84) |
(e)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股利。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库存商品、库存材料及 | ||||||||||||
低值易耗品
| 3,302,107,988.59 | (95,194,475.70) | 3,206,913,512.89 | 3,174,156,312.54 | (39,022,368.34) | 3,135,133,944.20 | ||||||||
| 其他 | 226,225,719.47 | (1,912,483.54) | 224,313,235.93 | 137,694,763.86 | (5,792,039.71) | 131,902,724.15 | |||||||
| 合计 | 3,528,333,708.06 | (97,106,959.24) | 3,431,226,748.82 | 3,311,851,076.40 | (44,814,408.05) | 3,267,036,668.35 | |||||||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本年计提及转回
本年转销及其他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库存商品、库存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39,022,368.34) | (56,907,297.07) | 735,189.71 | (95,194,475.70) | ||||
| 其他 | (5,792,039.71) | 3,878,449.24 | 1,106.93 | (1,912,483.54) | ||||
| 合计 | (44,814,408.05) | (53,028,847.83) | 736,296.64 | (97,106,959.24)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合同资产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合同资产 | 4,530,164,277.54 | 5,098,423,839.22 | ||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07,322,316.00) | (367,495,476.29) | ||
| 合计 | 4,122,841,961.54 | 4,730,928,362.93 |
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由产业数字化及固网智慧家庭服务合同产生,本集团预期在其正常经营周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回,因此将其归类为流动资产。
(a)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年初余额
| (367,495,476.29) | (265,127,224.00) | |||
本年计提及转回
| (39,065,294.72) | (102,375,647.67) | |||
| 本年核销及其他 | (761,544.99) | 7,395.38 | ||
年末余额
| (407,322,316.00) | (367,495,476.29) |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附注五(10))
| 2,498,157,315.24 | 2,134,508,670.85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51,197,491.92 | - | |||
| 其他 | 342,873,482.88 | 5,655,700.00 | ||
| 小计 | 2,892,228,290.04 | 2,140,164,370.85 | ||
| 减:减值准备 | (375,145,207.54) | (182,927,601.46) | ||
| 合计 | 2,517,083,082.50 | 1,957,236,769.39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其他流动资产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留抵及预缴增值税 | 12,221,442,377.97 | 14,113,634,708.44 |
财务公司贷款
| (i) | 2,599,188,979.86 | 2,062,324,497.94 | ||
| 预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 73,544,662.16 | 110,520,418.32 |
其他
| 7,921,281.00 | 9,198,327.35 |
小计
| 14,902,097,300.99 | 16,295,677,952.05 | |||
减:减值准备
| (35,083,802.90) | (45,382,056.31) | |||
| 合计 | 14,867,013,498.09 | 16,250,295,895.74 |
(i) 本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之子公司)
于2018年6月22日订立出资协议,并于2019年1月8日共同成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国电信集团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及财务管理活动。
财务公司贷款为本集团之子公司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2,599,188,979.86元,已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5,060,581.6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62,324,497.94元,已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5,347,340.19元),贷款利率为2.30%-2.80%,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应收款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a) | 2,043,657,846.38 | 1,790,010,776.49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b) | 1,279,670,090.48 | 1,796,287,745.08 |
小计
| 3,323,327,936.86 | 3,586,298,521.57 | |||
| 减:坏账准备(c) | (380,663,993.80) | (193,085,223.17) | ||
| 小计 | 2,942,663,943.06 | 3,393,213,298.40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附注五(8))
| (2,498,157,315.24) | (2,134,508,670.85)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附注五(8))
| 375,145,207.54 | 182,927,601.46 | |||
合计
| 819,651,835.36 | 1,441,632,229.01 |
于2025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中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为人民币59,611,375.23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9,046,996.05元)。
(a) 融资租赁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主要为本集团以融资租赁形式为政企客户提供产业数字化服务相关设备。
本集团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分析如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年
| 1,611,411,826.00 | 1,071,538,401.92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387,026,579.04 | 573,077,848.38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年
| 63,008,941.95 | 122,470,327.64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3年以上 | 35,219,522.26 | 101,582,028.37 | |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 | 2,096,666,869.25 | 1,868,668,606.31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应收款(续)
(b) 分期销售应收款
分期销售商品应收款主要为本集团以分期收款形式向政企用户销售终端产生的款项。
针对分期销售商品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现销价格确认长期应收款及营业收入,并将合同对价与现销价格的差异,在合同期内摊销确认利息收入。
(c) 坏账准备
为降低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基于交易记录及外部可获取的信息运用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将长期应收款按不同的风险级别划分。与用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或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合同前,本集团会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且仅与信用状况评估结果良好的用户进行交易。因此本集团的长期应收款于初始确认时信用风险类别均为正常类,当用户出现还款延期或逾期时,本集团认为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以客户信用评估结果、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与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确定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历史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和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11) 长期股权投资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合营企业 | 57,709,848.17 | 52,830,917.23 |
联营企业
| (a) | 45,222,143,796.46 | 44,124,192,570.68 |
小计
| 45,279,853,644.63 | 44,177,023,487.91 |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45,279,853,644.63 | 44,177,023,487.91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2024年12月31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其他
2025年12月31日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 |
公司(i) (ii)
| 40,856,437,833.82 | - | - | 2,476,936,733.00 | - | - | (1,589,494,502.75) | - | 41,743,880,064.07 | - |
其他
| 3,267,754,736.86 | 85,530,000.00 | (22,309,613.70) | 187,796,775.54 | 227,931.69 | 11,110,890.18 | (77,706,786.88) | 25,859,798.70 | 3,478,263,732.39 | - | |||||||||||
合计
| 44,124,192,570.68 | 85,530,000.00 | (22,309,613.70) | 2,664,733,508.54 | 227,931.69 | 11,110,890.18 | (1,667,201,289.63) | 25,859,798.70 | 45,222,143,796.46 | - |
(i)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权益法确认联营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的投资收益中包含:(1)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的应享有的中国铁塔净利润的份额;及(2)递延实现的铁塔资产处置收益(附注七(2)(b))。
(ii)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中国铁塔的投资基于公开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76.79亿元(附注七(2)(b)),低于账面
价值9.7%,根据评估,管理层认为无需对中国铁塔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上市公司权益投资
| (i) | 951,945,959.76 | 919,071,143.84 |
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
| (ii) | 627,436,878.47 | 95,494,434.15 | ||
合计
| 1,579,382,838.23 | 1,014,565,577.99 |
(i) 上市公司权益投资为上市实体的普通股。本集团出于长期战略考虑而持有该等权
益投资,并非以交易该等权益投资为目的。本集团认为将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短期波动在损益中确认将与本集团以长期持有这些投资并实现其远期业绩潜力的战略目的不一致,因此已将这些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ii) 非上市权益投资为本集团持有的各类非上市实体的权益。本集团将以长期战略目
的持有这些投资,因此已将这些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13) 固定资产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固定资产(a) | 415,707,119,537.01 | 426,646,810,607.57 | ||
| 固定资产清理 | 3,056,095.69 | 631,694.14 | ||
| 合计 |
| 415,710,175,632.70 | 426,647,442,301.71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固定资产(续)
(a)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电信线路及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
| 原值 | ||||||||||
| 2024 |
年
月
| 31日 | 114,196,725,595.65 | 931,583,228,244.39 | 3,529,413,004.01 | 27,236,186,374.84 | 1,076,545,553,218.89 | |||||
| 本年增加 | 4,378,019,034.32 | 65,197,401,622.25 | 208,986,836.45 | 2,344,674,407.68 | 72,129,081,900.70 |
购置及其他
| 710,014,257.11 | 144,986,251.28 | 52,049,365.33 | 108,629,703.26 | 1,015,679,576.98 |
在建工程转入
| 3,564,474,190.36 | 65,052,415,370.97 | 155,507,580.67 | 2,107,345,106.49 | 70,879,742,248.49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 |
业合并增加
| 103,530,586.85 | - | 1,429,890.45 | 128,699,597.93 | 233,660,075.23 | ||||||
| 本年减少 | (837,704,089.61) | (46,559,050,388.63) | (241,812,927.05) | (1,975,369,264.33) | (49,613,936,669.62) | |||||
| 报废及处置 | (837,704,089.61) | (46,559,050,388.63) | (241,812,927.05) | (1,975,369,264.33) | (49,613,936,669.62) | |||||
| 2025 |
年
月
| 31日 | 117,737,040,540.36 | 950,221,579,478.01 | 3,496,586,913.41 | 27,605,491,518.19 | 1,099,060,698,449.97 | |||||
| 累计折旧 | ||||||||||
| 2024年12月31日 | (74,624,083,412.39) | (551,387,784,254.00) | (2,909,587,003.65) | (19,133,682,093.83) | (648,055,136,763.87) | |||||
| 本 |
年增加
| (3,532,791,883.10) | (72,684,301,477.98) | (151,310,039.43) | (1,882,634,785.31) | (78,251,038,185.82) |
计提
| (3,532,791,883.10) | (72,684,301,477.98) | (151,310,039.43) | (1,882,634,785.31) | (78,251,038,185.82) | ||||||
| 本年减少 | 719,858,993.62 | 42,418,278,445.69 | 235,783,649.92 | 1,628,889,984.31 | 45,002,811,073.54 |
报废及处置
| 719,858,993.62 | 42,418,278,445.69 | 235,783,649.92 | 1,628,889,984.31 | 45,002,811,073.54 | ||||||
| 2025 |
年
月
| 31日 | (77,437,016,301.87) | (581,653,807,286.29) | (2,825,113,393.16) | (19,387,426,894.83) | (681,303,363,876.15) | |||||
| 减值准备 | ||||||||||
| 2024年12月31日 | (39,248,333.52) | (1,781,802,659.63) | - | (22,554,854.30) | (1,843,605,847.45) |
本年增加
| - | (389,935,347.45) | (120,635.86) | (2,289,334.62) | (392,345,317.93) | ||||||
| 本年减少 | 145,860.32 | 185,151,129.92 | - | 439,138.33 | 185,736,128.57 |
报废及处置
| 145,860.32 | 185,151,129.92 | - | 439,138.33 | 185,736,128.57 | ||||||
| 2025 |
年
月
| 31日 | (39,102,473.20) | (1,986,586,877.16) | (120,635.86) | (24,405,050.59) | (2,050,215,036.81) | |||||
| 账面价值 | ||||||||||
| 2025年12月31日 | 40,260,921,765.29 | 366,581,185,314.56 | 671,352,884.39 | 8,193,659,572.77 | 415,707,119,537.01 | |||||
| 2024 |
年
月
| 31日 | 39,533,393,849.74 | 378,413,641,330.76 | 619,826,000.36 | 8,079,949,426.71 | 426,646,810,607.57 |
(i)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ii)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抵押的固定资产。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在建工程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在建工程(a) | 55,960,320,246.36 | 58,456,857,237.47 | |||
| 工程物资 |
| 520,804,931.19 | 343,711,919.61 |
| 合计 |
| 56,481,125,177.55 | 58,800,569,157.08 |
(a) 在建工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通信网络 |
工程建设
| 56,031,061,469.53 | (70,741,223.17) | 55,960,320,246.36 | 58,523,037,371.94 | (66,180,134.47) | 58,456,857,237.47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在建工程(续)
(a) 在建工程(续)
(i) 前十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名称
预算数
2024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5年12月31日
| 工程投入 |
占预算的比例(%)
| 借款费用 |
资本化累计金额
资金来源工业园数据中心一期土建及基础能力配套建设项目
| 2,171,764,400.00 | 785,371,195.83 | 385,586,805.93 | - | 1,170,958,001.76 | 53.92 | - |
自有资金
| 中国电信长三角国家枢纽嘉兴算力中心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 667,047,000.00 | 340,204,572.22 | 232,145,767.81 | - | 572,350,340.03 | 85.80 | - | 自有资金 |
中国电信长三角国家枢纽嘉兴算力中心
楼机电配套项目
| 380,000,000.00 | - | 347,412,923.17 | - | 347,412,923.17 | 91.42 | -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A1综合研发楼土建工程
| 308,943,369.58 | 158,131,331.59 | 117,353,716.82 | - | 275,485,048.41 | 89.17 | 3,887,195.58 |
自有资金
及银行借款中国电信天翼云
| 2023 |
年宁夏智算中心二期新建工程
| 278,690,993.99 | 252,294,395.60 | 62,784.53 | - | 252,357,180.13 | 90.55 | - |
自有资金
| 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仪征园区)2025年定制化机房A2 |
机楼机电工程
| 289,965,384.61 | - | 226,670,528.61 | - | 226,670,528.61 | 78.17 | - |
自有资金中国电信天翼云
年
| IT |
云资源池贵州节点扩容四期工程
| 212,427,574.93 | - | 200,461,460.05 | - | 200,461,460.05 | 94.37 | - |
自有资金
| 中国电信西部(重庆)科学城数字产业基地数据中心一期土 |
建项目
