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66(A股)证券简称:中国中车(A股)公告编号:临2025-036证券代码:1766(H股)证券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 |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 |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5.00 |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3)人 |
| 5.01 | 选举孙永才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2 | 选举王铵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03 | 选举范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6.00 |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4)人 |
| 6.01 | 选举王西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6.02 | 选举魏明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6.03 | 选举杨家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6.04 | 选举张振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之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会的第
、
、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
、
项议案均需要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临时股东会通告。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1766 | 中国中车 | 2025/9/15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2025年
月
日(星期二)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回执见附件3)。
(二)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
小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13:30-14: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5号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号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6联系电话:
010-51862188传真:
010-63984785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附件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附件1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 | 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5.00 |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1 | 选举孙永才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2 | 选举王铵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3 | 选举范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6.00 | 关于选举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6.01 | 选举王西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6.02 | 选举魏明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6.03 | 选举杨家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6.04 | 选举张振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
附件3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 |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