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虎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
股派发
1.1
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57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待分配。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