| 184,008,181.01 | 176,206,043.70 | 6,806,249.45 | - | 183,012,293.15 | 99.46 | 3,301,038.29 | 自有资金 |
及银行借款中国电信天翼云
年云资源池内蒙古节点扩容三期工程
| 181,416,328.53 | - | 170,886,477.89 | - | 170,886,477.89 | 94.20 | - |
自有资金
| 浙江金融云算力服务项目 | 159,000,000.00 | 139,191,030.00 | 14,288,120.00 | - | 153,479,150.00 | 96.53 | - | 自有资金 | ||||||||
| 4,833,263,232.65 | 1,851,398,568.94 | 1,701,674,834.26 | - | 3,553,073,403.20 | 7,188,233.87 |
(ii) 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2025年度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62,425,603.45元(2024年度:人民币77,188,522.48元)。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场地
通信塔类资产
设备
其他
合计
| 原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24,701,428,644.60 | 70,705,223,986.82 | 22,166,504,143.67 | 883,544,233.45 | 118,456,701,008.54 |
本年增加
| 3,528,570,137.96 | 2,964,893,673.84 | 2,684,619,682.95 | 139,680,247.00 | 9,317,763,741.75 |
本年减少
| (3,802,697,848.10) | (6,091,370,100.74) | (5,814,320,476.13) | (39,510,720.76) | (15,747,899,145.73) | ||||||
| 2025年12月31日 | 24,427,300,934.46 | 67,578,747,559.92 | 19,036,803,350.49 | 983,713,759.69 | 112,026,565,604.56 | |||||
| 累计折旧 | ||||||||||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12,513,501,633.63) | (45,287,336,664.19) | (13,347,965,919.32) | (421,011,380.30) | (71,569,815,597.44) | ||||||
| 本年增加 | (4,759,489,455.56) | (8,065,111,626.16) | (3,077,196,637.52) | (160,263,081.24) | (16,062,060,800.48) |
本年减少
| 2,938,019,626.67 | 4,357,638,190.18 | 5,093,334,859.20 | 35,294,473.87 | 12,424,287,149.92 | ||||||
| 2025年12月31日 | (14,334,971,462.52) | (48,994,810,100.17) | (11,331,827,697.64) | (545,979,987.67) | (75,207,589,248.00) | |||||
| 减值准备 |
2024年12月31日
| (13,041,613.86) | - | - | - | (13,041,613.86) |
本年增加
| - | - | - | - | - | ||||||
| 本年减少 | 289,555.61 | - | - | - | 289,555.61 | |||||
| 2025年12月31日 | (12,752,058.25) | - | - | - | (12,752,058.25) | |||||
| 账面价值 | ||||||||||
| 2025年12月31日 | 10,079,577,413.69 | 18,583,937,459.75 | 7,704,975,652.85 | 437,733,772.02 | 36,806,224,298.31 | |||||
| 2024年12月31日 | 12,174,885,397.11 | 25,417,887,322.63 | 8,818,538,224.35 | 462,532,853.15 | 46,873,843,797.24 |
本集团根据经营需求租赁通信塔类资产、房屋及场地、设备及其他资产。租赁合同的条款是以单项租赁为基础所协商并签订的,包含不同的条款和条件。本集团应用合同的定义,根据合同约定评估合同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期间并确定租赁期。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度金额为人民币1,333,627,348.06元(2024年度:人民币1,309,620,291.17元)。
2025年度,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为人民币6,043,039,277.33元(2024年度:人民币5,835,813,307.36元)。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有技术及其他
合计
| 原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37,704,110,079.89 | 72,990,762,415.96 | 3,436,914,063.17 | 114,131,786,559.02 |
本年增加
| 73,495,343.04 | 10,878,391,396.04 | 1,211,593,318.71 | 12,163,480,057.79 |
本年减少
| (243,164,760.43) | (1,858,531,946.41) | (32,560,473.97) | (2,134,257,180.81) | |||||
| 2025年12月31日 | 37,534,440,662.50 | 82,010,621,865.59 | 4,615,946,907.91 | 124,161,009,436.00 | ||||
| 累计摊销 | ||||||||
| 2024年12月31日 | (15,531,616,457.00) | (49,104,490,415.74) | (1,755,967,636.58) | (66,392,074,509.32) |
本年增加
| (836,634,701.20) | (8,476,191,776.80) | (376,390,219.82) | (9,689,216,697.82) | |||||
| 本年减少 | 105,058,025.74 | 1,587,591,917.59 | 23,573,382.52 | 1,716,223,325.85 | ||||
| 2025年12月31日 | (16,263,193,132.46) | (55,993,090,274.95) | (2,108,784,473.88) | (74,365,067,881.29) | ||||
| 减值准备 | ||||||||
| 2024年12月31日 | (7,344,439.82) | (5,153,643.21) | (48,764,385.63) | (61,262,468.66) |
本年增加
| - | (34,865,393.10) | - | (34,865,393.10) | |||||
| 本年减少 | 7,344,439.82 | 1,967,382.12 | 1,082,688.21 | 10,394,510.15 |
2025年12月31日
| - | (38,051,654.19) | (47,681,697.42) | (85,733,351.61) | |||||
| 账面价值 |
2025年12月31日
| 21,271,247,530.04 | 25,979,479,936.45 | 2,459,480,736.61 | 49,710,208,203.10 | |||||
| 2024年12月31日 | 22,165,149,183.07 | 23,881,118,357.01 | 1,632,182,040.96 | 47,678,449,581.04 |
如附注五(18)商誉所述,本集团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无形资产金额为人民币540,175,210.17元,主要为专有技术。
2025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9,689,216,697.82元(2024年度:人民币9,036,287,539.25元)。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和担保的无形资产。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开发支出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开发支出项目 | 2,818,656,854.14 | 3,009,656,181.97 | (3,300,943,550.33) | 2,527,369,485.78 |
其中:数据资源
| 371,186,439.06 | 199,062,557.77 | (359,826,193.16) | 210,422,803.67 |
(a)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开发支出项目不存
在减值情况。
(b) 本集团2025年度研究开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 2025年度 | ||||||
| 研发费用 | 开发支出 | 合计 | ||||
| 人工成本 | 10,458,640,154.48 | 50,547,900.18 | 10,509,188,054.66 | |||
| 合作研发费用 | 3,795,967,819.15 | 2,703,706,460.44 | 6,499,674,279.59 | |||
| 材料及试验费 | 754,645,822.42 | 167,550,031.76 | 922,195,854.18 | |||
| 折旧及摊销 | 225,343,752.74 | - | 225,343,752.74 | |||
| 其他 | 359,614,850.00 | 87,851,789.59 | 447,466,639.59 | |||
| 合计 | 15,594,212,398.79 | 3,009,656,181.97 | 18,603,868,580.76 | |||
本集团2024年度研究开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 2024 |
年度
研发费用
开发支出
合计
| 人工成本 | 9,702,529,207.82 | 252,357,131.78 | 9,954,886,339.60 | |||
| 合作研发费用 | 3,829,723,655.56 | 2,608,407,034.62 | 6,438,130,690.18 | |||
| 材料及试验费 | 236,305,330.58 | 229,478,578.97 | 465,783,909.55 | |||
| 折旧及摊销 | 162,687,684.79 | - | 162,687,684.79 | |||
| 其他 | 595,626,892.02 | 174,990,776.43 | 770,617,668.45 | |||
| 合计 | 14,526,872,770.77 | 3,265,233,521.80 | 17,792,106,292.57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商誉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移动通信业务(a) | 29,922,721,090.43 | 29,925,025,743.50 | |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 | 991,080,410.30 | - | |
| 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 | 131,491.32 | - | |
| 合计 | 30,913,932,992.05 | 29,925,025,743.50 |
(a) 主要为本集团于2008年收购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以下统
称“联通集团”)的目标业务及下属公司形成的。
于2008年10月1日,本集团收购了联通集团的移动通信业务及相关资产及负债,包括中国联通(澳门)有限公司(现称“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权益及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称“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的
99.5%股权权益(以下统称“移动通信业务”)。业务合并的对价为人民币438.00
亿元。截至2010年底,此合并对价已全部支付。此外,按照收购协议,本集团承接了移动通信业务与客户相关的债权及债务,并协议从联通集团收回净额人民币
34.71亿元的结算款。此结算款已于2009年从联通集团收回。此业务合并以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业务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是从收购业务中所受雇人士的技能及预期结合移动通信业务和本集团的电信业务所达到的协同效应所带来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商誉(续)
对于商誉的减值测试,收购移动通信业务产生的商誉已被分配至本集团合适的资产组,即本集团的通信业务,本集团通信业务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算的,这考虑了本集团涵盖了未来五个年度的财务预算及税前折现率,以及五个年度后的现金流量预计直至稳定的增长率。本集团使用的主要假设如下: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收入增长率 | -3.0% - 0.9% | 1.4% | ||
| 税前折现率 | 8.1% | 9.8% | ||
| 稳定增长率 | 1.0% | 1.0% |
本集团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2025年12月31日的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商誉没有发生减值。本集团相信确定可收回金额所采用的主要假设的任何合理而有可能的改变将不会导致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
(b) 于2024年3月11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科
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签订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国盾量子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5年1月,本集团获得国盾量子21.86%的股权比例。本集团通过与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国盾量子40.43%的表决权。截至2025年上半年,该交易完成股权交割及登记,本集团拥有国盾量子董事席位超过半数。本集团获得了国盾量子的控制权,将国盾量子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本集团在该交易中的合并成本为人民币17.75亿元,其超过按比例获得的国盾量子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为人民币9.91亿元,确认为与收购国盾量子相关的商誉。
本集团每年末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2025年12月31日的减值测试结果,该商誉没有发生减值。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长期待摊费用
| 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
| 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 | 315,188,511.99 | 159,597,668.00 | (166,997,026.07) | 307,789,153.92 | ||||
| 场地使用费 | 109,214,247.76 | 6,625,926.32 | (25,654,469.80) | 90,185,704.28 | ||||
| 光缆及设备使用费 | 841,640,441.94 | 397,332,647.78 | (314,752,809.64) | 924,220,280.08 | ||||
| 长期预付其他待摊费用 | 645,814,382.21 | 190,272,592.24 | (411,257,187.25) | 424,829,787.20 | ||||
| 合计 | 1,911,857,583.90 | 753,828,834.34 | (918,661,492.76) | 1,747,024,925.48 |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可抵扣暂时性差 |
异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 |
异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暂收拆改款及递延收益 | 11,094,603,412.77 | 2,233,628,543.13 | 12,344,984,053.65 | 2,508,240,246.12 | |||
|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及摊销差异 | 13,218,237,745.72 | 2,919,618,172.08 | 12,871,450,012.97 | 2,851,731,643.13 | |||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15,558,145,234.16 | 3,192,132,623.81 | 11,449,256,035.40 | 2,384,592,962.63 | |||
| 租赁负债 | 38,856,871,136.60 | 8,658,523,240.51 | 48,519,325,953.25 | 10,906,101,314.83 | |||
| 用户积分计划 | 3,969,969,946.23 | 870,118,150.99 | 4,435,941,527.36 | 1,003,024,879.29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089,584,360.85 | 4,077,196,577.78 | 15,238,089,358.01 | 3,594,866,188.49 | |||
| 其他 | 6,736,329,678.49 | 1,406,024,049.93 | 5,078,486,803.76 | 1,080,975,856.09 | |||
| 合计 | 106,523,741,514.82 | 23,357,241,358.23 | 109,937,533,744.40 | 24,329,533,090.58 |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其他 | 236,951,584,546.31 | 53,673,117,474.35 | 208,080,470,220.16 | 47,595,838,617.92 |
使用权资产
| 34,912,142,510.29 | 7,750,404,432.44 | 44,815,456,046.84 | 10,015,951,952.68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公允价值变动
| 631,103,899.08 | 157,775,974.77 | 604,425,698.76 | 151,106,424.69 | ||||
| 其他 | 457,858,894.42 | 68,659,919.17 | - | - | |||
合计
| 272,952,689,850.10 | 61,649,957,800.73 | 253,500,351,965.76 | 57,762,896,995.29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c)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可抵扣亏损 | 13,611,130,997.58 | 10,915,141,926.29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894,035,697.68 | 3,052,664,939.48 | |
| 合计 | 18,505,166,695.26 | 13,967,806,865.77 |
(d)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一年以内 | 69,807,309.99 | 119,815,138.98 | |
| 一至二年 | 167,188,602.04 | 103,916,277.81 | |
| 二至五年 | 737,358,000.29 | 591,626,434.51 | |
| 五年以上 | 12,636,777,085.26 | 10,099,784,074.99 | |
| 合计 | 13,611,130,997.58 | 10,915,141,926.2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规定,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符合标准的高新技术资格的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
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除高新技术企业外的子公司,其可抵扣亏损自发生年度起,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抵扣未来应税所得额。本集团所属注册在香港的子公司,其经营亏损可以无限期抵扣未来应税利润。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e)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金额 |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金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355,680,864.74) | 1,001,560,493.49 | (23,656,048,155.02) | 673,484,935.5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355,680,864.74) | 39,294,276,935.99 | (23,656,048,155.02) | 34,106,848,840.27 | ||||
(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合同履约成本(i) | 3,736,885,112.81 | 974,492,554.78 |
预付工程及项目款
| 4,441,769,860.51 | 1,938,307,455.82 | |||
| 预付投资款(附注五(18)(b)) | - | 1,775,094,651.14 |
其他
| 1,146,054,528.13 | 1,061,075,971.72 | |||
合计
| 9,324,709,501.45 | 5,748,970,633.46 |
(i)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资本化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本集团
提供给用户的终端设备等直接成本。2025年度,合同成本摊销计入损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177,925,621.60元(2024年度:人民币1,120,381,115.52元)。资本化成本的期初余额或本年度内资本化的成本均未发生减值。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短期借款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银行借款
