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601811)_公司公告_新华文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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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华文 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韩文龙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韩文龙的任职 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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