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告编号:2025-09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
月
日止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
号”《验证报告》。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724.5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33,096.38万元,本报告期使用27,628.1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260,690.62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3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564.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2,508.19万元(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可转债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海通承接。2022年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
52.43MW项目”)。2023年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出售后剩余
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
49.63MW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以下简称“建德储能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之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70MW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2023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工商业
52.43MW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
46.06MW项目”)。2024年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注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60000004911 | 4,756,570.09 |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 216110100100427633 | 2,252,958.11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15844156930068 | 17,278,060.97 | 注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15193983910059 | 9,525,523.11 | 注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15216582840014 | 153,501,146.86 | 注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 | 793900081510715 | 227,142,751.24 |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15832192760080 | 10,624,857.96 | 注 |
| 合计 | 425,081,868.34 | |||
注: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按照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各项规定负责具体执行。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报告期内,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26,692.67万元。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以前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将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晶能”)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14亿元。本次交易涉及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铜陵项目”。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参考铜陵晶能截至交易基准日的审计结果并结合目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铜陵项目于2022年9月完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74.21万元,2022年铜陵晶能实现净利润约1,487.8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约
1.12亿元及铜陵晶能对公司的全部欠款
3.37亿元,相关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剩余股权转让款待付款条件成就后收回。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转让或置换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附表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表1: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28.1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3,268.7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0,690.6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1.09%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2]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是 | 34,000.00 | 11,326.04 | 11,326.04 | - | 11,326.04 | - | 100.00 | 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是 | 35,000.00 | 21,173.88 | 21,173.88 | - | 20,874.21 | -299.67 | 98.58 | 已结项 | 不适用[注3] | 不适用 | 否 |
| 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 | 是 | 16,000.00 | 13,022.55 | 13,022.55 | - | 13,022.55 | - | 100.00 | 已结项 | -223.25 | 不适用 | 否 |
|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 是 | 72,000.00 | 8,199.96 | 8,199.96 | - | 8,199.96 | - | 100.00 | 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 是 | 53,000.00 | 36,529.71 | 36,529.71 | 25.91 | 36,386.37 | -143.34 | 99.61 | 已部分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 否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 | 87,963.43 | -2,036.57 | 97.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46.12 | 3,046.12 | - | 3,062.31 | 16.19[注4] | 100.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 | 是 | 8,516.80 | 8,516.80 | 202.73 | 6,846.95 | -1,669.85 | 80.39 | 已结项 | 535.47 | 不适用 | 否 | |
| 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 | 是 | 10,182.38 | 10,182.38 | 542.56 | 9,577.53 | -604.85 | 94.06 | 已结项 | 403.28 | 不适用 | 否 | |
| 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 | 是 | 5,804.76 | 5,804.76 | 19.56 | 5,498.88 | -305.88 | 94.73 | 已结项 | -28.30 | 不适用 | 否 | |
|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91.14 | 1,287.83 | -14,712.17 | 8.05 | 2025/10 | 不适用[注5] | 不适用 | 否 | |
| 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否 | 72,421.08 | 72,421.08 | 23,525.82 | 50,470.06 | -21,951.02 | 69.69 | 已完工 | -110.22 | 不适用 | 否 | |
| 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 | 否 | 7,230.99 | 7,230.99 | 3,220.44 | 6,174.51 | -1,056.48 | 85.39 | 已完工 | 2.51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300,000.00 | 303,454.27 | 303,454.27 | 27,628.16 | 260,690.62 | -42,763.6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建德70MW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完工时间为2025年10月。该项目的配套送出线路工程由当地国网公司投资建设,截至报告期末,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正在建设中,但当前建设进度较预期有一定延迟。由于该送出线路工程的实施进度及最终完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建德70MW项目存在一定的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工投运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全力推动本项目早日并网运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八)之说明。 |
[注1]截至报告期末,铜陵项目、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建德储能项目已完工结项,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讷河项目已部分终止实施,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已投入新项目使用。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注2]本公司未对募投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本报告期部分募投项目的效益为负主要系(1)公司通过有息负债方式自筹了金塔项目的部分建设资金,因此增加了财务费用支出;(2)受消纳的影响,金塔项目、海南州项目本期最终结算的发电收入相对偏低;(3)由于网侧储能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时间晚于预期,导致建德储能项目本期获得的电价差收益较低,未能覆盖项目运营成本。[注3]铜陵项目已于2023年3月对外出售,因此“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注5]报告期内,建德70MW项目尚未投入运营,因此“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列为不适用。
附表2: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金塔项目(结项时节余资金) | 3,046.12 | 3,046.12 | - | 3,062.31 | 100.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 | 铜陵项目(结项时节余资金) | 8,516.80 | 8,516.80 | 202.73 | 6,846.95 | 80.39 | 已结项 | 535.47 | 不适用 | 否 |
| 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 | 讷河项目、铜陵项目 | 10,182.38 | 10,182.38 | 542.56 | 9,577.53 | 94.06 | 已结项 | 403.28 | 不适用 | 否 |
| 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 | 5,804.76 | 5,804.76 | 19.56 | 5,498.88 | 94.73 | 已结项 | -28.30 | 不适用 | 否 | |
|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清远项目、白水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91.14 | 1,287.83 | 8.05 | 2025/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72,421.08 | 72,421.08 | 23,525.82 | 50,470.06 | 69.69 | 已完工 | -110.22 | 不适用 | 否 |
| 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 | 工商业52.43MW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建德储能项目(结项时节余资金) | 7,230.99 | 7,230.99 | 3,220.44 | 6,174.51 | 85.39 | 已完工 | 2.51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23,202.13 | 123,202.13 | 27,602.25 | 82,918.07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金塔项目、铜陵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建德储能项目结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部分已完工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投建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金塔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046.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6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78)。上述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3,062.31万元,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铜陵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158)。(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工商业52.43MW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1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9)。(4)公司将工商业49.63MW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鉴于工商业49.63MW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网站(公告编号:2024-043)。(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建德储能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77)。2、铜陵项目对外转让: | |||||||||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晶能100%股权,转让涉及公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并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募投项目“铜陵项目”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1,571.20万元转入募投项目“建德储能项目”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5)。3、讷河项目部分终止:讷河项目原计划建设规模125MW,使用募集资金建成并网90MW,由于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第三次国土调查发布了新的土地类型认定数据,导致该项目原计划使用的部分地块不再符合光伏用地标准,可使用土地只能建设90MW左右,剩余35MW容量的土地交付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讷河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17,465.9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建德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6)。4、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变更:由于清远项目原计划使用的部分地块性质被认定或被调整为复耕地、基本农田、耕地(此类土地不符合光伏用地标准),导致该项目可使用土地大幅缩减,且暂无法找到其他可使用地块;白水项目所在地周边没有满足本项目接入容量且已建成投运的接入点(汇集站),原计划的项目接入点还在筹建中且进度缓慢,经协调当地发改委、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后,仍无法明确该接入点可投入使用的时间,周边也无法找到其他适合的接入点。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清远项目和白水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88,421.08万元变更至建德70MW项目、海南州项目的建设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62)。实际转入上述新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8,743.70万元,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