| 2,448,392,283.09 | 2,834,657,385.97 |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借款均为信用借款,无质押、抵押和保证借款。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短期借款,短期借款加权平均年利率为2.1%(2024年12月31日:2.6%),年利率为1.1%至2.7%(2024年12月31日:1.1%至
2.9%),一年内到期偿还。
(23) 应付票据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537,677,600.09 | 2,142,715,587.88 |
商业承兑汇票
| 8,987,335,981.49 | 13,063,600,132.39 | |||
合计
| 9,525,013,581.58 | 15,206,315,720.27 |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4) 应付账款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应付购货款及工程款 | 83,168,626,008.96 | 93,863,788,645.01 |
应付结算款及服务费
| 31,958,622,100.19 | 26,276,571,666.16 | |||
| 应付租赁款及相关服务费 | 10,607,274,400.11 | 8,611,684,360.00 |
应付代维及水电费
| 7,749,834,575.96 | 8,852,452,344.28 | |||
| 应付社会渠道款及宣传费 | 4,913,100,409.63 | 5,490,705,842.57 |
应付其他款项
| 1,781,789,506.54 | 2,248,578,207.43 | |||
合计
| 140,179,247,001.39 | 145,343,781,065.45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 应付账款(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28,856,877,029.35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1,367,668,991.01元),主要由于部分工程工期较长,相应的工程尾款按合同规定仍未超过偿付期,款项尚未结清。
(25) 合同负债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预收用户服务费及项目款 | 65,682,143,909.79 | 64,089,002,590.89 |
其他
| 1,430,673,606.05 | 1,096,428,849.48 | |||
| 合计 | 67,112,817,515.84 | 65,185,431,440.37 |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在履行履约义务前向用户收取的预收款。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提供服务时确认。
(26) 应付职工薪酬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应付短期薪酬
| (a) | 18,766,727,168.35 | 16,825,561,241.81 | ||
|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b) | 1,002,203,362.76 | 1,059,975,322.43 |
应付辞退福利
| 259,127,486.62 | 225,325,741.92 | |||
| 合计 | 20,028,058,017.73 | 18,110,862,306.1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
| 2024年 |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 2025年 |
12月31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480,416,148.57 | 62,430,404,996.05 | (59,818,488,520.69) | 13,092,332,623.93 | ||||
| 职工福利费 | 8,867,467.27 | 6,444,003,457.75 | (6,443,295,454.35) | 9,575,470.67 | ||||
| 社会保险费 | 1,583,100,628.27 | 5,773,257,195.91 | (5,761,706,796.16) | 1,594,651,028.02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73,512,041.78 | 5,576,130,891.49 | (5,563,242,370.65) | 1,586,400,562.62 | ||||
| 工伤保险费 | 9,588,586.49 | 197,126,304.42 | (198,464,425.51) | 8,250,465.40 | ||||
| 住房公积金 | 40,880,229.29 | 6,313,572,062.17 | (6,305,904,870.93) | 48,547,420.53 |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38,260,681.67 | 2,213,402,267.49 | (2,099,231,950.11) | 1,552,430,999.05 | ||||
| 股票增值权(附注十(1)) | 2,896,351,728.16 | 305,132,035.77 | (1,105,939,880.03) | 2,095,543,883.90 | ||||
| 其他 | 377,684,358.58 | 1,324,892,911.71 | (1,328,931,528.04) | 373,645,742.25 | ||||
| 合计 |
| 16,825,561,241.81 | 84,804,664,926.85 | (82,863,499,000.31) | 18,766,727,168.35 |
(b) 设定提存计划
| 2024年 |
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 2025年 |
12月31日
| 基本养老保险 | 523,887,164.40 | 8,054,621,156.82 | (8,056,402,568.71) | 522,105,752.51 | ||||
| 企业年金 | 506,357,678.67 | 4,496,256,174.42 | (4,561,823,753.04) | 440,790,100.05 | ||||
| 失业保险费 | 29,730,479.36 | 224,270,922.31 | (214,693,891.47) | 39,307,510.20 | ||||
| 合计 |
| 1,059,975,322.43 | 12,775,148,253.55 | (12,832,920,213.22) | 1,002,203,362.7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应交税费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企业所得税 | 1,562,707,504.71 | 2,410,024,965.13 | ||
| 增值税 | 1,692,337,984.94 | 1,016,102,888.99 | ||
| 房产税 | 225,622,093.57 | 224,269,949.59 | ||
| 个人所得税 | 1,286,132,350.93 | 1,405,170,846.57 | ||
| 教育费附加 | 39,207,352.94 | 38,680,539.05 | ||
| 其他 | 301,088,015.27 | 293,953,008.18 | ||
| 合计 | 5,107,095,302.36 | 5,388,202,197.51 |
(28) 其他应付款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应付股利 | 374,000.00 | 480,000.00 | ||
| 代收费及暂收款 | 13,012,796,034.67 | 12,566,758,436.13 | ||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i) | 27,099,843,956.86 | 25,057,192,202.66 | ||
| 押金及保证金 | 5,045,569,451.80 | 5,112,279,790.27 | ||
| 委托贷款(ii) | 2,011,020,000.00 | - | ||
| 其他 | 3,874,251,331.05 | 3,926,347,702.40 | ||
| 合计 | 51,043,854,774.38 | 46,663,058,131.46 |
(i) 于报告各期末余额为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除本集团外)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
额,此等交易基于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ii) 本集团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6月26日从中国电信集团取得的人民币
委托贷款,一年内到期偿还。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本集团因业务往来尚未到期的押金及保证金等,因为项目周期较长,该款项尚未结清。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
)
| 1,466,175,018.36 | 1,238,483,584.00 |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2)) | 14,238,663,554.20 | 14,368,787,861.42 |
其他
| 362,996,855.49 | 130,312,300.85 | |||
合计
| 16,067,835,428.05 | 15,737,583,746.27 |
(30) 其他流动负债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待转销项税额
| (a) | 4,960,938,910.06 | 4,931,404,251.79 | ||
| 分期购买设备款 | 6,913,818,456.02 | 5,618,326,056.63 |
其他
| 149,171,929.16 | 172,989,743.37 | |||
合计
| 12,023,929,295.24 | 10,722,720,051.79 |
(a)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估计用户使用不同税率商品及服务的情况,将
已收到商品及服务价款中的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待转销项税额,剩余的已收商品及服务价款列示于合同负债(附注五(25))。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长期借款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信用借款
| (a) | 7,540,150,799.96 | 8,657,488,102.90 | ||
| 保证借款(b) | 35,195,789.13 | 39,649,068.63 | ||
| 小计 | 7,575,346,589.09 | 8,697,137,171.5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五(29))
| (1,466,175,018.36) | (1,238,483,584.00) | |||
| -信用借款 | (1,461,894,395.45) | (1,233,221,479.00) | ||
| -保证借款 | (4,280,622.91) | (5,262,105.00) | ||
合计
| 6,109,171,570.73 | 7,458,653,587.53 |
(a) 本集团信用借款的合同年利率为1.08%至2.80%(2024年12月31日:1.08%至
2.60%),其中从银行获得的政府政策性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低息贷款”)的合
同年利率为1.08%至1.20%,低息贷款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25)。
(b) 本集团于2000年前获得主要由地方邮电局及财政局提供担保的年利率为1.50%至
1.80%不等的保证借款。
(c)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
(32) 租赁负债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租赁负债
| 39,290,059,581.48 | 49,211,062,871.07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附注五(29))
| (14,238,663,554.20) | (14,368,787,861.42) | |||
合计
| 25,051,396,027.28 | 34,842,275,009.65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3) 递延收益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政府补助 |
| 7,303,939,353.35 | 1,440,636,165.63 | (1,527,155,584.80) | 7,217,419,934.18 | |||||
| 其他 |
| 51,365,132.38 | 6,906,349.05 | (5,085,017.10) | 53,186,464.33 | |||||
| 合计 |
| 7,355,304,485.73 | 1,447,542,514.68 | (1,532,240,601.90) | 7,270,606,398.51 |
(34) 股本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29,728,699.00 | 77,629,728,699.00 | |
| H |
股普通股
| 13,877,410,000.00 | 13,877,410,000.00 | ||
合计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 资本公积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股本溢价
| 68,717,995,863.23 | 458,637,291.00 | (64,446,626.73) | 69,112,186,527.50 | ||||
| 其他资本公积 | 874,074,627.83 | 11,110,890.18 | - | 885,185,518.01 | |||
|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
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 593,032,072.69 | 11,110,890.18 | - | 604,142,962.87 | ||||
| -其他 | 281,042,555.14 | - | - | 281,042,555.14 | |||
合计
| 69,592,070,491.06 | 469,748,181.18 | (64,446,626.73) | 69,997,372,045.51 |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 股本溢价 | 68,717,995,863.23 | - | - | 68,717,995,863.23 | |||
| 其他资本公积 | 688,330,721.31 | 185,743,906.52 | - | 874,074,627.83 | |||
|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
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 407,288,166.17 | 185,743,906.52 | - | 593,032,072.69 | ||||
| - |
其他
| 281,042,555.14 | - | - | 281,042,555.14 | ||||
| 合计 | 69,406,326,584.54 | 185,743,906.52 | - | 69,592,070,491.0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2025 |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2024年 |
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 |
母公司
| 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 2025年 |
12月31日
| 所得税前 |
发生额
| 减:其他综合收 |
益本年转出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
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 |
少数股东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2,382,759.09 | 50,531,154.93 | - | 242,913,914.02 | 59,579,117.08 | - | (9,048,525.08) | 50,531,154.93 | (562.93)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2,382,759.09 | 50,531,154.93 | - | 242,913,914.02 | 59,579,117.08 | - | (9,048,525.08) | 50,531,154.93 | (562.93)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57,228,746.66) | (138,873,170.34) | - | (396,101,917.00) | (139,147,539.75) | - | 274,369.41 | (138,873,170.34) | -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59,787.79 | 227,931.69 | - | 7,687,719.48 | 227,931.69 | - | - | 227,931.69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823,108.21) | - | (823,108.21) | (1,097,477.62) | - | 274,369.41 | (823,108.21) | -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64,688,534.45) | (138,277,993.82) | - | (402,966,528.27) | (138,277,993.82) | - | - | (138,277,993.82) | - | |||||||||
| 合计 |
| (64,845,987.57) | (88,342,015.41) | - | (153,188,002.98) | (79,568,422.67) | - | (8,774,155.67) | (88,342,015.41) | (562.93) |
|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2024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
| 2023年 | ||||
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 |
母公司
| 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 2024年 |
12月31日
| 所得税前 |
发生额
| 减:其他综合收 |
益本年转出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
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 |
少数股东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29,418,117.22 | (337,035,358.13) | - | 192,382,759.09 | (451,824,911.34) | - | 114,781,187.52 | (337,035,358.13) | (8,365.69)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29,418,117.22 | (337,035,358.13) | - | 192,382,759.09 | (451,824,911.34) | - | 114,781,187.52 | (337,035,358.13) | (8,365.69)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7,196,365.07) | 129,967,618.41 | - | (257,228,746.66) | 129,967,618.41 | - | - | 129,967,618.41 | - | ||||||||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69,537.10 | 290,250.69 | - | 7,459,787.79 | 290,250.69 | - | - | 290,250.69 |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94,365,902.17) | 129,677,367.72 | - | (264,688,534.45) | 129,677,367.72 | - | - | 129,677,367.72 | - | ||||||||
| 合计 | 142,221,752.15 | (207,067,739.72) | - | (64,845,987.57) | (321,857,292.93) | - | 114,781,187.52 | (207,067,739.72) | (8,365.69)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盈余公积
| 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
| 法定盈余公积 | 44,845,556,959.24 | 3,117,390,932.53 | - | 47,962,947,891.77 | |||
| 任意盈余公积 | 46,078,740,819.75 | - | - | 46,078,740,819.75 | |||
| 合计 | 90,924,297,778.99 | 3,117,390,932.53 | - | 94,041,688,711.52 |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 法定盈余公积 | 41,683,260,588.00 | 3,162,296,371.24 | - | 44,845,556,959.24 | |||
| 任意盈余公积 | 46,078,740,819.75 | - | - | 46,078,740,819.75 | |||
| 合计 | 87,762,001,407.75 | 3,162,296,371.24 | - | 90,924,297,778.9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人民币3,117,390,932.53元(2024年度:人民币3,162,296,371.24元)。
(38) 未分配利润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199,769,549,660.51 | 193,720,548,049.71 |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184,733,428.28 | 33,012,069,907.90 | |
