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一、会议须知------------------------------------------2
二、会议议程------------------------------------------4
三、会议资料
1、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建造船舶的议案--------------------------------------------------6
2、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核定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8
3、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2028年度《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核定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11
4、关于选举郑晓哲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3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须知:
一、董事会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会议设立秘书处,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三、股东参加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会议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
五、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提问时,会议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五分钟。会议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会议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六、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热忱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时,每项表决应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请在相应“□”中用“√”
填写。每张表决票必须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下午13时30分。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
至2025年12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4、会议召集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席:董事长张铭文先生(或推选的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逐项审议各项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建造船舶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核定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2028年度《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核定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4关于选举郑晓哲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四、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人数、代表股份数,提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计票。
八、宣布表决情况。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建造
船舶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为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航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建造23艘散货船。现将本次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远海运散运的客户需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委托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新造23艘8.7万吨级散货船,
交易总金额为733,7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新建23艘8.7万吨级散货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大连重工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的一体化发展,聚焦中远海运集团“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航运科技企业”的愿景,不断深化“产融结合、以融促产”,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新造散货船的应付船款;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核定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等关联方签订的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即将到期,因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本公司拟继续进行同类交易,公司就2026-2028年度与中远海运集团等关联方之间的经营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船舶服务、集装箱服务、综合服务、物业租赁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及管理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签署新关联交易协议,并确定上述协议项下2026至2028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如下:
| 序号 | 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年度上限(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度 | |||
| 1 | 提供经营租赁服务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450,000 | 600,000 | 900,000 |
| 2 | 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55,000 | 60,000 | 65,000 |
| 3 | 接受船舶服务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60,000 | 100,000 | 200,000 |
| 序号 | 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年度上限(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度 | |||
| 4 | 提供集装箱服务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1,280,000 | 1,300,000 | 1,350,000 |
| 接受集装箱服务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210,000 | 220,000 | 230,000 | |
| 5 | 接受综合服务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50,000 | 55,000 | 60,000 |
| 6 | 接受物业租赁服务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25,000 | 45,000 | 45,000 |
| 7 | 接受商标使用许可 |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1元 | 1元 | 1元 |
| 8 | 管理服务 | 中国海运集团、中远海运投资 | 8,000 | 8,000 | 8,000 |
有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刊发的《中远海发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15条之规定,在判断决策程序时,上市公司应对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发生金额累计计算。因此本次与集团等关联方签署8份关联交易协议及协议项下公
司2026-2028年度的交易限额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非关联股东逐项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2028年度《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核定交易年度限额的
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总协议》即将到期,鉴于公司拟在该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与中远海运财务继续进行同类交易,拟与中远海运财务新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确定上述协议项下2026至2028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如下:
| 序号 | 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年度上限(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度 | |||
| 1.1 | 接受金融服务(外汇服务和财务顾问) | 中远海运财务 | 420 | 420 | 420 |
| 1.2 | 接受金融服务-存款服务(存款峰值含利息及手续费) | 中远海运财务 | 1,800,000 | 1,900,000 | 2,000,000 |
| 1.3 | 接受金融服务-贷款服务(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 | 中远海运财务 | 2,300,000 | 2,500,000 | 2,800,000 |
有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刊发的《中远海发2026-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15条之规定,在判断决策程序时,上市公司应对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发生金额累计计算。因中远海运财务系中远海运集团实际控制的下属子企业,因此,《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及协议项下公司2026-2028年度的交易限额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议案四关于选举郑晓哲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郑晓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郑晓哲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郑晓哲先生简历后附。
郑晓哲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郑晓哲先生简历郑晓哲先生,53岁,郑先生于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保险保障基金处处长,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及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郑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