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601901)_公司公告_方正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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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1901证券简称:方正证券公告编号:2025-04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359,798,3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960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4、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并就个人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同步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对监事会主席蔡平女士、监事陈曦女士、监事徐国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352,415,19399.83066,667,8940.1529715,3000.0165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353,320,82799.85145,603,5600.1285874,0000.0201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五项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353,691,22799.85995,421,4600.1243685,7000.0158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353,966,68799.86625,068,1000.1162763,6000.0176

5、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邹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邹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余期。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348,287,60299.73599,933,4850.22781,577,3000.0363

6、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薛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薛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余期。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352,898,31199.84175,312,6760.12181,587,4000.0365

7、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353,611,98799.85815,078,0000.11641,108,4000.025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补选邹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2,295,79996.33189,933,4853.16541,577,3000.5028
6关于补选薛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6,906,50897.80115,312,6761.69291,587,4000.5060
7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307,620,18498.02855,078,0001.61811,108,4000.353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议案2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延、崔雪鑫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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