| 减: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a) | (25,063,805,580.78) | (23,526,485,057.71) | |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五(37)) | (3,117,390,932.53) | (3,162,296,371.24)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b) | (121,309,054.68) | (273,530,515.27) | |
其他
| 114,965.72 | (756,352.88) |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204,651,892,486.52 | 199,769,549,660.51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未分配利润(续)
(a)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2025年5月21日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按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之股份91,507,138,69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927元(含税)。其中,股利人民币7,269,107,438.21元于2025年6月11日实际派发,股利人民币1,213,604,319.02元于2025年7月18日实际派发。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了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根据本公司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按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之股份91,507,138,69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812元(含税)。其中,股利人民币14,066,506,840.26元于2025年9月4日实际派发,股利人民币2,514,586,983.29元于2025年9月30日实际派发。
根据2026年3月24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908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91,507,138,699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8,308,848,193.87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会批准。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
办法》(财金[2012]20号),财务公司通过提取留存收益,在权益范围内设立一般风险储备,处理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未确认潜在损失。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不得低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营业收入
| (a) | 523,924,731,368.75 | 523,568,920,041.49 | ||
| 营业成本(b) | 371,561,570,703.75 | 373,498,406,766.68 |
(a)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按商品或服务的种类
| 服务收入 | 485,424,098,454.48 | 482,033,280,745.25 | ||
| 其中:移动通信服务收入(i) | 204,527,647,552.57 | 202,524,172,397.11 |
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
| (ii) | 125,978,662,692.56 | 125,679,515,005.56 |
产业数字化服务收入
| (iii) | 147,306,750,004.00 | 146,587,502,534.65 |
其他服务收入
| (iv) | 7,611,038,205.35 | 7,242,090,807.93 |
出售商品及其他收入
| (v) | 38,500,632,914.27 | 41,535,639,296.24 | ||
| 合计 | 523,924,731,368.75 | 523,568,920,041.49 | ||
其中: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521,869,270,231.38 | 521,521,785,294.69 |
其他来源收入
| 2,055,461,137.37 | 2,047,134,746.80 | |||
| 收入确认的时间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8,465,518,886.25 | 41,447,821,730.17 | |||
|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 | 485,459,212,482.50 | 482,121,098,311.32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续):
(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移动通话、移动互联网接入、短信等移动服务收
入的合计金额。
(i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接入、天翼高清、智慧家
庭应用服务等固网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专
线服务等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v) 主要指本集团出租物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合计金额。
(v)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出售移动终端设备及固网通信设备收入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配至本集团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即为预期于未来1至3年内按合约条款提供服务时确认的收入。
(b) 营业成本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折旧及摊销 | 99,189,363,263.64 | 96,248,954,550.31 | ||
| 运行维护及支撑费 | 103,727,982,359.39 | 106,760,048,524.66 | ||
| 人工成本 | 58,177,507,685.22 | 57,878,255,393.66 | ||
| 出售商品支出 | 36,719,489,281.51 | 39,709,973,137.74 | ||
| 网络资源使用及相关费用 | 31,389,947,776.69 | 32,362,642,444.58 | ||
| 能耗费 | 19,910,521,820.38 | 19,572,641,903.83 | ||
| 网间结算支出 | 17,251,102,876.00 | 15,937,631,494.75 | ||
| 其他 | 5,195,655,640.92 | 5,028,259,317.15 | ||
| 合计 | 371,561,570,703.75 | 373,498,406,766.68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税金及附加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房产税 | 1,113,616,352.63 | 1,074,073,681.80 | ||
| 土地使用税 | 271,491,180.93 | 268,976,857.36 | ||
| 城市维护建设费 | 441,192,009.56 | 373,336,573.15 | ||
| 教育费附加 | 326,468,048.20 | 275,984,158.51 | ||
| 其他 | 196,137,596.62 | 191,447,445.55 | ||
| 合计 | 2,348,905,187.94 | 2,183,818,716.37 |
(41) 销售费用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渠道费 | 42,573,085,044.79 | 43,106,098,541.55 | ||
| 客户服务费 | 3,081,476,855.39 | 4,159,239,801.97 | ||
| 人工成本 | 5,505,506,990.49 | 5,284,183,519.90 | ||
| 广告宣传费 | 2,249,637,455.01 | 2,370,052,378.96 | ||
| 折旧及摊销 | 39,669,472.89 | 36,547,927.34 | ||
| 其他 | 447,387,829.74 | 525,637,799.90 | ||
| 合计 | 53,896,763,648.31 | 55,481,759,969.62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 管理费用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人工成本 | 24,326,358,060.89 | 24,365,354,322.57 | ||
| 折旧及摊销 | 4,744,118,344.28 | 4,595,463,337.51 | ||
| 房屋、车辆等相关使用费 | 2,751,847,080.91 | 2,972,454,339.64 | ||
| 维护及能耗相关费用 | 1,285,907,071.38 | 1,568,607,172.52 | ||
| 差旅、办公等相关费用 | 798,587,623.00 | 1,105,780,576.66 | ||
| 专业服务费 | 502,826,799.05 | 533,652,323.76 | ||
| 其他 | 2,003,089,082.72 | 1,985,208,334.73 | ||
| 合计 | 36,412,734,062.23 | 37,126,520,407.39 |
(43) 研发费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人工成本 | 10,458,640,154.48 | 9,702,529,207.82 | ||
| 合作研发费用 | 3,795,967,819.15 | 3,829,723,655.56 | ||
| 材料及试验费 | 754,645,822.42 | 236,305,330.58 | ||
| 折旧及摊销 | 225,343,752.74 | 162,687,684.79 | ||
| 其他 | 359,614,850.00 | 595,626,892.02 | ||
| 合计 | 15,594,212,398.79 | 14,526,872,770.77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 财务费用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479,507,789.45 | 1,791,654,102.34 | ||
| 借款利息支出 | 636,791,174.88 | 676,572,950.88 | ||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62,425,603.45) | (77,188,522.48) | ||
| 净利息支出 | 2,053,873,360.88 | 2,391,038,530.74 | ||
| 减:利息收入 | (1,824,872,325.81) | (2,241,995,800.91) | ||
| 净汇兑损失/(收益) | 28,386,976.77 | (51,414,441.05) | ||
| 手续费及其他 | 131,088,114.66 | 130,251,221.21 | ||
| 合计 | 388,476,126.50 | 227,879,509.99 |
(45) 其他收益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及税金返还 |
相关补助
| 71,824,844.48 | 708,445,698.46 | ||
| 通信普遍服务相关补助 | 1,046,470,607.03 | 1,114,701,451.89 | |
| 其他补助 | 379,516,449.29 | 356,477,126.53 | |
| 合计 | 1,497,811,900.80 | 2,179,624,276.88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6) 投资收益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2,674,135,838.18 | 2,524,978,020.45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 |
投资收益
| 4,407,054.49 | 6,748,778.89 | ||
| 其他 | 304,110,079.23 | 93,870,009.07 | |
| 合计 | 2,982,652,971.90 | 2,625,596,808.41 |
(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变动 | 642,394,188.63 | (1,048,189,111.36)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11,302,107.15 | (28,718,772.13) | |||
| 合计 | 1,053,696,295.78 | (1,076,907,883.49) |
(48) 信用减值损失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5,004,692,342.29) | (3,577,842,655.44)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489,722,267.76) | (145,310,154.56) | |||
|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186,152,248.81) | (130,208,440.23) |
其他信用减值(损失)
转回
| (18,152,196.68) | 94,900,145.18 | |||
合计
| (5,698,719,055.54) | (3,758,461,105.05)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 资产减值损失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9,065,294.72) | (102,375,647.67) | |||
| 存货跌价损失 | (53,028,847.83) | (3,896,876.03)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443,379,476.49) | (13,809,300.38) | |||
合计
| (535,473,619.04) | (120,081,824.08) |
(50) 资产处置收益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
| 2,773,805,495.16 | 2,158,071,386.27 | |||
| 处置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 | 59,505,043.70 | 65,673,261.02 | ||
合计
| 2,833,310,538.86 | 2,223,744,647.29 |
(51) 营业外收入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赔补款
| 3,408,800,059.22 | 2,730,044,591.67 | |||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704,553,102.99 | 877,599,242.63 |
其他
| 427,101,882.77 | 409,036,000.90 | |||
合计
| 4,540,455,044.98 | 4,016,679,835.20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营业外支出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长期资产报废损失 | 4,392,396,808.66 | 4,158,501,127.74 |
赔补支出
| 169,164,622.70 | 193,791,892.33 | |||
| 其他 | 3,154,079,059.89 | 89,280,655.36 | ||
| 合计 | 7,715,640,491.25 | 4,441,573,675.43 |
(53) 所得税费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4,676,815,940.35 | 5,326,884,195.08 | ||
| 递延所得税 | 4,780,556,682.65 | 3,870,374,085.48 | ||
| 合计 | 9,457,372,623.00 | 9,197,258,280.56 |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利润总额
| 42,680,162,827.72 | 42,172,282,980.40 |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 10,670,040,706.93 | 10,543,070,745.10 | |||
子公司及分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18,751,660.84) | (1,123,299,342.02) | |||
| 非应纳税收入 | (737,043,497.20) | (716,408,344.62) |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1,013,390,451.03 | 721,315,177.20 |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及可 |
抵扣亏损的税务影响
| 1,143,510,964.50 | 1,257,582,180.56 |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和减免 |
的影响
| (1,374,520,641.90) | (1,361,230,473.43) | |||
| 其他 | (239,253,699.52) | (123,771,662.23) | ||
| 所得税费用 | 9,457,372,623.00 | 9,197,258,280.5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33,184,733,428.28 | 33,012,069,907.90 |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91,507,138,699.00 | 91,507,138,699.00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36 | 0.36 |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由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本集团对其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按照现金流量净额列报。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经营租赁收入 | 2,024,798,968.34 | 1,913,255,525.85 | ||
| 赔偿及违约金 | 2,354,219,424.59 | 2,730,044,591.67 | ||
| 政府补助 | 1,630,454,643.44 | 1,311,741,065.17 | ||
| 其他 | 2,392,234,035.41 | 3,580,620,962.33 | ||
| 合计 | 8,401,707,071.78 | 9,535,662,145.02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渠道相关费用及客户服务费 | (46,163,842,444.04) | (47,899,512,072.59) | ||
| 物业、办公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 (4,616,795,837.16) | (4,995,892,091.64) | ||
| 广告及宣传费 | (2,317,962,344.09) | (2,421,308,158.18) | ||
| 房屋、土地及场地等使用费 | (772,969,349.44) | (1,010,412,578.88) | ||
| 其他 | (14,247,898,463.18) | (19,296,445,041.03) | ||
| 合计 | (68,119,468,437.91) | (75,623,569,942.32) |
(c)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 30,432,219,981.12 | 22,972,045,157.47 | ||
| 财务公司贷款收回 | 2,063,551,587.94 | 10,092,52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466,310,708.39 | - | ||
| 合计 | 33,962,082,277.45 | 33,064,565,157.47 |
(d)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存入 |
存期为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47,317,518,085.12) | (31,525,072,816.49) | |||
| 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 (2,600,416,069.86) | (4,074,844,497.94) | ||
| 购买债权投资 | (720,000,000.00) | (10,130,000,000.00) | ||
| 合计 | (50,637,934,154.98) | (45,729,917,314.43)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e)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净流入 | 2,042,651,754.20 | 950,738,192.59 | ||
| 其他 | 19,411,000.00 | - | ||
| 合计 | 2,062,062,754.20 | 950,738,192.59 |
(f)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支付租赁负债 |
相关款项
| (18,271,433,398.44) | (17,220,141,793.90) | |||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 |
准备金
| (518,923,796.28) | (465,245,744.46) | |||
| 合计 | (18,790,357,194.72) | (17,685,387,538.36) |
2025年度,本集团支付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256.48亿元(2024年度:
人民币243.66亿元),除计入筹资活动的偿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以外,其余现金流出均计入经营活动。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净利润 | 33,222,790,204.72 | 32,975,024,699.84 | ||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535,473,619.04 | 120,081,824.08 | ||
