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的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浙商证券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的函》(深证函〔2025〕1003号),同意公司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
公司将严格遵守该函的有关要求:(一)强化风险管理:设置差异化的风控措施、完善客户授信额度管控、强化对标的证券的风险管理和担保物管理、完善风控措施和指标、明确标的证券退市的业务处置。(二)加强业务管控:充分认证业务可行性、优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安排、完善违约处置流程和清算交收及报告流程。在试点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方案,做好信息披露及技术测试工作,按时报送数据并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