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千里科技公告编号:2025-089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9,6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7,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 | |
| 担保对象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9,2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71,800(含本次)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83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持有的重庆银行A股1,800万股股票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进出口”)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的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内燃机”)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持有的重庆银行A股1,5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制造”)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新增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持有的重庆银行A股1,3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A股股票尚在质押状态,公司将在解除原有质押后重新办理相应质押担保手续,最终以实际办理登记为准。)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力帆内燃机向兴业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截至目前,力帆进出口资产负债率61.37%,力帆内燃机资产负债率29.39%,睿蓝制造资产负债率66.0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一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杨波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66220197180 | ||
| 成立时间 | 2000年03月08日 | ||
| 注册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10楼1011室 | ||
|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批发:三类医疗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波仪器及有关设备、6854手术室、急诊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经营和代销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经营经批准的境外加工装配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配件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销售:农副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皮革、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金属制品。(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0,460.12 | 128,980.89 | |
| 负债总额 | 98,481.39 | 123,544.41 | |
| 归母资产净额 | 61,978.73 | 5,436.48 | |
| 营业收入 | 148,489.95 | 178,104.26 | |
| 归母净利润 | 6,542.25 | -17,039.58 |
(二)基本情况二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徐焕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709406913F | ||
| 成立时间 | 2001年07月17日 | ||
| 注册地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2号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机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5,873.85 | 47,507.25 | |
| 负债总额 | 13,480.37 | 17,710.67 | |
| 归母资产净额 | 32,393.48 | 29,796.58 | |
| 营业收入 | 28,263.50 | 40,086.94 | |
| 归母净利润 | 2,596.90 | 3,173.99 |
(三)基本情况三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杨群纲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7842041824 | ||
| 成立时间 | 2005年12月31日 | ||
| 注册地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668号 | ||
| 注册资本 | 518,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二手车经纪;研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及配件,销售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白银饰品摩托车及配件、天然橡胶及橡胶制品、黄金饰品;经营和代销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经营经批准的境外加工装配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配件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23,012.62 | 513,334.40 | |
| 负债总额 | 411,348.60 | 292,312.12 | |
| 归母资产净额 | 211,664.02 | 221,022.28 |
| 营业收入 | 374,939.67 | 272,053.24 |
| 归母净利润 | -9,358.26 | 8,675.7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之一
1.质押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3.主债务人: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股票质押担保
5.最高债权担保金额:9,6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限:自各笔(各期)债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是否反担保:否
9.质押资产: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1,800万股股票。(质押最终以实际办理登记为准)
(二)担保协议之二
1.保证人/质押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3.主债务人: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股票质押担保
5.最高债权担保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限:该各笔(各期)债务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质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是否反担保:否
9.质押资产: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1,500万股股票。(质押最终以实际办理登记为准)
(三)担保协议之三
1.保证人/抵押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主债务人: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股票质押担保
5.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6.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7月31日-2026年7月30日。
7.保证期间:为综合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8.担保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9.是否反担保:否
10.抵押资产: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1,300万股股票。(质押最终以实际办理登记为准)
(四)担保协议之四
1.质押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主债务人: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最高债权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限:为每笔/每批/每期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公司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8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83%;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91%;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20,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9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