| 信用减值损失 | 5,698,719,055.54 | 3,758,461,105.05 |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6,073,289,964.16 | 15,960,446,582.74 | ||
|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78,264,984,748.56 | 75,844,883,396.44 | ||
| 无形资产摊销 | 9,689,216,697.82 | 9,036,287,539.25 | ||
|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
减少和摊销
| 2,006,204,636.32 | 2,116,909,573.33 | |||
| 处置及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1,396,800,419.81 | 1,855,603,405.3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 (1,053,696,295.78) | 1,076,907,883.49 | |||
| 财务费用 | 1,318,775,438.15 | 2,108,460,098.56 | ||
| 投资收益 | (3,009,686,934.68) | (2,667,418,626.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减少
| (330,180,163.52) | 673,291,963.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5,110,736,846.17 | 3,197,082,121.81 | |||
| 存货的减少 | 64,053,610.36 | 146,262,703.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19,575,831,807.38) | (22,042,599,255.1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增加
| (4,892,736,818.38) | 21,108,449,270.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518,913,220.91 | 145,268,134,285.83 |
(b)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
增加和修改以及分期购买设备外,本集团不存在其他非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年末余额
| 61,393,794,753.70 | 82,206,794,438.72 | |||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82,206,794,438.72) | (81,045,622,800.01)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
(减少)
增加额
| (20,812,999,685.02) | 1,161,171,638.71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d)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其他流动负债及长期 |
应付款(含一年以内到期部分)
| 其他应付款-财务公司 |
吸收存款、委托贷款
及应付利息
合计
2024年12月31日
| 2,834,657,385.97 | 8,697,137,171.53 | 49,211,062,871.07 | 480,000.00 | 5,618,326,056.63 | 25,452,469,152.21 | 91,814,132,637.4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 2,681,300,000.00 | 2,230,011,148.43 | - | - | - | 4,053,671,754.20 | 8,964,982,902.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 (3,144,573,417.08) | (3,628,448,261.50) | (18,271,433,398.44) | (25,132,808,860.49) | (6,357,451,646.80) | (176,270,575.26) | (56,710,986,159.57) |
本年提的利息
| 77,008,314.20 | 273,581,606.61 | 1,479,507,789.45 | - | - | 395,881,437.43 | 2,225,979,147.69 |
新增租赁(附注五(56)(b))
| - | - | 8,989,099,488.61 | - | - | - | 8,989,099,488.61 |
租赁修改
| - | - | (2,110,956,690.72) | - | - | - | (2,110,956,690.72) | ||||||||
| 利润分配 |
| - | - | - | 25,132,702,860.49 | - | - | 25,132,702,860.49 |
汇兑损益
| - | 3,064,924.02 | (7,220,478.49) | - | - | - | (4,155,554.47) |
置入设备
| - | - | - | - | 7,652,944,046.19 | - | 7,652,944,046.19 | ||||||||
2025年12月31日
| 2,448,392,283.09 | 7,575,346,589.09 | 39,290,059,581.48 | 374,000.00 | 6,913,818,456.02 | 29,725,751,768.58 | 85,953,742,678.26 |
2025年度,除上述列示的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出人民币477.46亿元以外,其他主要筹资活动包括财务公司于中国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人民币5.19亿元,该法定存款准备金包含于2025年12月31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中。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e)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库存现金
| 293,113.90 | 311,980.13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1,058,053,597.37 | 81,929,866,304.6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35,448,042.43 | 276,616,153.9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393,794,753.70 | 82,206,794,438.72 |
(57) 外币货币性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美元
| 814,940,761.57 | 7.0288 | 5,728,055,624.92 | ||||
| - |
港币
| 692,299,901.83 | 0.9032 | 625,299,117.33 | ||||
| - |
欧元
| 26,171,102.89 | 8.2355 | 215,532,117.85 | ||||
| - |
澳门币
| 70,320,352.19 | 0.8763 | 61,619,685.33 | ||||
| - |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 724,631,093.33 | ||||||
| 应收账款 | ||||||
| - |
美元
| 184,204,947.39 | 7.0288 | 1,294,739,734.18 | ||||
| - |
欧元
| 33,088,515.92 | 8.2355 | 272,500,472.86 | ||||
| - |
澳门币
| 121,197,760.55 | 0.8763 | 106,202,082.83 | ||||
| - |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 1,299,342,126.64 | ||||||
| 其他应收款 | ||||||
| -美元 | 4,695,534.11 | 7.0288 | 33,003,970.17 | |||
| - |
港币
| 18,643,286.14 | 0.9032 | 16,838,988.91 | ||||
| - |
欧元
| 2,537,784.93 | 8.2355 | 20,899,927.79 | ||||
| - |
澳门币
| 12,745,474.64 | 0.8763 | 11,168,489.81 | ||||
| - |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 108,449,821.28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7) 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 2025年12月31日 |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 应付账款 | ||||||
| -美元 | 208,781,475.46 | 7.0288 | 1,467,483,234.71 | |||
| -欧元 | 402,196.57 | 8.2355 | 3,312,289.85 | |||
| - | ||||||
澳门币
| 251,565,558.93 | 0.8763 | 220,439,603.89 | ||||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566,533,235.99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美元
| 2,435,468.74 | 7.0288 | 17,118,422.68 | ||||
| -港币 | 377,508,918.12 | 0.9032 | 340,973,605.02 | |||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7,444,719.87 | |||
| 长期借款 | ||||||
| -美元 | 17,449,792.13 | 7.0288 | 122,651,098.92 | |||
| -欧元 | 8,424,542.73 | 8.2355 | 69,380,321.65 |
注:其他外币主要包括日元等,其他外币货币性项目均以各币种兑人民币的期末汇率折算。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是指除人民币之外的所有货币,其范围与附注十三(1)(a)中的外币性项目不同。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如附注五(18)商誉所述,本集团于2025年内完成对国盾量子、苏州低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2) 其它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5年度,除上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新设方式导致若干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外,本集团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更。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间接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3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1.68亿港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3.50亿元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 100 | - | ||||||
|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5.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广东 | 人民币2.5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河北 | 河北 | 人民币50.00亿元 | 投资相关业务 | 100 | - |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50.00亿元 | 金融服务业务 | 70 | - | ||||||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47.64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89 | - | ||||||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9.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23.5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人民币2.97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人民币1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人民币9.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人民币5.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河北 | 人民币35.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
|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人民币3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89 | - | ||||||
|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浙江 | 浙江 |
| 人民币7.1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徽 | 人民币30.00亿元 | 通信相关业务 | 100 | - |
(b)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 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联营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其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总资产的比例、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重要的联营企业,列示如下: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 (%) | ||||||||
中国铁塔
中国
北京
| 建设、维护和运营通信 |
铁塔以及其配套设施
| 20.5 |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中国铁塔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104,069 | 91,360 | ||
非流动资产
| 232,510 | 241,474 |
资产合计
| 336,579 | 332,834 |
流动负债
| 80,565 | 75,799 |
非流动负债
| 52,106 | 57,056 |
负债合计
| 132,671 | 132,85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 | 1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3,906 | 199,978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1,744 | 40,995 | ||
| 调整事项(i) | - | (139) | |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41,744 | 40,85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
| 37,679 | 37,428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续)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00,411 | 97,772 | |
| 净利润 | 11,631 | 10,730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 | (3)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629 | 10,727 | |
| 本集团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589 | 1,743 |
(i) 本集团于2015年向中国铁塔出售若干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以下简称“铁塔资产
处置”)并向中国铁塔支付现金以获得中国铁塔发行的新股。铁塔资产处置为资产处置交易,本集团在铁塔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收益为交易对价的金额高于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于交割日账面价值的溢价,并扣除相关税费。由于本集团持有中国铁塔的股权,因此铁塔资产处置收益中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部分于交割日确认,而归属于本集团持股份额的部分将在铁塔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内递延实现。调整事项主要为本集团铁塔资产处置收益中尚未实现部分。
(c) 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合营企业:
年末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8 | 5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9 | 8 | ||
| 综合收益总额 | 9 | 8 | ||
联营企业:
| 年末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478 | 3,268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188 | 128 |
综合收益总额
| 188 | 128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d) 共同经营
2019年9月9日,本集团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以共建共享5G接入网络。根据合作协议,本集团与中国联通划定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建设和运营一张5G接入网络。在中国联通建设、运营和维护5G接入网络的地区,本集团依托中国联通的网络开展5G业务;在本集团建设、运营和维护5G接入网络的地区,中国联通依托本集团的网络开展5G业务。
根据合作协议,本集团与中国联通共享5G频率资源,5G核心网络各自建设、运营和维护。双方共同确保5G网络共建共享区域内的网络规划、建设、维护及服务标准统一,保证同等的服务水平。
5G网络共建共享安排由本集团与中国联通通过双方共同设立的协调和推进机构达成一致,以建立双方一致同意的相关机制、制度和规则。该共同协调和推进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共同开展网络规划、投资决策、项目立项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确定5G基站的站址及设备型号等,并协调5G共建共享网络的运行及维护,确保合作协议的有效实施。例如,全区域内的5G基站建设的时间、范围及站址,设备的选择及维护供货商的委任,均需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意。
在共同经营下,双方的业务和品牌保持独立经营,用户归各公司所属。双方用户所产生的收入各自确认,成本和费用各自承担,同时双方建造的资产和相关负债各自确认和承担。
八、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及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于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以融合方式经营通信业务,因此认为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境外的资产及由中国大陆境外的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均少于本集团资产及经营收入的10%。由于金额不重大,本集团未列示地区资料。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各单一客户的收入均低于本集团总收入的10%。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中国电信集团
北京
综合信息服务
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电信集团。
(b) 母公司实收资本及其变化
| 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
| 中国电信集团 | 214,048,420,000.00 | 359,940,000.00 | - | 214,408,360,000.00 |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 2025 |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 中国电信集团 | 63.90 | 63.90 | 63.90 | 63.90 | |||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1)。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包括:(1)本集团外的中国电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合称“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2)本集团外的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合营联营公司;
(3)除中国铁塔外本集团的其他合营联营公司;(4)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的子公司与本集团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工程施工和设计服务(i) | 18,349,731,010.53 | 21,044,523,712.68 | ||
| 接受末梢电信服务(ii) | 23,390,798,102.32 | 23,144,387,035.62 | ||
| 网间结算收入(iii) | 45,377,512.08 | 44,147,131.45 | ||
| 网间结算支出(iii) | 94,993,481.33 | 89,261,275.24 | ||
| 接受后勤服务(iv) | 4,562,419,921.17 | 4,491,424,857.32 | ||
