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601916)_公司公告_浙商银行: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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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

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为“增持主体”)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5年12月16日,相关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6,712,200股,累计增持金额21,043,107元,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金额下限的105.2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增持主体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611,96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9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9,324,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3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增持主体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5年12月16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6,712,200股,累计增持金额21,043,107元,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金额下限的105.2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9,324,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39%。

四、其他说明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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