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证券简称:美凯龙公告编号:2025-08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且杭州灏月与TaobaoChina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淘宝控股”)、NewRetailStrategicOpportunitiesInvestments4Limited(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49,696,9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8.03%。其中,杭州灏月持有公司235,073,9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0%;一致行动人淘宝控股持有公司72,311,4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66%;一致行动人新零售基金持有公司42,311,4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杭州灏月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130,64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7,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9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
杭州灏月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在窗口期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交易股份的静默期内不得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灏月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235,073,943股 |
| 持股比例 | 5.40%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取得:192,546,604股大宗交易取得:42,527,339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杭州灏月 | 235,073,943 | 5.4% | 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
| 淘宝控股 | 72,311,482 | 1.66% | 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 |
| 新零售基金 | 42,311,481 | 0.97% | 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 |
| 合计 | 349,696,906 | 8.03%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30,641,979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3,547,326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7,094,653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2月25日~2026年3月24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股东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杭州灏月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杭州灏月的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其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