| 集中服务收入(v) | 4,168,132,637.35 | 3,916,258,901.26 | ||
| 集中服务费用(v) | 128,075,622.87 | 595,651,583.24 | ||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vi) | 72,720,208.12 | 68,706,887.72 | ||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相关费用(vii) | 566,053,016.24 | 762,624,221.46 | ||
| 使用权资产增加(vii) | 443,470,501.01 | 527,562,481.66 |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vii) | 23,819,632.39 | 23,821,103.19 | ||
| 提供信息技术服务(viii) | 3,455,739,604.24 | 3,065,612,485.89 | ||
| 接受信息技术服务(viii) | 7,497,516,485.49 | 8,279,472,113.33 | ||
| 电信设备及物资采购(ix) | 3,678,245,000.79 | 4,826,343,595.27 | ||
| 电信设备及物资出售(ix) | 4,664,660,936.20 | 4,039,062,641.64 | ||
| 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收入(x) | 5,564,259.51 | 40,790,475.13 | ||
| 获得委托贷款(xi) | 2,011,020,000.00 | - | ||
| 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 |
放存款净额(xii)
| 2,042,651,754.20 | 950,738,192.59 | |||
| 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支出(xii) | 390,212,100.37 | 436,963,536.46 | ||
| 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务(xiii) | 737,147,203.64 | 973,817,210.87 | ||
| 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贷款(xiv) | 2,600,416,069.86 | 4,074,844,497.94 | ||
| 中国电信集团偿还财务公司贷款(xiv) | 2,063,551,587.94 | 10,092,520,000.00 | ||
| 向中国电信集团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xiv) | 51,117,252.46 | 122,782,170.47 | ||
| 通信资源租用(xv) | 419,027,414.70 | 566,708,355.82 | ||
|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xvi) | 8,551,303,935.51 | 7,633,352,032.88 | ||
| 提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服务(xvii) | - | 141,509.43 |
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的定价主要以本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框架协议所规定的原则为基础。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续)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续):
(i)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和监理服务。
(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辅助服务,如修理及维护电
信设备及设施以及某些客户服务费。
(i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和已收及应收中国电信集团的本地及国内长途电话的网间互
联结算支出及收入。
(iv)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因提供文化、教育、卫生和其他社
区服务的费用。
(v) 指本集团和中国电信集团就集中服务所分摊的相关收入及费用。
(vi) 指本集团已收及应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vii) 指本集团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已付及应付相关金
额,包括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并非由指数或利率决定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的费用以及因租赁业务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关费用支出。
(viii)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及接受本集团的信息技术服务。
(ix) 指本集团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购入及向其售出的电信设备及物资的金额及
就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采购服务而已支付及应付的佣金。
(x) 指本集团已收及应收向中国电信集团提供主要包括通信通道和应用支撑平台及代
计与代扣费服务等的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的收入。
(xi) 指本集团获得中国电信集团提供的委托贷款。
(xii) 指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吸收存款服务。
(xi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因提供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
务的费用。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续)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续):
(xiv) 指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发放及收回的贷款以及发放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xv)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租用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通信资源的相关费用,
包括传输网通信资源、无线网通信资源、有线接入网通信资源等。
(xvi)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售后回租、直接租
赁等融资租赁服务及相关融资租赁咨询服务。
(xvii) 指本集团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服务。
(b)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合营联营公司的交易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 20,643,512.16 | 15,359,619.23 | ||
| 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 39,751,208.46 | 31,005,956.97 | ||
| 接受信息技术服务 | 72,549,077.38 | 19,872,615.00 | ||
| 电信设备及物资采购 | 102,356,145.95 | 142,179,794.10 |
(c) 与中国铁塔的交易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铁塔资产租赁及相关费用(i) | 11,655,691,137.89 | 12,201,080,335.98 | ||
| 使用权资产增加(i) | 2,964,893,673.84 | 3,827,664,544.18 |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i) | 754,178,307.73 | 948,913,860.37 | ||
| 提供IT服务(ii) | 58,023,123.17 | 35,580,217.26 |
(i) 指与租赁铁塔资产相关的金额,包括并非取决于指数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和非租赁
成分费用以及因租赁业务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关费用支出。
(ii) 指向中国铁塔提供的IT服务的服务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续)
(d) 与本集团的其他合营联营公司的交易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 5,673,680.50 | 6,168,089.97 | ||
| 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 45,757,538.36 | 44,948,344.63 | ||
| 接受信息技术服务 | 975,803,048.07 | 899,111,173.04 | ||
| 电信设备及物资采购 | 505,609,317.29 | 566,124,653.19 |
(6) 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本集团与中国电信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国电信集团授予本集团使用包括“中国电信”、“CHINA TELECOM”在内的中国电信集团注册许可商标。根据协议约定,中国电信集团于《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协议期内不向本集团收取相关使用许可费。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430,847.68 | 11,534,430.2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8) 重大关联交易余额
关联方名称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 | ||||
应收票据
| 379,189,808.69 | 256,912,520.22 |
应收账款
| 3,422,068,174.08 | 2,299,343,835.12 | |||
| 预付款项 | 738,592,982.55 | 791,977,815.91 |
其他应收款
| 913,459,305.78 | 1,106,235,758.04 |
合同资产
| 188,905,708.02 | 181,091,351.45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0,740,388.16 | 2,063,847,218.07 |
长期应收款
| - | 2,008,7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15,179,072.20 | 127,773,264.08 |
应付票据
| 293,388,471.80 | 1,310,572,765.07 |
应付账款
| 28,218,995,592.87 | 29,883,173,627.71 |
预收款项
| 8,612,382.81 | 4,171,026.44 |
合同负债
| 279,205,487.25 | 177,811,574.78 |
其他应付款
| 30,973,918,499.28 | 26,741,249,157.71 | |||
| 其他流动负债 | 6,913,818,456.02 | 5,618,326,056.63 |
租赁负债
| 1,504,376,701.00 | 1,203,607,367.67 | |||
|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合营联营公司 | ||||
| 应收账款 | 263,728,873.50 | 148,156,323.32 | ||
| 合同资产 | 39,000.00 | 266,241.00 |
预付款项
| 3,238,272.19 | 2,430,559.19 | |||
| 其他应收款 | 662,545.28 | 662,545.28 | ||
| 应付账款 | 73,004,282.93 | 92,721,806.63 |
其他应付款
| 1,714,747.50 | 1,685,467.50 | |||
| 合同负债 | 61,075,837.26 | 18,521,939.93 | ||
| 租赁负债 | 19,531,047.56 | 22,648,047.65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8) 重大关联交易余额(续)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与中国铁塔 | ||||
| 应收票据 | 40,101,581.43 | - | ||
| 应收账款 | 43,013,580.94 | 45,820,126.66 | ||
| 预付款项 | 44,965,966.78 | 8,613,484.58 | ||
| 其他应收款 | 25,347,208.34 | 12,922,280.29 | ||
| 合同资产 | 56,543.89 | 1,117,435.18 | ||
| 应付票据 | 2,381,985,722.83 | 5,613,134,146.61 | ||
| 应付账款 | 7,775,027,137.78 | 5,004,699,224.43 | ||
| 预收款项 | 2,594,478.74 | 2,579,341.08 | ||
| 合同负债 | 492,697.80 | 862,875.05 | ||
| 其他应付款 | 1,545,412,703.21 | 1,724,607,081.92 | ||
| 租赁负债 | 19,920,079,458.66 | 26,500,996,202.52 | ||
| 与本集团的其他合营联营公司 | ||||
应收账款
| 16,825,775.86 | 10,457,318.57 |
合同资产
| 5,738,312.66 | 9,862,786.68 |
预付款项
| 9,337,724.86 | 5,320,382.00 | |||
| 其他应收款 | 369,155.56 | 554,412.79 |
应付票据
| - | 58,762,638.50 |
应付账款
| 476,098,727.87 | 416,274,534.80 | |||
| 其他应付款 | 2,965,140.29 | 2,722,542.06 | ||
| 合同负债 | 1,336,034.19 | 2,786,942.68 |
租赁负债
| 37,489,400.72 | 66,392,534.16 |
注:与关联方应收或应付款项余额,除财务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间的贷款及吸收存款外,
均不带息且无抵押担保,有关交易参照与第三方交易条款相似的合同条款收取或偿还。
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短期贷款之利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8) 重大关联交易余额(续)
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款之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除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外(附注五(9)),未对应收关联方款项计提重大损失准备。
十、 股份支付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基本情况
为给予管理人员更大激励,本公司为员工实行股票增值权计划。在此计划下,股票增值权以单位授出,每单位对应本公司H股1股。在股票增值权计划下本公司无须发行股份。当行使股票增值权时,获授予者将获得在扣除适用代扣代缴所得税税款后以人民币计算的现金款。该款项相当于行使的股票增值权单位数量乘以其行权价与行使时本公司H股市价之差额,根据当时人民币与港元的适用汇率转换成人民币。本公司就股票增值权在适用的期间确认相关的费用。
2021年2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股票增值权2021年授予方案》(经国资委指示,更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该方案”)的决议。根据该方案,本集团将向8,239名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时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总数约24.12亿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为2.686港元。于2021年3月,本公司授予24.02亿单位股票增值权给符合资格的员工。由授予日开始,所有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合约年期为五年。获授予者自2023年3月起可以开始逐步行使股票增值权。截至获得股票增值权日期起第三、第四及第五周年之日,员工可行使的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该员工所获股票增值权总数量的33.3%、66.7%及100.0%。于2024年10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对第一和第二归属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确认公司第二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和第二归属期行权条件达成,由公司统一办理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770,325,888单位(2024年12月31日:816,175,100单位)。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股份支付(续)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续)
本集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负债期末余额及费用总额如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 |
负债余额
| 2,095,543,883.90 | 2,896,351,728.16 |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 |
人工成本
| 947,526,224.40 | 881,331,339.64 | ||
| 股票增值权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 / | (642,394,188.63) | 1,048,189,111.36 |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估计上述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确定授出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需在模型中输入即期价格、行权价格、剩余有效期限、预期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利支付率、预计行权时的价格下限、预期的离职率。
报告期内股票增值权数量变动如下: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于
月
| 1 |
日
| 816,175,100 | 2,400,515,000 |
行权
| - | (1,416,444,381) |
作废
| (45,849,212) | (167,895,519) | |||
于
月
| 31 |
日
| 770,325,888 | 816,175,100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如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房屋及建筑物
| 2,193,282,112.96 | 3,213,804,908.59 |
通信设备
| 14,577,795,236.29 | 17,012,368,675.73 | ||
| 合计 | 16,771,077,349.25 | 20,226,173,584.32 |
(2) 或有事项
截至各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6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根据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适用的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至9%。本次增值税税目适用范围调整,将对本集团收入和利润产生影响。
根据2026年3月24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908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91,507,138,699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8,308,848,193.87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会批准。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本集团对这些金融工具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有关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外币风险主要源自原币为美元、欧元及港币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款项及长期借款。
于2025年12月31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税前利润约人民币140,417,730.57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7,851,045.62元)。
于2025年12月31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非人民币的公司各类外币(主要为人民币、美元、欧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记账本位币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税前利润约人民币137,191,357.56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61,290,687.58元)。
(b)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带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及财务公司贷款,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持有的此类资产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并未面临重大的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源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等。
本集团通过密切监测市场利率的变化来管理其利率风险敞口。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借款主要为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预期利率上升或下降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续)
此外,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款之利率亦主要为固定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相关利息并不重大,管理层预期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水平不高。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本集团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对本集团而言,这类风险主要源于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及为家庭用户及商业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时提供的信用额度产生的。本集团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主要把存款存放于拥有可接受信用评级的中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故本集团货币资金及债权投资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持续就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会要求就应收账款提供抵押品。这些评估侧重于客户到期偿付的历史信息及当前的偿付能力,并考虑客户的特定信息以及关于客户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信息。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其他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拥有多元化的客户基础。于所列示年度,没有从任何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10%以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详情见附注五(3)、附注五(5)、附注五(7)及附注五(10)。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通过持有足够的货币资金余额及银行信用额度管理流动资金风险,以应对营运资金、支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股利、资本支出及新投资等资金需求。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金融机构获取的未使用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071.11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64.13亿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 2025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未折现现金流量
| 一年以内或 |
按要求支付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2,448,392,283.09 | 2,476,947,340.32 | 2,476,947,340.32 | - | - | - | |||||
| 应付票据 | 9,525,013,581.58 | 9,525,013,581.58 | 9,525,013,581.58 | - | - | - |
应付账款
| 140,179,247,001.39 | 140,179,247,001.39 | 140,179,247,001.39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1,043,854,774.38 | 51,043,854,774.38 | 51,043,854,774.38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032,465,966.00 | 7,067,480,856.80 | 7,067,480,856.80 | - | - | - | ||||||
| 长期借款 | 7,575,346,589.09 | 8,195,076,528.49 | 1,586,957,818.53 | 1,197,190,301.47 | 4,937,708,181.55 | 473,220,226.94 | |||||
| 租赁负债 | 39,290,059,581.48 | 41,598,294,099.23 | 15,209,112,628.09 | 12,999,202,243.34 | 10,772,326,584.18 | 2,617,652,643.62 | |||||
| 长期应付款 | 583,745,948.60 | 596,640,764.36 | 356,134,039.30 | 240,506,725.06 | - | - | |||||
| 合计 | 257,678,125,725.61 | 260,682,554,946.55 | 227,444,748,040.39 | 14,436,899,269.87 | 15,710,034,765.73 | 3,090,872,870.5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未折现现金流量
| 一年以内或 |
按要求支付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2,834,657,385.97 | 2,869,064,538.07 | 2,869,064,538.07 | - | - | - |
应付票据
| 15,206,315,720.27 | 15,206,315,720.27 | 15,206,315,720.27 | - | - | - | ||||||
| 应付账款 | 145,343,781,065.45 | 145,343,781,065.45 | 145,343,781,065.45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46,663,058,131.46 | 47,407,350,481.97 | 47,407,350,481.97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80,662,079.44 | 5,716,836,033.21 | 5,716,836,033.21 | - | - | - | |||||
| 长期借款 | 8,697,137,171.53 | 9,601,254,707.22 | 1,402,229,162.15 | 1,567,593,432.31 | 5,342,565,111.19 | 1,288,867,001.57 | |||||
| 租赁负债 | 49,211,062,871.07 | 52,475,989,527.70 | 15,613,858,450.64 | 14,450,816,823.30 | 19,092,069,552.15 | 3,319,244,701.61 | |||||
| 长期应付款 | 346,035,015.21 | 365,684,178.45 | 138,650,427.53 | 227,033,750.92 | - | - | |||||
合计
| 273,982,709,440.40 | 278,986,276,252.34 | 233,698,085,879.29 | 16,245,444,006.53 | 24,434,634,663.34 | 4,608,111,703.18 |
注:上述长期负债均含一年以内到期金额。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1,939,368.66 | - | 11,207,324,558.04 | 11,709,263,926.70 | ||||
| 其他债权投资 | 298,983,314.92 | - | - | 298,983,314.92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51,945,959.76 | - | 627,436,878.47 | 1,579,382,838.23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661,190.51 | - | 920,158,525.89 | 922,819,716.40 | ||||
| 合计 | 1,755,529,833.85 | - | 12,754,919,962.40 | 14,510,449,796.25 |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9,071,143.84 | - | 95,494,434.15 | 1,014,565,577.9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99,460.70 | - | 360,502,632.76 | 363,002,093.46 | |||||
合计
| 921,570,604.54 | - | 455,997,066.91 | 1,377,567,671.45 |
包含于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货币基金,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的未在限售期的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全部被分类为第一层次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未在限售期的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按中国股票交易市场报价为基础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9.55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22亿元)。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允价值(续)
(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包含于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银行理财产品、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的非上市公司及尚在限售期的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被分类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本集团参照交易对手金融机构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净值进行计量,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为净资产,其公允价值随资产净值同向变化;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方法或模型主要为净值法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单位净值、预期收益率、可比公司估值倍数等。
(2)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 项目 |
2024年
| 日 |
| 购买 |
| 处置 |
| 其他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2025年
| 日 |
| 计入损益 |
计入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93,460,000,000.00 | (82,625,079,611.74) | 260,999,444.44 | 111,404,725.34 | - | 11,207,324,558.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5,494,434.15 | 501,075,471.11 | (5,633,966.02) | 9,796,638.07 | - | 26,704,301.16 | 627,436,878.47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0,502,632.76 | 276,951,396.80 | (12,545,917.25) | (4,485,238.42) | 299,735,652.00 | - | 920,158,525.89 | |||||||
| 合计 | 455,997,066.91 | 94,238,026,867.91 | (82,643,259,495.01) | 266,310,844.09 | 411,140,377.34 | 26,704,301.16 | 12,754,919,962.40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允价值(续)
(3)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认为,财务报表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
长期债务的公允价值是采用本集团在现行市场可获取的几乎相同性质和期限的借款之利率对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折现的方法估计的,长期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属于第二层次。综合考虑外币借款的原币后,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作估计长期借款的公允价值的折现率为3.5%至4.9%(2024年12月31日:3.6%至4.9%)。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73.96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5.14亿元)。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没有任何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之间的转换。
十五、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本集团能够通过对产品和服务作出与风险水平相称的定价,及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融资,从而继续向股东和其他权益持有人提供投资回报及利益。
本集团会定期复核及管理资本结构,力求在借贷水平较高时取得的最理想的股东回报与资本结构稳健时所能提供的利益和保障之间保持平衡,并会因经济环境的变动对资本结构作出调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管理其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46.2%(2024年12月31日:47.3%)。
除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施加的资本规定外,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并无受制于任何外来的资本要求。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51,694,719,829.51 | 42,434,085,214.11 | ||
| 减:坏账准备 | (12,295,499,049.49) | (9,494,838,937.57) | |
合计
| 39,399,220,780.02 | 32,939,246,276.54 |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一年以内 | 39,330,793,849.63 | 34,018,093,076.06 |
一到二年
| 6,850,013,069.55 | 4,834,413,801.50 | ||
| 二到三年 | 2,886,050,588.92 | 1,657,719,220.57 |
三年以上
| 2,627,862,321.41 | 1,923,859,115.98 | ||
| 合计 | 51,694,719,829.51 | 42,434,085,214.11 |
(b)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
分析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总额比例(%)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
和合同资产总额
| 7,154,017,478.95 | 235,605,703.25 | (444,717,205.58) | 13.44 |
(c)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
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d) 坏账准备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e)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3,394,855.72 | 0.41 | (207,615,811.72) | 97.2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481,324,973.79 | 99.59 | (12,087,883,237.77) | 23.48 | ||||
| 合计 | 51,694,719,829.51 | 100.00 | (12,295,499,049.49) | 23.78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比例
| (%) |
金额
计提比例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8,333,430.98 | 0.56 | (234,143,530.58) | 98.2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195,751,783.13 | 99.44 | (9,260,695,406.99) | 21.95 | ||||
| 合计 | 42,434,085,214.11 | 100.00 | (9,494,838,937.57) | 22.38 |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金额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 1 |
个月以内
| 5,836,170,304.99 | 2% | (116,723,406.40) | 5,932,507,346.90 | 2% | (118,650,146.44) | |||||||
| 1 |
至
个月
| 2,009,918,936.26 | 20% | (401,983,787.34) | 2,098,490,587.64 | 20% | (419,698,117.47) | |||||||
| 4至6个月 | 990,129,723.45 | 60% | (594,077,834.04) | 884,425,406.22 | 60% | (530,655,243.70) | ||||||
| 7 |
至
个月
| 1,274,871,691.65 | 80% | (1,019,897,353.39) | 1,617,864,041.86 | 80% | (1,294,291,233.54) | |||||||
| 12个月以上 | 2,644,370,088.07 | 100% | (2,644,370,088.07) | 2,050,885,611.76 | 100% | (2,050,885,611.76) | ||||||
| 合计 | 12,755,460,744.42 | (4,777,052,469.24) | 12,584,172,994.38 | (4,414,180,352.91)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组合 — 企业用户: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金额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 6 |
个月以内
| 13,834,889,557.72 | 2% | (315,435,481.78) | 11,197,191,174.13 | 2% | (255,295,958.83) | |||||||
| 7至12个月 | 3,696,862,807.91 | 23% | (842,884,720.13) | 3,087,138,615.74 | 23% | (703,867,604.37) | ||||||
| 1年至2年 | 3,650,330,499.26 | 68% | (2,496,826,061.52) | 2,454,297,546.57 | 68% | (1,678,739,521.90) | ||||||
| 2 |
年至3年
| 1,771,826,893.97 | 100% | (1,771,826,893.97) | 852,930,424.65 | 100% | (852,930,424.65) | |||||||
| 3 |
年以上
| 1,694,171,164.01 | 100% | (1,694,171,164.01) | 1,220,163,890.60 | 100% | (1,220,163,890.60) | |||||||
| 合计 | 24,648,080,922.87 | (7,121,144,321.41) | 18,811,721,651.69 | (4,710,997,400.35) |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年初余额 | (9,494,838,937.57) | (7,411,941,514.45) | ||
| 本年计提及转回 | (3,822,710,337.65) | (3,192,468,448.39) | ||
| 本年核销 | 1,134,231,003.59 | 1,193,833,579.44 | ||
| 其他 | (112,180,777.86) | (84,262,554.17) | ||
| 年末 |
余额
| (12,295,499,049.49) | (9,494,838,937.57) |
报告期内,本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话和互联网用户款项,单项核销应收账款对本公司而言并不重大。此外,本公司于报告期内转回应收账款坏账金额不重大。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代收代付款
| 4,476,713,202.55 | 4,754,847,262.72 | |||
| 押金及保证金 | 808,389,252.52 | 868,063,534.81 |
应收股利
| 80,686,801.81 | 89,833,468.25 | |||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26,388,009.03 | 33,539,583.99 |
其他
| 1,867,634,684.86 | 1,848,594,737.52 |
小计
| 7,259,811,950.77 | 7,594,878,587.29 | |||
| 减:坏账准备 | (1,139,932,682.00) | (688,711,720.79) | ||
| 合计 | 6,119,879,268.77 | 6,906,166,866.50 |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一年以内
| 4,157,837,538.44 | 4,860,146,185.76 | |||
| 一到二年 | 1,676,931,678.08 | 1,253,896,928.31 |
二到三年
| 430,662,205.69 | 573,142,503.13 | |||
| 三年以上 | 994,380,528.56 | 907,692,970.09 | ||
| 合计 | 7,259,811,950.77 | 7,594,878,587.29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b)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6,548,936.40 | 4.77 | (346,548,936.4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13,263,014.37 | 95.23 | (793,383,745.60) | 11.48 | ||||
| 合计 | 7,259,811,950.77 | 100.00 | (1,139,932,682.00) | 15.70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1,845,915.85 | 4.76 | (361,845,915.8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33,032,671.44 | 95.24 | (326,865,804.94) | 4.52 | |||||
| 合计 | 7,594,878,587.29 | 100.00 | (688,711,720.79) | 9.07 |
(c)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年初余额
| (688,711,720.79) | (581,258,315.01) | |||
| 本年计提及转回 | (486,154,051.64) | (123,139,862.05) | ||
| 本年核销及其他 | 34,933,090.43 | 15,686,456.27 | ||
| 年末余额 | (1,139,932,682.00) | (688,711,720.79) |
于报告期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对本公司而言不重大。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
余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
业务往来
| 0-3 |
年及
年以上
| 870,963,469.35 | 12.00 | (783,262.73) |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业务往来
0-3年及3年以上
| 143,384,078.80 | 1.98 | (123,987,869.09) |
昆明市公安局
业务往来
| 0-3年及3年以上 | 98,984,721.77 | 1.36 | (25,920,738.38) | |||||||
| 上海市公安局 | 业务往来 | 0-3年及3年以上 | 86,224,314.59 | 1.19 | (1,551,559.09) | |||||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社区 |
党群服务中心
| 业务往来 |
2年以内
| 49,413,600.10 | 0.68 | (579,369.43) | ||||||||
| 合计 | 1,248,970,184.61 | 17.21 | (152,822,798.72) |
(e)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股利。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合同资产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合同资产 | 3,293,040,507.37 | 3,553,175,922.92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06,619,527.85) | (272,122,217.51) | |||
| 合计 | 2,986,420,979.52 | 3,281,053,705.41 |
本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由产业数字化及固网智慧家庭服务合同产生,本公司预期在其正常经营周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回,因此将其归类为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不存在重要的合同资产的核销情况。
(4) 长期股权投资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 -子公司(a) | 45,215,873,170.81 | 40,144,911,732.41 | ||
|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 ||||
| - |
联营企业
| (b) | 44,546,861,281.58 | 43,537,896,301.28 | ||
| -合营企业 | 40,599,644.89 | 35,762,452.47 | ||
| 小计 | 89,803,334,097.28 | 83,718,570,486.16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 合计 | 89,803,334,097.28 | 83,718,570,486.16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本年增减变动 | ||||||||||||
| 子公司 | 2024年12月31日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2025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
| 262,384,368.53 | - | - | - | 262,384,368.53 | - |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67,205,228.96 | - | - | - | 1,067,205,228.96 | -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 1,132,469,020.40 | 259,211,438.40 | - | - |
1,391,680,458.80
| - | ||||||||||||
| 中国电信(美洲)公司 | 211,996,229.15 | - | - | - |
211,996,229.15
| - | ||||||||||||
| 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48,416,521.67 | - | - | - | 348,416,521.67 | - |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 1,077,471,962.78 | - | - | - |
1,077,471,962.78
| - | ||||||||||||
| 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 | 510,600.00 | - | - | - |
510,600.00
| - | ||||||||||||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 | - | - | 250,000,000.00 | - |
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 | - | - |
16,000,000.00
| - |
上海天翼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 - | 200,000.00 | - | |||||||
| 浙江天翼算力运营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 | - | - | 37,000,000.00 | -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00
| - | ||||||||||||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529,865,712.81 | - | - | - | 529,865,712.81 | - | ||||||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0 | - | - | - | 3,500,000,000.00 | -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 14,021,908,167.49 | 1,686,750,000.00 | - | - |
15,708,658,167.49
| - | ||||||||||||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1,056,208,581.62 | - | - | - | 1,056,208,581.62 | - | ||||||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0 | - |
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 | - | 30,000,000.00 | - | |||||||
| 上海凯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2,954,960.40 | - | - | - | 2,954,960.40 | - |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 | - | - | 140,000,000.00 | - |
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
| 99,325,920.00 | - | - | - |
99,325,920.00
| - | ||||||||||||
| 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8,416,085.04 | - | - | - | 358,416,085.04 | - |
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
| 22,015,357.24 | - | - | - |
22,015,357.24
| - | ||||||||||||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 |
1,800,000,000.00
| - | ||||||||||||
| 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 | - | - | 60,000,000.00 | -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 本年增减变动 |
子公司
| 2024 |
年
月
| 31 |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
| 2025 |
年
月
| 31 |
日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江苏省公用信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 | |||||||
| 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 | 10,000,000.00 | - |
浙江公众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 14,045,433.92 | - | - | - | 14,045,433.92 | - | |||||||
|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000.00 | - | - | - | 10,500,000.00 | -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 | - |
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
| 242,808,376.49 | - | - | - | 242,808,376.49 | - |
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 7,672,052.49 | - | - | - | 7,672,052.49 | - | |||||||
| 北京辰茂南粤苑酒店有限公司 | 36,387,700.99 | - | - | - | 36,387,700.99 | - |
多彩贵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60,000.00 | - | - | - | 4,560,000.00 | - |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1,239,459.17 | - | - | - | 251,239,459.17 | - | |||||||
|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4,038,938.23 | - | - | - | 24,038,938.23 | -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 | - | |||||||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0 | - | - | - | 1,900,000,000.00 | - | ||||||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00.00 | - | - | - | 560,000,000.00 | - |
江苏算力数据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0 | - | |||||||
| 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465,000,000.00 | 535,000,000.00 | - | - | 3,000,000,000.00 | - | ||||||
|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744,311,055.03 | 1,230,000,000.00 | - | - | 2,974,311,055.03 | - |
中电信翼金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0 | - | |||||||
| 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 | 250,000,000.00 | - | ||||||
| 中电信翼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 | - | - | 220,000,000.00 | - |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0 | - | |||||||
| 中电信数政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60,000,000.00 | - | - | 460,000,000.00 | - |
中电信文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 | 150,000,000.00 | - |
中电信无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20,000,000.00 | - | - | 270,000,000.00 | - | |||||||
| 天通卫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 ||||||
| 合计 | 40,144,911,732.41 | 5,070,961,438.40 | - | - | 45,215,873,170.81 | -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联营企业
2024年12月31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
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2025年12月31日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铁塔 | 40,856,437,833.82 | - | - | 2,476,936,733.00 | - | - | (1,589,494,502.75) | 41,743,880,064.07 | - |
其他
| 2,681,458,467.46 | - | (22,309,613.70) | 172,899,753.03 | 227,931.69 | 10,349,690.18 | (39,645,011.15) | 2,802,981,217.51 | - | ||||||||||
合计
| 43,537,896,301.28 | - | (22,309,613.70) | 2,649,836,486.03 | 227,931.69 | 10,349,690.18 | (1,629,139,513.90) | 44,546,861,281.58 | -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营业收入(a) | 448,178,230,949.47 | 446,486,631,248.05 | ||
| 营业成本 | 312,536,373,831.66 | 310,386,689,848.05 |
(a)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 2025 |
年度
| 2024 |
年度
| 按商品或服务的种类 | ||||
| 服务收入 | 443,920,474,384.90 | 441,314,587,841.53 | ||
| 其中:移动通信服务收入(i) | 198,459,773,522.10 | 198,388,763,932.50 |
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
| (ii) | 120,436,894,364.24 | 118,963,606,914.67 |
产业数字化服务收入
| (iii) | 116,543,478,261.35 | 115,086,846,624.22 |
其他服务收入
| (iv) | 8,480,328,237.21 | 8,875,370,370.14 |
出售商品及其他收入
| (v) | 4,257,756,564.57 | 5,172,043,406.52 | ||
| 合计 | 448,178,230,949.47 | 446,486,631,248.05 | ||
其中: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446,019,087,421.05 | 444,337,540,195.24 | |||
| 其他来源收入 | 2,159,143,528.42 | 2,149,091,052.81 | ||
收入确认的时间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220,530,524.89 | 5,107,510,161.82 |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
| 443,957,700,424.58 | 441,379,121,086.23 |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续):
(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移动通话、移动互联网接入、短信等移动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接入、天翼高清、智慧家庭应用服务等固网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专线服务等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v) 主要指本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合计金额。
(v)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出售移动终端设备及固网通信设备收入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配至本公司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即为预期于未来1至3年内按合约条款提供服务时确认的收入。
(6) 投资收益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2,659,186,537.04 | 2,515,691,861.52 | ||
| 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 126,364,098.92 | 156,319,579.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
投资收益
| 3,459,095.42 | 6,748,778.89 |
其他
| 305,189,380.44 | 120,382,828.16 | |||
合计
| 3,094,199,111.82 | 2,799,143,048.12 |
2025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799,271,301.77) | (2,492,105,626.1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除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外)
| 1,516,732,183.92 | 1,610,945,295.02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1,403,982,564.65 | 636,502,220.80 |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 | 627,008,580.05 | ||
| 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61,518,527.81 | (28,718,772.13) | |||
| 债务重组损益 | 3,636.99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减值 |
准备转回
| 13,893,621.04 | 65,541,573.80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 |
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642,394,188.63 | (1,048,189,111.3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6,006,532.28 | 3,596,124,614.18 | ||
| 小计 | 2,475,259,953.55 | 2,967,108,774.2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5,301,939.93) | (682,523,232.05) | ||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931,045.52) | (14,957,002.73)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856,026,968.10 | 2,269,628,539.48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025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 | ||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24 | 7.34 | 0.36 | 0.36 | 0.36 | 0.36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3 | 6.84 | 0.34 | 0.34 | 0.34 | 0.34 |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编制基础: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则进行计算及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